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六卷 第五章 第二节
法律是引人自律的活尺子,不是要去执的强权
上一节,立了法律的本意是保护人民,立了读本意不读字面那把尺。这一节,接着把这把尺,再立得稳一层,告诉你法律这个东西,本相到底是什么,它是一把引人自律的活尺子,不是一把要去执的强权。立完这个本相,再点透一件你大概从没这么想过的事,人人有品德、不刁难,就用不着那么多法律,法条该减下来、精下来。这一章讲法律,讲的从来不是堆得多、是照得准。
一、第四章末,那座悄悄留下的桥
先把上一章末,悄悄给你留的那座桥,搬到台面上来。第四章那一程的末了,给你点过一句话,法律的目的,从来不是去执、去镇、去罚,是引人人自律。你当时,可能只把它当一句过渡的话,没细品。这一节,把这句话,掰开给你看,它说的,其实是一件天大的事,法律的本相,是一把尺,不是一件强权。
这两样东西,长得一点都不像,可在很多人脑子里,长成了一个样。一说法律,他脑子里浮起来的,是法袍、是法槌、是手铐、是牢房、是执法,一副强制镇压的样子。好像法律的本相,就是这么一件要去执、去镇、去罚的强权。告诉你,不是。法律本来是一把尺。
二、尺是放那儿让人自己量、自己守的
尺是干什么用的?尺,是用来量的,是放在那儿,告诉你这条线在这儿的。一把尺,立在那儿,每一个人路过的时候,自己看一眼、自己量一量、自己心里有数,哦,这条线,是底线,过了线就害了别人,所以我不过线;这条线之内,是我和大家都能安居乐业的地方,我自己守着。
人,看着尺,自己守着,不过那条线,这就是自律。所以法律的本相,是一把尺;它的最高用处,是引每一个人,自己守住底线,也就是引人自律。它不是拿来去执行在人身上的、不是拿来镇人罚人的。它是放在那儿的一把尺,让人自己看、自己量、自己守。
你想想日子里那些不成文的规矩,就是这个理。一条小巷子,没有红绿灯、没有警察,可走的人,自己就靠右走、自己就给挑担的让道、自己就不堵着人家门口。为什么?不是有谁在那儿逼着他们,是他们心里都有一杆尺,知道这么走,大家都顺当;那么走,就碍着别人了。这杆尺,立在每个人心里,人人自己量着、自己守着,那条巷子就太太平平。法律本来就该是这么一杆尺,立在那儿,让人人自己看、自己守,守得好了,这世道,就像那条太平巷子一样,用不着谁在后头强逼。
三、强权是去执、去镇的,从外头压上去
那强权呢?强权是干什么的?强权是去执行的、是去镇的,它前提就预设了一定有人不自律、所以要拿强制去逼他。它是外加的强制,是从外头压上去的力量,不是从人心里头长出来的自律。
所以法律是尺、不是刀,这两样东西,差别有多大?差在它最里头那个东西。尺,是引人自律的,从人心里长出来。刀,是逼人服从的,从外头压上去。一个由内、一个由外;一个让人自己守、一个逼人不得不守;一个活、一个死。这就是上一章末那句想不出执法机关,它说的就是这个,法律本来是尺、不是刀;既然不是刀,那执法、拿强制去执行那件事,就全然不该有;既然没有执法那件事,那执法机关、那个专去镇去罚的机关,自然也就全然想不出它该存在。
四、那把刀,是法盲磨上去的
那强权的样子,是什么时候,长到法律身上的?是那些法盲,把它磨上去的。他们读不懂尺的本意,引人自律,可他们看得见尺立在那儿,看见有人没守那条线,他们脑子里就只剩一个反应,用强制,去逼他守、去镇他、去罚他。他们把那把本来用来引人自己守的尺,反手抄起来、磨成了一件镇人的强权,去镇、去砍、去罚。
法律本相是尺,被法盲,磨成了刀。这就是这一章要照穿的、最深的一道扭曲,尺,被磨成了刀;引人自律的本相,被扭成了拿强制去执的死东西。要照穿这道扭曲,把那件强权,重新化回那把尺。
五、那一窝人,本相全是护尺、扶人自律的
为什么这么咬着这道分,尺和刀?因为一旦你看清这道分,第四章那个想不出执法机关、第五章这一整套救法盲解扭曲,就全打通了。法律是尺,引人自律,最高境界是人人有品德、不害人、自己守底线,接第二章那个根本。法律不是刀,不去执、不去镇、不去砍,执法机关全然不该存在,接第四章那道桥。
