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六卷 第五章 第十节
监督,把那一念放到阳光底下;救他,是救他不再合法害人
上一节,立了那四股劲,不能、不愿、不必、不敢。这一节,把这四股,落到一个一个,你看得见、摸得着、也解你那口气的实在招法上。头一个招法,最简单,也最管用,监督,把法盲手里那一念,放到阳光底下。再解开你心里那个最大的疙瘩,救他,到底是不是让他继续坐在原位上、合法地害人?把话说死,救他,是救他不再合法害人,绝不是保他原位续害。
一、法盲为什么敢,那一念在暗处
先把法盲为什么敢按字面合法害人这件事,再给你点一遍。你回头看,那一窝法盲,手里捏着的,是权力的核,生杀予夺那一念。他们敢用这一念,按字面合法害人,为什么敢?因为这一念,在暗处。
你想,那个法官在法庭上敲下那一锤,他签字的时候,他自己心里读的是字面还是本意,没人知道;那个立法者笔下立的那条法,他立的时候是为了护人民还是为了那一万个好理由,没人看见;那个律师替出得起钱的钻漏洞,他怎么钻的、为什么钻,没人盯着;那个低级官员窗口里签字盖章,他凭什么签、凭什么不签,没人查。他们手里那一念,从源头淌出来、淌成合法害人,全在暗处。正因为在暗处,他们才敢按字面办、按程序走、按漏洞钻、合法地害人。
二、破得最干净的法子,就一个字,光
那这一样,怎么破?破得最干净的法子,就一个字,光。把那一念,从暗处,搬到阳光底下,让人人都看着。这就是监督。
你想想日子里那些见不得光的勾当,没一样经得起亮在大太阳底下。小偷专挑没人的黑夜下手,你把灯一开、人一围,他那只手立马就缩回去了。一个人背地里使坏,你当着众人的面问他一句,你这是为什么,他多半就支吾着干不下去了。为什么?因为见不得人的事,骨子里就怕光,一见光,那点理亏、那点不干净,全摊在明面上,他自己就臊得做不下去了。法盲合法害人那一念,也是这么个东西,它藏在判决书的字面底下、藏在程序的流程底下、藏在没人看的暗处,它才敢出手。你把它亮到光底下,让人人拿着本意尺子一量,它那点见不得本意的勾当,自己就做不成了。
监督是什么?是把法盲手里那一念,他读的是字面还是本意,他立法判案辩护签字背后的理由,他每一笔操作的本意,放到光天化日之下,放到人人的眼睛底下。他读字面还是读本意、他护人民还是害人民、他立的法是合本意还是合那一万个好理由,明明白白,人人看得见。那一念一旦放到了光底下,会怎么样?他自己,就老实了。
三、那一念见了光,他自己就按不出来了
你想,他原先敢按字面合法害人,是仗着那一念在暗处。现在,他签字之前要写明白,我为什么这么判、读的是字面还是本意、护住了谁;他立一条法之前要摊明白,这条法为护谁立的、本意在哪、有没有偏离;他替谁辩之前要摊明白,我替谁、为什么、得到什么、有没有钻漏洞;他敲下那一锤之前要抬头看一眼,后头那么多双眼睛看着他那一念。
他还敢按字面合法害人吗?不敢了。不是有人强按着他不让他按,是他自己,在那么多双眼睛底下,按不出来了。见不得本意的事,一旦放到本意尺子的光底下,自己就做不成了。你看,这就是上一节那个不敢,落到实处的招法,政治化解那套强制让他不敢、法律扳那一念让他不能,配着监督一起走,那套强制化了,他没了强制工具,那一念放光底下,他没了暗处,他才是真的不能、不敢,再按字面合法害人。
四、监督是阳光,不是告密
而且,要特别跟你分清一件事,跟第四章一脉,监督,不是叫人去打小报告、去告密、去揭发那一窝法盲个人。这两样,差得远。
监督,是阳光、是正大光明的。它是把那一念,法盲手里那个生杀予夺的核,摆到明面上、摆到人人面前,让那一念,见得了光、经得起本意尺子的量。它针对的,是那一念,权力的核,你这个握法的,得在光底下用法、按本意办、别在暗处按字面合法害人。它堂堂正正,不偷不藏。打小报告、告密、揭发,是阴的、是躲在暗处的。它针对的,是人,是背地里整某个法官、揭某个律师的私生活、找某个立法者的把柄。它制造的,是人人提防、人人自危、互相揭发的那种害怕;而且它针对的恰恰不是那一念,是人,这正是这本书一路反对的打人。这里要的,是前一样,阳光底下、对着那一念的监督;不是后一样,暗处里、对着人的告密。一个是把权力的核摆到阳光下,正大光明、扳本意;一个是把法盲个人拖进阴影里,互相提防、用强制手段整人。这本书,从头到尾用笔不用刀、堂堂正正,要的,自然是那阳光底下、扳本意的监督。
