第五卷 第九章 第三节
强者立法独占,土地这条线
上一节把四类稀缺摆出来,物质、位置、关系、文化。这一节往深里挖,挖最大、最实的一类,土地。农业社会九成人靠土地活,土地一动,天下就动,历代王朝的兴亡,基本就是土地这条线的兴亡。把中国和西方两条长线并起来看,就看得清,强者立法独占,是怎么一代代换名字、换外衣,可根从没换。
一、先说一句最朴素的道理
土地为什么要立法,因为土地不够分。一块地,张三种了李四就种不了,多一个人多一张嘴,地却不会自己长大。地不够就要分,分就要有规矩,规矩就是法。所以一部土地的历史,就是一部立法的历史,而立法的人,永远是手里有力气立规矩的人。每一道土地法立出来,先保的都是立法者那一头,剩下的才轮到下面。这一节要看的,就是这个"先保哪一头",怎么在三千年里变着花样,又一次次回到原点。
二、中国这条线,上半截
最早一道是周代的井田,一块方田划成九份,中间公田,八家共耕,先干完公田的活。它看着均,根却是等级,土地不属于农民,属于天子。
「普天之下,莫非王土。」《诗经·小雅·北山》
在周代,这不是一句诗,是一条法律事实,天子分给诸侯,诸侯分给卿大夫,一级级抽走收成,农民耕一辈子,地不是他的。到战国,人口涨、铁器出、诸侯争战,井田崩了。商鞅在秦国废井田、开阡陌,承认土地私有、允许买卖,又立军功授田。从位置上看,这是把"分封贵族独占土地"改成"军功新贵独占土地",换了一批强者,独占这一根没换。商鞅自己最后被车裂,新法立稳了,他这颗棋子就不重要了。
汉初土地兼并已重,董仲舒上书讲过一句。
「富者田连阡陌,贫者无立锥之地。」【董仲舒】《汉书·食货志》
有钱的田连成片,穷的连插一根锥子的地都没有。可汉武帝没改,因为他要靠那些大地主出兵出粮。
三、中国这条线,下半截,一改就见血
公元九年,王莽真改了,立王田制,土地收归国有、按户分田、禁止买卖,直接对标周代井田。可西汉末年土地九成在大地主手里,收回来重分,等于动了大地主的根,禁买卖又堵死了农民卖地换饭的最后一条路,两头不讨好,三年就崩,王莽兵败被杀。后世讲改革,王莽是第一个大警示。
此后的路,不再是"分地",是"认了兼并、只在税上做文章"。北魏到隋唐立均田制,按人头分地,可它要假定国家手里有大量无主地,人口一涨、地不够分就崩。唐代中期,杨炎立两税法,按田亩和资产征税,不再按人头,这是大转折,等于正式承认土地私有、兼并不可逆。往后宋不抑兼并,明代张居正立一条鞭法把徭役折成银两,清代雍正立摊丁入亩把人头税全摊进地税。名目一路在变,可没有一道是回去重分土地的,都是在"认了强者已占"的前提下,调一调税怎么收。
四、把中国这条线串起来,问一句为什么没有一道走得通
井田、军功授田、王田、均田、两税、一条鞭、摊丁入亩,一道道都是法,一道道都为土地稀缺立,可每一道都改不彻底。井田崩在人口和铁器面前,王田三年就垮,均田崩在人口涨上来之后,两税干脆认了兼并。
为什么走不通,因为改革的人本身就是强者,改完还是要分配、要立法、要保自己那一份,新法仍偏新强者。再往深一层,走不出的根是产能。产能不足,稀缺就在,稀缺就要分,分就要立法,立法就有强者拿大头,这是个死结。唯一能解的,是产能跟上需求,稀缺消失,这一层留给后面讲救人那一卷,这里不展开。
五、把视线挪到西方,同一规律,不同形态
最早一道,公元前四五一年罗马的《十二铜表法》,平民逼贵族把法刻在铜板上立于广场,里头要紧的一条是保护小自耕农、承认私有土地。它立得住,是因为罗马的兵主要靠小自耕农出,有地才肯打仗。
可罗马一打胜仗,大贵族用奴隶建大庄园,小自耕农竞争不过,一代代破产卖地。格拉古兄弟想改。公元前一三三年,哥哥提比略立法限制占有公地、超出的收回分给无地公民,法案刚立几个月,元老院一派就在广场把他和三百多名支持者杀害,尸体抛进台伯河。十二年后弟弟盖乌斯再推,元老院宣布他为公敌,他走投无路自尽。格拉古兄弟和王莽,一西一东,相差百余年,位置一模一样,动了大地主的根,改革者送命,法律被废。
六、中世纪和近代的西方,还是这一根
从五世纪到十五世纪,西欧的庄园制,领主拥地,农奴被绑在土地上,每周替领主干几天活,不能离开、不能擅自婚嫁。它的核心叫采邑制,国王把地分给大领主,大领主再往下分,每级都有效忠和军役义务,和周代的分封像得令人吃惊。东西方在产能不足、土地稀缺下立出来的法,惊人地相似。
十六到十九世纪,英国圈地,地主见养羊比种粮赚钱,就把穷人赖以放牧砍柴的公地圈起来,私下圈不够,就找议会立法,几百年通过五千多项圈地法案,把约七百万英亩公地圈给私人。谁能进议会,地主;议员立的法为谁服务,地主自己。这正是黄宗羲"一家之法,非天下之法"在英国的翻版,只不过那"一家",从皇帝一家,换成了地主整个阶层。莫尔在《乌托邦》里写温顺的羊反过来把人吃掉,后人概括成三个字,羊吃人。失地农民进城,成了工厂里的廉价劳力,这也是后来一整套工业生产的人力地基。
七、这一节立的位置
这一节立第二十八层,土地这条线,中国三千年八道节点,西方两千年四道节点,强者一代代换名字、换形态、换外衣,可独占这一根从没换。韩非那句"今之争夺,非鄙也,财寡也",盖在井田头上、盖在大庄园头上、盖在圈地法案头上,一句话通吃三千年、通吃东西方。
每一次改革都改不彻底,不是改革者不卖力,是产能这一根没动。王莽、格拉古兄弟,都是卖力卖到送命的人,可土地不再稀缺的那一天没到,立法独占就还要一道一道立下去。读者看清这条土地的长线,再看今天的房价、学区、地产税,眼睛就不一样了,那都是同一条线上长出来的新枝。
下一节,强者立法独占,科举、婚姻、学问。从土地这类最实的稀缺,转到位置、关系、文化三类更隐蔽的稀缺,会看到越虚的稀缺,法律的外衣越光鲜,独占的根越难看穿。请读者带着"土地这条线"的眼光,走进下一节。
功劳归老祖宗,错误归小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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