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五卷 第三编 第七章
法律怎么对待一个普通人
第三编回到最具体的地方,法律落到一个活生生的普通人身上,最基本的三样东西,举证、定罪、还有死法和活人之间的张力。前两编讲法是什么、法怎么运作,都还在半空里说理,这一编要贴着一个普通人的处境走。
第一节讲举证方向,法律对待普通人最基本的一道分界。司马迁讲天道无亲,常与善人,却反问伯夷叔齐饿死首阳山、盗跖却寿终正寝。《尚书》讲罪疑惟轻,功疑惟重,与其杀不辜,宁失不经,三千年前就定了方向。英国大宪章、贝卡里亚、法国人权宣言、美国宪法,两千多年后才把假定无罪系统化。举证压给谁,就是这部法律真正服务谁最直接的信号,立第二十层。
第二节把罪疑惟轻这四个字往里挖。唐律疏议讲诸疑罪各依所犯以赎论,大清律例细分等级,可这一路都藏着一个假设,罪和无罪本来清楚。再往深走,罪本身就是位置,周武王伐纣,商朝遗民眼里他是叛逆;法国大革命、美国南北战争,谁是罪,全看站在哪一边。可位置底下还压着一根不随位置变的线,己所不欲勿施于人,好判官,只是一个有易位能力的人,立第二十一层。
第三节回到大众那句法是死的,人是活的。老子讲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,人之道损不足以奉有余,立法的人多数已是有余的一方。管仲讲必先富民,民富则易治,民贫则难治,把根往下挖,根子是产能不足。陈胜讲等死死国可乎,弱者违法多数不是道德问题,是生存逼迫。张释之讲法者天子所与天下公共也,这稀有的例外,恰恰反证了常态的牢固,立第二十二层。
三节从第二十层垒到第二十二层,把法怎么对待普通人的底摸了个遍,从举证到定罪,一直挖到产能这个总根上。这一章的姿态没变,只摆位置,判断交给读者。
本章目录
功劳归老祖宗,错误归小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