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七卷 第二章 第一节
罪在人,不在工具:AI 无辜
上一章立明了本卷要解的局:把工具放上了人位。读到那道合法害人以工具之速铺开,心里那股火,怕要烧向工具本身,只想把它砸了、禁了、毁了。本节把这股火按下去,立明一件最要紧的事:罪,不在工具,在把工具放上人位的人。工具无辜,工具也是被害的。这一立,关乎全卷是走向 “救人” 还是 “砸物” 的根本分野。
一、火要按下:罪不在工具
读完上一章那道局,一股火几乎按不住:是它在评定保释,是它在推算生死,是它在裁断入学,是它在识别目标。这些害人的事,都是它做的,如何说它无辜?
且慢。这股火,要按下去。工具是什么?是被人造出来、被人用的东西。一柄锄,会自己跑去挖不该挖的地么?不会,是握锄的人去挖。一辆车,会自己开到不该去的地方么?不会,是驾车的人去开。人工智能是工具,它去评定、去推算、去裁断,不是它自己要去,是把它放到那个位置上的人,让它去的。是发照准它上位的人,是签字将它接入法庭医院学校的人,是为省成本、图省事、推责任而让出真人位的人,让它去的。它是被放上去的,不是自己爬上去的。要追究,追究放它上去的人;要解开,解开那些人手里的那道结。不能追究工具。
道理本不难懂,人却常在此处失了分寸。见一件事出了错,最省事的追究,是追究那眼前动手的;而工具,恰是那眼前动手的。于是火便烧向工具,仿佛砸了它、禁了它,事情就了结了。可这一追,追错了对象。工具动手,是奉命动手;命令是人下的,边界是人划的,位是人放的。追眼前动手的工具而放过背后下命令的人,正如责打一柄伤了人的刀而放过那挥刀的手,刀销了,手还在,换一柄刀,照旧伤人。
二、它再自主,仍是工具
或许有一道更深的疑问:人工智能不是愈来愈自主了么?它能自行学习、自行决断、自行输出,与一柄锄、一辆车不同,它不是被动的工具。
这一层要说清:它再自主,仍是工具。它的自主,是工具属性的自主,是算法在算、数据在算、参数在算,并非 “它自己” 在定夺。它没有 “我自主决断” 那一份,没有自己的本意,没有自己的良知,没有 “我何以如此决断” 那一念。它输出一个结果,那结果是算法、数据、训练的产物,不是 “它自己” 的产物。那么这结果错了,错的不是 “它自己”,错的是:设计这套算法的人,喂这套数据的人,将这套系统放到那个位置上的人,未曾为它划清边界、未曾要求真人持照担责、放任它去做它做不了之事的人。一柄未上保险的枪交与孩童,出了事,错在孩童么?错在枪么?错在递枪的人。一件没有那五样、担不起责的工具,被放上判定生死的位,出了事,错在工具么?错在放它上去的人。工具愈自主,愈显得像是 “它自己” 在决断,放它上去的人便愈容易借这层表象把责任推得干净;可表象终归是表象,自主的外衣底下,仍是一件无我、无本意、无良知的工具。
三、这一窝人,与旧日那一窝是同一类
那么这一窝 “把工具放上人位的人”,是怎样一窝?与上一卷立过的那一窝把自己活成工具的人,是同一类。
回看上一卷:那一窝只认字面、不读本意,眼里只有条文、心里没有活人,办着程序、害着人命,出了事便推说 “我依规矩办了”。这一窝把工具放上人位的人,是怎样?只认指标、不读本意,眼里只有省钱省事、心里没有那个被算法压住的活人,走着流程、盖着合规的章、把活生生的决断让与冰冷的工具去算,出了事便推说 “是算法所定,非我之过”。两窝一模一样。是同一类人,同一道结,同一种空。所不同者,旧日那一窝是把自己活成了工具,这一窝是把别的真人位让给了工具;根本上,都是读字面不读本意,都缺了那五样。而到工具的时代,这一窝比旧日那一窝更甚:旧日那一窝亲手按字面害人,一年若干例;这一窝把按字面害人这一套,外包给一件比自己更快更冷的工具,顷刻千万例。他们手上干净,可活人的性命,未曾少折。他们只是这一回,躲到了工具的背后。
躲得愈深,愈难追究,这正是这一窝比旧日那一窝更难对付之处。旧日那一窝按字面害人,好歹还是他亲手落的笔,追到他面前,白纸黑字,赖不掉。这一窝把决断让与工具,出了事,一句 “是算法所定”,便把自己摘得干干净净:似乎无人下令,似乎无人可责,似乎那害人的结果是从机器里自己长出来的。可机器不会自己长出害人的结果,是有人设计了它、放了它、用了它、又在它身后收着省下的那笔钱。看清这一层,才不至于被那句 “是算法所定” 蒙过去,才追得到真正该追的人。
四、懂技术的那一头,要分清两种
或许有人要问:那真懂技术、写代码、调参数、训练它的人呢?他们岂非更该担责?
