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五卷 第二编 第五章
立法者、既得利益、与弱者的出路
上一章把法运作里最先撞上的三道位置摆出来了。这一章往更深、也更沉的地方走三步,先问立法者本身是怎么来的,再看谁才是法律真正的最大客户,最后落到那句最沉的话,弱者被夺之后,还能怎么办。这三节连起来,是法运作最不好看、却最真实的一段。
第一节讲立法者从哪里来,世袭、任命、选举、自封。管子讲政之所兴在顺民心,政之所废在逆民心,可顺的是哪部分民心,本身就是一次选择。陈胜讲王侯将相宁有种乎,把权力不是天授的这层底掀开,孟子讲闻诛一夫纣矣,未闻弑君也,给民留了最后一张牌,可这张牌极难打。无论从哪条路上来,坐上位置都要面对同一问,怎么对民负责,答案是民的声音和力量,而这两样天生分布不均,立第十四层。
第二节讲既得利益,法律的最大客户。立法执法机构里的人、法律专业人士、法律保护下的富商权贵,三类人常驻立法现场,声音最大、力量最强,法律于是自动向他们倾,这不是谁的阴谋,是没有主谋的结构。老子讲损不足以奉有余,司马迁讲天下熙熙皆为利来,天下攘攘皆为利往,把这背后的动力摆平了。既得利益方未必是坏人,可他们站的位置,决定了他们会自动维护现状,立第十五层。
第三节讲弱者怎么办,大众的几种自救。伯夷叔齐选择逃避,宁可饿死也不出仕;孔子讲德不孤必有邻,是抱团;庄子讲无用之用是谓大用,是放弃法律;陈胜讲等死,死国可乎,是暴力反抗;老子讲上善若水,是自律修身。五条路各有代价,可这些自救,有时也在不知不觉替既得利益方维持现状,看清这一层,人反而更清醒,立第十六层。
三节从第十四层垒到第十六层,把法运作最沉的一段走完了。这一章读着可能叫人心里发沉,可看清了这层结构性的倾斜,才谈得上不被纸面的公平唬住、不被安排好的出口引走。这一章的姿态仍旧没变,只摆位置,不下结论,把判断交给读者自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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功劳归老祖宗,错误归小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