而那个看起来最像执法的角色,立法者、法官、律师、执法官员,他们的本相,全是辅助那把尺立稳、让人自己看清、自己守的,不是替那件强权挥下去的。立法者,把那把尺,立得明明白白、人人看得清,让人能自己量。法官,在尺被误读、争议时,回到那把尺的本意,护人,给个准头,不是拿强制去判生死,是回到尺上、扶人回到自律。律师,替人读懂那把尺、用懂那把尺,帮人自律、不是帮人钻漏洞。执法官员,根本没有这个角色,只有行政、把人安顿好,和育人、引人回自律,接第四章。他们这一大类人的本相,全是护着那把尺、扶人自律,没有一个,是握着强权去执的。
六、真有人跨了底线,也不是镇他,是请回那座院子
那是不是说,要是真有人,怎么也不肯自己守那条线、非要害人呢?那也不是拿强制去镇他。是把他安顿好、把他请回那座院子,第二章那座学校就是监狱,重新教他读那把尺、重新补他的品德、扶他回到能自己守底线的样子,是行政加育人,接第四章那一整套,不是执法。
对一个跨过底线的人,干的事是教他回到自律,不是镇他、砍他。用笔不用刀,落到法律上,就是这个样子。你看,照到这里,法律的本相,是一把引人自律的活尺子,不是一件要去执的强权;立法者、法官、律师、那些被称为执法的,本相全是护这把尺、扶人自律的,没有一个该握那件强权;法律的最高境界,是这把尺立得明明白白,人人看得见、自己量、自己守,人人自律,活在自己的安居乐业里。
七、人人都自律了,还要那么多法条干什么
那读到这儿,你心里大概冒出一个真正要紧的问题,要是人人都能自律,那还要那么多法条干什么?要那么多法律的字面、程序、条文堆在那儿干什么?问得好。给你点透。
你脑子里法律是个什么样子?多半是这样,一排一排的书架,上头摆着厚厚的法典,一本接一本,加起来上万条、几十万条;专门有人花一辈子,去读它们、记它们、争它们。法条堆得跟山一样高,越多越显得严密、越显得齐全、越显得这个社会有法治。告诉你,这套法条越多越好的样子,恰恰是错的,是法盲堆出来的。为什么会堆这么多?你回头想第二章,这世道最大的病根是什么?是刁难。一群人,互相刁难、互相算计、互相为难,这世道的麻烦,大半从这儿起。那刁难一起来,会怎么办?要立法律去管,你这个不许、那个不行,他换个法子刁难,再加个法条,越刁难越要加法条,法条越加越多,可刁难还是那么多,因为人心里那点想刁难、想害人的劲,没被治住。法条堆了一堆,治的是表面那一点点;底下那个刁难的病根,纹丝没动。
八、要的不是光多,是光精
所以法条堆山一样高,不是这世道法治越来越好的样子,是这世道刁难越来越凶、人心里那个病根越来越坏的样子。那真正的解法在哪?不在堆法条上面,在第二章立的那道根本上,品德教育,治住刁难。一个有品德的人,他心里头那点想刁难、想害人的劲,从根本上就没了,他不是被法条吓着不敢,是他自己根本不想。那这样的人,需要多少法条来管他?几乎不需要。他自己心里就有那条线,护人、不害人,他用不着翻法典、不用读条文、不用问律师,他自己就守着。
那要是人人都这样呢?那这世道的法条,就该减下来,大半都用不着了。护住别杀人那条底线,一条;护住别偷别人的那条底线,一条;护住别骗别人的那条底线,一条;还有几条最根本的底线。就这么几条最根本的、人人心里也都有数的。剩下的成千上万条,大半是法盲为补漏洞、为治表面、为创收堆的,病根一治住,就用不着了。这就是一路在讲的那个精字的真意,要的,不是法条多,是法条准;不是堆得多、是照得准。法律的最高境界,不是法条堆得越多越严密,是法条减下来、精下来,每一条都是最根本、最准、最该立的那一条,每一条都对着护人那个本意,每一条都人人能看明白、自己守得住。法条少、底线清、人人能懂、人人自律,这就是那个精字。
你拿这把讲精的尺,回头看现在那一山法条,就看出门道了。一个国家,法条堆到几十万条、厚得几辈子读不完、专家也读不全、老百姓看一眼就头大,那不是这个国家法治多昌明,恰恰是它病得多重。法条那么多,说明刁难那么多、漏洞那么多、人心里那个害人的病根那么深,才得一条一条往上堆、一个洞一个洞往上补,补来补去,越补越多、越多越乱、越乱越有得钻。反过来,一个人人有品德、自己守底线的世道,要的法条少得很,几条最根本的,人人记得住、人人守得了。所以法条的多少,恰恰是反着的,越堆得多,底下的病越重;越减得精,底下的人心越好。要把那一山的雾照散,剩下几条最根本、最亮的活尺。可现实里,那些占着法律代表位置的人,立的、判的、讲的、用法的,恰恰是把尺磨成强权、把法条堆成山的法盲,下一节,要照穿这道反差。
功劳归老祖宗,错误归小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