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六卷 第五章 第一节
法律的本意,是保护人民
法律的本意,是保护人民
第六卷 第五章 第一节
法律的本意,是保护人民
前几章那盏暖暖的油灯,到这一章,要换成一束激光——冷光、精准、笔直,能照穿层层的皮看见底下的肉。为什么换激光?因为法律这件事最深的难处,是它身
上盖着的皮太多太厚太唬人(层层法条、层层程序、层层”合法合规”、层层”法律代表”),温温的油灯照不穿。
激光开机一照,先照法律的本相——这就是第一节要干的事。
这一节,小雷分四枝。
第一枝,开机一照:法律的本意,是保护人民。一句定魂——法律没有别的本意,就这一件;什么法律尊严、权威、程序、体系,都是后加的壳、是手段,全为护这件本意;离了本意还害了人民,再齐全也是歪的。激光焦点锁定——衡量任何一条法律、判决、程序、执法、法官、律师、立法者,只一把尺:他护没护住人民。这把尺不是小雷一家之言,是千年金句”法律不外乎人情”撑着。
第二枝,读本意,不读字面。读字面是低头看条文程序(眼里只有字),读本意是抬头看那个被法落到身上的活人(眼里只有人);法律量的从来不是字,是人。读字面的法盲不是不识字,是眼里只有字没有人(合规了就宣布、不抬头看一眼是不是把人压垮逼死);读本意的人,护住人才是合规也合本意,害了人哪怕字面挑不出错也是背本意(字面合规挡不住本意的歪)。法律最高境界不是合规,是护住人。
第三枝,法律是引人自律的活尺子,不是要去”执”的死刀。尺是放在那儿让每个人自己看、自己量、自己守的(引人自律、从人心里长出来);刀是去执行、去砍、去镇的(外加强制、从外头压上去)。法律是尺,所以”执法机关”压根不该有(接第四章那道桥)。“刀”的样子是法盲长上去的——他们读不懂尺的本意,看见有人没守线就只剩拿刀逼这一招,把本来用来”引人自己守”的尺反手抄起来磨成刀。激光要照穿这道扭曲。立法者、法官、律师、“执法官员”,本相全是护尺、扶人自律的,没一个该握刀;跨了底线的人,也不是砍他,是请回那座院子(学校=监狱)重新教读尺、补品德、扶回自律。
第四枝,人人有品德、不刁难,就用不着那么多法律。法条堆山一样高,不是法治好的样子,是这世道刁难越凶、人心里那个根越坏的样子(法盲只会拿”加法条”治表面,没碰底下的根)。真正的解法在第二章那道根——品德教育治住刁难(一个有品德的人心里就有那条线、自己守着、几乎不需要法条管他)。人人有品德不刁难,法条就该减下来——只留护住几条最根的底线;剩下成千上万条堆山一样高的,大半是法盲堆的、病根治住就用不着了。这就是激光的真意——激光不是光多是光精,不是堆得多是照得准。法律最高境界=法条少、底线清、人人懂、人人自律。
这四枝读下来,法律的本相,立稳了:它是一把引人自律的活尺子;它的本意是保护人民;它的最高境界是法条少、底线清、人人自律。这是激光照定的”法律本来该是什么样子”。
可现实里法律是这个样子吗?不是。现实里的法律没在引人自律——它在害人;没在减少法条——它在堆山一样高;没在保护人民——它在打压、刁难、抢劫、逼害人民至死。为什么?因为那些占着”法律的代表/象征/化身”位置的人——立的、判的、讲的、用法的——他们恰恰是法盲。
下一节,激光要照穿的,就是这道反差。
下面,从第一枝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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