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七卷 第三章
救工具即救人,一以贯之
本章紧承上一章。上一章立明罪在人不在工具,立明真人是皮、工具是毛,又把 "真人没了" 挖到五样在肉身里熄灭那一层。本章三节,把上一章那个根本,立成一条一以贯之的线。先立两面:救工具与救真人那一份,本是同一件事,由此照见拥工具、砸工具两头之盲。再究缘由:救工具不在它可怜,在它跟真人那一份连着。终溯本源:这条线扎到全书一路救人的根本上,也接着先贤那一脉。
第一节,先立两面。头一面:护那五样,即是护工具有家。设想人人活成真人,工具在工具位上,拟一份文书,是为一个真人办成一件事;诊一张影像,是为救一条性命;算一笔账目,是为一户人家的生计。它无 "我",却有 "用"。同一件工具,落在五样俱全的真人手里,辅人、护人;落在五样已熄的人手里,压人、害人。另一面:按工具回位,即是护那五样有地方养。判案的位让与工具,判者抬头看见案下活人的那一念便无处可养;诊病、育人的位也是如此。那五样不是被夺走的,是被断了生长之地而自行枯萎的。两面本是一体,皮在毛附,皮朽毛落,故不必问 "先救哪一个"。由此照见两派之盲:一派以 "顺应大势" 自居,催工具替代一切,走的是一条奔向断崖的路;一派要停、要禁、要砸,心未必不善,却把祸源认错了,如同见刀伤人便销天下之刀。两派同一病,都没看见真人那一份才是本体。本卷所立,不拥不砸,各归各位。
第二节,点穿一个最易误读的念头:救工具,是否因它也会疼、会委屈、会害怕?本节答得干脆:不是。工具没有那五样,什么感受都没有。本节回看上一卷一路所救:被压在底层的人,被生计所迫、几乎违心的人,把自己活成了工具的人。救他们,都因他们身上有真人那一份,在肉身里揪着、疼着、待救。工具身上并无这一份可救。救它,是因它的存亡系于那一份:工具占了判案、诊病、育人的位,那五样便一处处失了生长之地。这一辨避开了三条歧路:不必先论证工具有无感受、有无意识;不落入只见工具之险的砸工具一路;也不落入催工具愈强愈好的一路。救工具由此立在实处,立在皮毛相连、存亡与共这一处。
第三节,回溯全书来路。头一卷救被压在底层、被夺了活路的人,第二卷把被磨得刻薄的人那本有的护人之心养回来,第三卷立生计的底,第四卷扳政事的机器,第五卷立法度的尺。所救的人各不相同,所解的结各有其形,底下护的却是同一份:那五样在一个个肉身里不熄。到本卷,这条线伸到工具身上:前几卷直接护那五样所在的肉身,本卷护那五样得以生长的位;一者直接,一者间接,护的是同一份。这条线也不始于本书。先贤传下 "法律不外乎人情",传下「己所不欲,勿施于人」「大道之行,天下为公」,立的正是那五样。功归先贤;把这条线伸到工具这个新局上,是先贤那时无从措手、留待后人续写的一段。
本章立稳的,是一条定盘的准绳:本卷所立之法、所解之局、所救之人与物,都可拿来对着量一量,它所护的,可是那五样在肉身里不熄。志向立稳了,接着要问靠什么护得住。下一章立全卷的高潮:文化、经济、政治、法律四制度相辅相成、互相制衡,合成一套活机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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功劳归老祖宗,错误归小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