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卷 第一学期 第八章 第一节
甲骨文里那几个字
上一章看清了人类的起点是共享。这一章要走进人离开起点之后,盖起来的第一座建筑。这座建筑最早的样子,刻在骨头上。商代的甲骨文里,留着几个字,一个一个认下来,那道位置就赤裸裸地站在你面前了。
一、先认第一个字:眾
甲骨文里的眾字,写作一个日字,底下三个人。
请把这个字在心里画一遍。上面一个太阳,底下三个人,弯着腰。画的就是许多人在烈日底下劳作。
眾,是商王室直接占有的一大群劳动者,被驱去开荒,去修工程。有一条甲骨记录里,商王命令眾去某地耕作,规模动辄好几千人。
请注意这个字造得多老实。它没有讲一句道理,它只是把眼睛看见的画下来:太阳底下,一群人在弯腰。造字的人把手上这一幕,直接刻进了骨头里。
二、再认两个字:臣,妾
臣,在甲骨文里是一个低着头的人形。画的是顺从,是那颗垂下去的头。
妾,是头上戴着标记的女子。
这两个字在商代,都直接指奴隶。男的叫臣,女的叫妾。
请把这一层放在心上:这两个字,今天还在用。臣,后来成了朝堂上大官对着君王的自称;妾,后来成了女子对着丈夫的自称。字的意思,一路走一路变,变得越来越体面,越来越像一种礼数。
可字的根,就埋在商代那道位置里。低头的那个人形,还在那里,一笔也没有变。
请把这一手记住,它是这一卷要盯住的:偽换皮,从来不换骨头。它换的是名字。
三、第三个字,最难看:羌
商王室和西边的羌人长年交战。俘来的羌人,大批被用作奴隶,也大批被用作人牲。
人牲,是祭祀的时候,拿活人来献。
甲骨文里有用羌的记载,一次祭祀用掉的羌,从几个人到几百人不等。
这里要停一停,把话说清楚。这一卷不挥笔,可这一笔必须照实写下来。不写清楚,就看不见那道位置有多赤裸。这是史实,不是这本书在挥笔。
商代的奴,不被当人看。他们是商王和贵族的财产,可以被驱使,可以被买卖,可以被处死。碰上重大的祭祀和王室的葬礼,他们会被当作殉葬品。
河南安阳的殷墟王陵,已经发掘出来的墓道里,有大量的殉人骨骸。多数就是奴。
四、把那个墓道,走近了看
请走近一点,看进那个墓道里去。
那里躺着的,不是一个概念。是一个人。他有一个名字,虽然没有人把它记下来。他早上吃过东西,他认得替他梳过头的那个女人,他也许有一个孩子。他被带到那里的时候,他知道要发生什么。
这一卷讲位置,不讲情绪。可是走近了看,看进他底下去,是这一卷的笔法。看清楚这一点,才知道后面十几章讲的那些换了皮的奴,究竟是从哪里换过来的。
请把那个墓道,跟这一卷开头那间屋子并排放。那间屋子里,主人的命还捏在厨子手里,两道锁互相咬着。这个墓道里,一道锁也没有了。人被彻底变成了物。
这是奴役制度最赤裸的那一种形态。这是那句我理所当然多占,第一次落到地上,砸出来的坑。
五、这个坑,是怎么一步一步挖成的
请回想第一学期第二章。
草原上,雄狮多吃了一口,它什么也没说。这件事发生了,就结束了。
人多吃了一口,加了一句:我理所当然。
这句话被说出口,被接受,然后一代一代传下去。传到商代,它已经不需要再论证了。它已经长成了一整套东西:这些人是羌,羌不是我们,羌可以用。
请看清这一步。从我理所当然多占,到这些人生来就该被用,中间隔了不知道多少代人。可是那条线,一根也没有断。
第一句话说出口的时候,还是软的。它是一个人在一堆肉旁边,替自己找的一个说法。等它长到商代,它已经硬得像那块甲骨了。
六、字,是偽最厉害的一件工具
现在讲这一节最要紧的一层。
请回到老子那句话:使民复结绳而用之。老子要人回到结绳记事的年代去,不用文字。
历来有人笑老子,说他愚昧,说他反对进步。可放在这一章的位置上看,老子看得极准。
请问,那句我理所当然多占,怎么才能传给儿子。
口口相传,会走样,会淡掉。传三代,人就忘了。
可是刻进骨头里,写进竹简里,它就不会淡。它会一个字一个字地,原样传下去。臣就是臣,妾就是妾,羌就是羌。字一刻下去,那道位置就固定了,固定成一样看起来天经地义的东西。
文字是偽。它是人做出来的那一层。它做出了诗,做出了史,做出了这本书。它也做出了臣、妾、羌这三个字,把三道位置,钉死在骨头上。
同一副手。同一样本事。
七、这一节立的位置,过渡到下一节
这一节认了四个字。
眾,是太阳底下弯着腰的一群人。臣,是一颗低下去的头。妾,是戴着标记的女子。羌,是被俘来的人,被驱使,也被献上祭台。
从这四个字里,立起三样东西。
头一样,这是那道位置最赤裸的样子。人被彻底变成了物,一道锁也不剩。
第二样,偽换皮,不换骨头。臣和妾这两个字,后来越变越体面,可低头的那个人形,一笔也没有变。往后十几章,这一手还要看很多遍。
第三样,文字是偽最厉害的一件工具。它让那句我理所当然,不必再重新论证一遍。刻下去,就传下去了。
那么,接下来会怎么样。会更狠吗。
不会。接下来这一步,是往更斯文的方向走。这道位置,不再靠一个王的意思去撑,它被写进了法。法说他是奴,他就是奴。法说他去舂米,他就去舂米。
下一节,周礼把它写进了法。
功劳归老祖宗,错误归小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