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五卷 第七章 第三节
法是死的,人是活的,法律的真实位置
上一节讲罪是位置、好判官只是能易位的人。这一节回到现实,多数群体还没走到无讼那一步,法律天天在运作。从大众一句最朴素的老话讲起,揭开法律的真实位置,它到底为什么死、人为什么活,这张力的根,在哪里。
一、"法是死的,人是活的"
这句话大众讲了几百年,简单到几乎没有分量,可它藏着中文世界对法律最深的一根观察。法条写在纸上,不会动,是死的;执法的人、守法的人、被法约束的人,都是活的,各带着自己当下的处境。死的法落到活的人身上,必有张力。
举个样子。法条写着超速要罚,这是死的;一个深夜送临产妻子去医院的丈夫一脚踩下油门,这是活的。法条不会为他的急改一个字,可碰上一位活的交警,他会不会先问一句出了什么事,甚至一路开道把人送到医院门口。同一条死法,落到这个活处境里,怎么用,全看那个活人站在哪个位置。第一章讲过"法律不外乎人情",和这句是一根脉,可这一节要往更深走一层,这张力究竟从哪来。
二、法律的真实位置,大众早有一句话
台面上说,法律是社会公正的最后防线,法律面前人人平等。可大众心里还揣着另一句,前面引过,法律是强者制约弱者的工具。这句话没有出处,是被法律磨损过的人一代代传出来的,他们没读过法学院,却用几十年的活过,看懂了它。
公元前约五百年,老子那句又在这里落脚,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,人之道损不足以奉有余。立法律的人,多数已经是有余的一方,他们看世界的位置天然就在有余那边,立出来的法,自然偏向护有余。这不是道德败坏,是位置规律,一个站在有余位置的人,哪怕一片好心,也很难真从不足的人的角度去立法。
三、再往物质的根上走一层,根子是产能不足
为什么有余的人要立法护住已得、又拦着不足的人得到。因为产能不足。产能若充足,人人有份,弱者不必去抢,强者也不必费劲立法拦他,法自然就松。产能一不足,多数人吃不饱,弱者一得到强者就少一分,于是强者必得立法拦住弱者,准入门槛、行业壁垒、资格认证、所有权保护,样样都是把资源锁在有余那边。
公元前约七百年,管仲把根挑明了。
「必先富民,民富则易治也,民贫则难治也。」【管仲】《管子·治国》
民富,大家有份,不必抢,纠纷少,法不必严;民贫,一部分人没份,必得抢,纠纷多,法必越来越严。而严法又反过来加剧贫困,因为大量资源耗在监禁和司法上,本可用来生产,这循环越收越紧。民富才是根本,法律只是手段,往深里推一层,民富的地基,是产能大于需求。
四、把镜头落到一个具体的活人身上
一个生在贫困家庭的人,没有土地、资金、学历、人脉。按法律走,找工作要文凭,创业要资本执照,救济要够得上贫困线,借贷要抵押担保,他样样够不上,按法律,他什么都得不到。不按法律呢,偷、抢、卖违禁、做无证小生意,样样违法,被抓治罪。
可他还要吃饭、要给孩子治病。按法律慢慢饿死,不按法律或许能活,多数时候,他会选后者。
公元前约一百年,司马迁记下陈胜那句,逃跑也是死,起事也是死,反正都是死,不如为大事而死。陈胜吴广不是道德坏了,是被推到了按法也死、不按法也死的墙角。弱者违法,多数不是道德问题,是生存逼迫。这一层,是历代违法运动、也是当代许多非法现象背后真正的根,道德教化压不住,法律严打压不住,改朝换代也只是换了强弱的手,产能不足的根没动,新强者又立新的法。
五、这条路,古今中外走的是同一条
秦末陈胜吴广,往后汉末黄巾、唐末黄巢、元末红巾、明末李自成,多是同一条路,产能不足、民贫、立法越来越严、弱者为求生违法、强者严惩,严到压不住,王朝就崩,新朝再走一遍。
西方也一样。约一五〇〇到一八〇〇年,英国圈地,强者立法把公地变私产,失地的人成了流民,政府立流民法,抓到先鞭刑,再犯加重,三犯处死。一七八九年前,法国粮价飞涨,穷人买不起面包去抢,政府立法严惩,直到巴黎的妇女走向凡尔赛要面包,那场大变革就此点燃。十九世纪,美国资本用法律把罢工立为非法,再用警力压下工人。名目各异,链条完全一致,产能不足、强者立法、弱者无路、强者严惩,这不是某一朝、某一种制度的毛病,是产能根本不足时,任何法律体系都会走到的位置。
六、这里要摆一个反衬,也摆清它为什么难得
公元前约一七五年,有人惊了汉文帝的马,案子交到廷尉张释之手里,他只判罚款。文帝大怒,张释之顶着怒火讲了一句。
「法者,天子所与天下公共也。」【张释之】《史记·张释之冯唐列传》
法律,是天子和天下共有的,哪怕被惊的是天子,按法也只能判罚款。文帝最后沉默着接受了。张释之那一刻做到了,法律没有因皇权而改。可有两层得摆清。其一,这是稀有的例外,两千多年里屈指可数,多数时候是皇权说了算。其二,他那一刻能做到,是有条件的,当时经文景之治几十年休养,产能相对充足,文帝又开明克制,两样凑齐才有那一刻;换作秦末,这话讲出来怕是当场治罪。张释之后来政治上也受了影响,为这一句付了代价。例外的稀有,恰恰反证了常态的牢固,物质基础先于法律,这一层,比任何法律改革的口号都更根本。
七、这一节立的位置
这一节立第二十二层,法是死的,人是活的,法律不外乎人情,可更深一层,法律的真实位置是强者立的工具,根本原因不在法律本身,在产能不足。法律可以改,制度可以换,立法者可以另选,可只要产能不足、人心不自律、握小权的人还在刁难弱者,新的法就会长出新的滥用,换汤不换药。
那真正的出路在哪。管仲讲必先富民,老子讲无为而治,孔子讲必也使无讼乎,孟子讲民为贵,合起来指向同一个方向,让群体走到不必动用法律的位置。前面无讼那一节已经把这个位置的三层摆出来了,产能大于需求、人人自律、不刁难别人,三者合一,才是真正的出路。这条出路,是后面讲救人那一卷要展开的,这里只再点一次,指个方向,不抢它的内容。
下一节,"我们人民",从来不是真正的全部人民。会从一句写进不少宪法开篇的大词讲起,看它历史上到底把谁算进了"人民",又把谁挡在了外面。请读者带着"法律的真实位置在产能"这一层,走进下一节。
功劳归老祖宗,错误归小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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