五、那条链,第一道就堵住了源头
你再回头看那条合法害人民的链,那个签字夺家的法官,要是他签字的理由摊在明面、对着法律本意是护人民那把尺一量,他签得下去吗?签不下去。那个立苛捐杂税的立法者,要是他立法的理由摊在明面、对着为地主提供安全保障那个原本承诺一量,他立得下去吗?立不下去。那个钻漏洞替强势那一头开脱的律师,要是他的辩护摊在明面、对着护人民护底层那把尺一量,他钻得下去吗?钻不下去。那个用破代码以刑事手段抢钱的低级官员,要是他签字的理由摊在明面、对着行政只是服务人民那把尺一量,他抢得下去吗?抢不下去。
监督这一招,不光管那些立法源头的法盲,也管那些落到现场的每一只签字、敲锤、盖章的手,都放到光底下,对着本意尺子量。那一念见光,那条合法害人民的链,就第一道堵住了,从源头堵到末端,每一念都见光,那条链上的每一只手,都不敢、也不能再合法害人。具体怎么把那一念摊到光底下、怎么让本意尺子人人都拿得到,那是办起来的人,要去一条一条做实的事,这本书是一盏灯,照出这条路;怎么走,是读者去走的。
六、那个憋了好久的疙瘩,救他是不是让他续害
监督讲完了,要解开你心里、从上一节憋到现在、最大的那个疙瘩。你这一路,被按着,不打,要救。你嘴上没说,心里那句话,怕是憋了好久了,救他?救他,是不是就让他继续坐在那法庭、立法机关、律所、窗口里,接着按字面合法害人?说的救,是不是就是对那一窝法盲,高抬贵手、好言相劝、由着他在原位上待着、过去合法害死的也既往不咎,这么个救法?
要是这么个救法,那这救,头一个不答应。把话说死,救他,是救他不再合法害人。绝不是,保他在原位上,继续合法地害人。这两个,差了十万八千里。
七、原位续害,是看着他往死路走还推一把
给你掰开。你先想,一个法盲,继续在原位上按字面合法害人,对他自己,是什么?是接着违良心、走死路。他头上悬着那件祸,我每一笔签下去都可能把一个活人送上死路那件祸,多悬一天,他就多违良心一天;他那颗本可以救回来的心,多被那条锁磨一天,就更难救回来一分。他在原位上多按字面办一天,多按程序合法害一个人,他就是往那条违良心、毁自己的死路上,多走一天。
那你要是救他,把他留在原位上、由着他接着按字面合法害人,你这是救他吗?你这是,眼睁睁看着他,往那条死路上走,还推他一把。你这不叫救,这叫害。这叫,看着一个被锁卷住、心里其实疼着的、可还在合法害人的人,你不但不拉他,还说由他去吧、别动他,这是最狠的害,披着救的皮。而且更要紧的,他在原位上多按字面办一天,多签一笔合法害人的字,下游就多一条活人,被他这一念合法地送上死路。保他原位续害,对他、对那些将要被害的人,都不是救。
八、换他下来回炉,正是救他的手段
所以说的救,根本不是这个。说的救,是,把他,从那个让他天天按字面合法害人的位置上、从那条天天卷着他读字面不读本意的锁里,弄出来。他为什么停不下来地按字面合法害人?因为他坐在那个位置上、被那条锁缠着,教育只考字面、晋升看赢案子、同行风气是赢就是对、政治那套执法的强制撑着字面害人能落地。他在那个位置上一天,那条锁就卷着他按字面合法害人一天。那要救他,唯一的法子,就是把他,从那个位置上、那条锁里,弄出来,让他停止合法害人。
怎么弄出来?把他换下来。请他离开那个位置,回到那座院子里,第二章那座学校就是监狱,重新读本意、重新补品德、重新做一个真懂法的人。所以救他和换他下来,一点不矛盾,是同一件事,换他下来,正是救他的手段。不是把他从位置上拽下来惩罚他、羞辱他,是把他,从那个天天让他按字面合法害人的处境里、从那条卷着他违良心的锁里,拉出来。他在那位置上一天,按字面合法害一个人,多走一步死路;把他换下来、回炉读本意、补品德,他就不再按字面合法害人了,他这个人,被救了;那些本来要被他一念送上死路的人,也一齐救了。这,才是真正的救。这跟这本书一路的根本是一脉的,救奴救劳救资、救政治体制内的人,哪一样是把人留在锁里由着他作恶?没有,救从来都是把人从锁里弄出来。可你那口气还剩一半没顺,换下来、回炉重新做人,那他过去合法害死的,就这么算了?这一半,下一节,给你顺到底,救里有一道铁,硬邦邦的。
功劳归老祖宗,错误归小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