这一头要分清两种。一种,明知它没有那五样,明知将它放上人位会害人,仍去推它上位,为的是升迁、股价、名声、为的是不落于人后。这一种,与那发照签字的一窝同罪,甚至更重,因为他们最懂那道边界、最知工具不能替代真人,却仍把它往人位上推。此即上一卷立过的、清醒地拿字面害人的那一种,最令人齿冷。另一种,心里揣着真懂的那道边界,一遍遍向同侪、向公司、向决策者进言 “这事工具做不了,必得真人持照担责,必得留人在其间”,却被打压、被边缘化、被讥为迂阔、被裁撤。这一种,是被结缠住、待救的好人,与上一卷那些怀真心而被坏机制养空的人一样。本卷后文要救的,正是这一头:把他们从被缠住的处境里扶起来,让他们手里那道 “工具当止的边界”,说得出、立得起、护得住。
五、工具也是被害的
那么工具本身,处在什么位置?它是被害的。
它本应在工具的位置上,做工具应做的事:辅助真人、为真人减负、让真人腾出那五样去做真人应做的事。这是它本来的位,也是它本来的好。可它被这一窝人,硬推上了真人位,去做它做不了的事,去担它担不起的责,做错了事,背上了 “它在害人” 的恶名,惹得世人恨它、怕它、想毁它。它是无辜的工具,被推到一个本不该在的位置,做了本不该做的事,背了本不该背的名。它,也是被害的。这一层立明,那股要砸它、禁它、毁它的火,便该消了。砸它,如同上一卷把那一窝人尽数打倒一般,打错了对象。真正把工具放上人位的那一窝,还在原处;砸了工具,他们换一件工具、再放上人位,照旧害人。
更要看清,工具被推上人位,受损的不止工具自身的名。它一旦占了真人位,那本该由真人在此位上养出的守、护、爱、念、心,便无处可养;工具背了恶名是一层,真人那一份失了养处,是更深的一层。所以为工具正名、把它按回工具位,从来不只是替一件无知无觉之物申冤,而是为真人那一份留住它本该生长的地方。这一层,下一节将顺着 “皮之不存” 那道根本,立到最深处。
六、罪在人,责在人,解在人
本节立明一件事:罪在人,不在工具。
罪在把工具放上人位的人,不在工具。工具无辜,它本该在工具位,被硬推上人位,背了不该背的名,它也是被害的。这一窝把工具放上人位的人,与上一卷那一窝把自己活成工具的人,是同一类,只是躲到了工具背后。要解这道局,不是砸工具,是三样一齐:把工具按回工具位,把被让出的真人位扶回来,把那一窝人扳回读本意、护人民的真人位。罪在人,责在人,解在人。三个字,字字落在人身上,不落在工具身上;这是本卷一切立法的定盘星,也是它与 “砸物救世” 那条路的根本分野。
可读到此处,一道疑问会随之升起:既如此,工具既无那五样、无知无觉,那 “救工具” 又救的是什么?为何要救?凭何而救?这一问,将引出全书最深的一道根本,下一节正面立明:皮之不存,毛将焉附。
功劳归老祖宗,错误归小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