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五卷 第九章 第一节
法律是稀缺资源的争夺工具
上一编把法律的真实位置挖到了产能不足。这一编顺着这条根往下挖。这一节问一个最朴素的问题,法律这个东西,到底为什么会存在。把这一层挖到底,一整编的根就立稳了,法律是产能不足之下,强者为独占稀缺资源、制约弱者抢夺而立的工具。
一、先问一句最朴素的话,如果资源无限,还需要法律吗
主流话语里,法律是公正,是秩序,是人权的保障,是文明的标志,几百年下来,成了不必再问的前提。可只要问一句,如果资源无限,还需要法律吗,整座大厦的地基就露了出来。
土地若无穷无尽,人人想种多少种多少,还需要土地法吗。食物若吃不完,还需要分配制度吗。位置若永远空着,人人想做什么官就做什么官,还需要选拔吗。答案明摆着,不需要。法律之所以存在,前提就是资源有限、不够分、有人想多拿、有人会被少分。这一条前提,平时被小心地藏在"公正""秩序""人权"这些光鲜词的后头,藏到法学家自己都快忘了它。这一节,把它请到台面上来。
二、韩非子两千多年前,一句话见了底
公元前约二百五十年,韩非在《五蠹》里讲,上古果实够吃、皮毛够穿,人少而财有余,所以民众不争;后来人口翻了又翻,财物却稀少,出力苦而所得薄,所以民众争夺。他落下最不留情面的一句。
「古之易财,非仁也,财多也;今之争夺,非鄙也,财寡也。」【韩非】《韩非子·五蠹》
古人让财,不是更仁慈,是财物多;今人争夺,不是更鄙陋,是财物少。同样的人性,资源足的时候自然让一让,资源缺的时候自然争一争。法律不是因为人变坏了才出现,是因为东西不够分了才出现。二十一世纪的法学教科书绕来绕去说不清的根,韩非一句话就见了底。
三、把韩非这一句,拆成今天一听就懂的五句
第一句,法律存在的前提是稀缺,资源够分时没人去立"分配法"。第二句,稀缺的前提是产能不足,产能跟不上需求,东西才不够。第三句,立规矩的,是手里有力气立规矩的人,古往今来叫强者。第四句,强者立规矩,首先保的是自己手里那一份,然后才是看起来公平的那一份。第五句,所以法律从一开始就不是中立的工具,是强者在产能不足时,为独占稀缺、制约弱者抢夺而立的。
这五句连起来,就是这一编要展开的根,也是整卷的一根命题。前面第三编点过一笔,这一编把它彻底立稳。
四、黄宗羲三百多年前,也挖到了这一层
明清之际,黄宗羲在《明夷待访录·原法》里讲,三代以上的法,是把天下藏于天下,为天下人立的;三代以下的君主得了天下,只怕子孙保不住,处处提防、处处设法,立的这一套。
「一家之法,而非天下之法。」【黄宗羲】《明夷待访录·原法》
秦把分封改郡县,是要郡县归自己;宋解方镇兵权,是怕方镇不利于己,历代帝王立法,何曾有一毫为天下之心。黄宗羲已经看穿,法是为立法者自己立的。可他止步在君权,看到了皇帝为自己立法,还没往下追一句,皇帝为什么非得这么立。再挖一层,挖到东西不够分,皇帝才要先把自己那一份锁住,这是这套整理顺着黄宗羲,再往下走的一步。
五、当代西方也有一脉讲法律与稀缺,可只讲到半截
二十世纪后半叶,美国兴起一派法经济学,讲法律的核心是稀缺资源的分配,目标是财富最大化,标准是效率。听着和这里讲的很近,都讲法律和稀缺,可它有几层没望到老祖宗早望到的地方。
它把稀缺当成天然的前提,不再往下问产能;它把立法看成中立的效率工具,没看到立法者本身就站在强者的位置上;它用"出得起多少价"来衡量效率,于是富人的偏好权重更大,法律自然偏富人,再管这叫财富最大化,其实是把"强者独占稀缺"换了个讲法。商鞅两千多年前在《商君书》里直接写"民弱国强",坦坦荡荡不加包装,这一脉却把相近的逻辑,讲成效率、科学、中立。这不是谁高谁低,是位置不同、讲法不同,只是老祖宗讲在前头,讲得更直、更早。
六、有人会反问,法律是强者立的,马克思不是早讲过了吗
马克思确实讲过,法律是统治阶级的工具,讲阶级、讲生产关系、讲剥削,路径是,谁占有生产资料谁就立法护自己,底下的阶级要起来掀翻它,再立新的。
这套整理讲的是另一条路,讲位置、讲产能、讲稀缺,路径是,产能不足则稀缺,稀缺则强者立法独占,出路不在掀翻、换一批强者,而在产能大于需求,让稀缺本身消失。两条路不一样。马克思顺着他那一脉起手,讲过真东西,只是没接到东方那条更古老的根,韩非一句"财多则不争,财寡则争",比整套阶级理论都干净,他一辈子没读到。这是他的位置,不是他的错。这套整理不评谁对谁错,只把两条路并排摆出来。
七、把七层叠起来,为什么有法律,答案就清楚了
第一层,产能不足;第二层,产能不足导致资源稀缺,土地、食物、位置、头衔、婚姻、教育、名声,凡不够分的都进了争夺的范围;第三层,稀缺导致争夺,人要活、要活得好、要给后代留一份,自然要争;第四层,争夺需要规则,没规则就成长期混战,大家都损;第五层,立规则的是有力气立规则的人,是强者;第六层,强者立规则,先保自己那一份,再看起来公平;第七层,所以法律从根上看,是产能不足之下,强者为独占稀缺、制约弱者抢夺而立的工具。
这七层,从最深的产能根,一层层推到表面的法律规则,丝丝入扣。
八、有几句话得先说在前头,免得误会
第一,这不是说法律坏。法律是不是稀缺的争夺工具,是事实问题;它应不应该是,是价值问题。这一编只摆事实,不下价值判决。
第二,这不是说强者坏。强者立法是强者的位置,换弱者站上去也会这么立,是位置影响行为,不是道德影响行为,商鞅把"民弱国强"写得最透,自己最后也被车裂,他也不过是位置里的一颗棋子。
第三,这不是说该取消法律。在产能还不够的当下,法律仍是必要的工具,问题不在要不要法律,在看不看得清它是什么,看清了,立法的多一份警觉,执法的多一份分寸,读法的多一份明白,就够了。
第四,出路也不在改法律。改革的人本身就是强者,改完仍是强者立法,只换一批强者。唯一的根本出路,是产能大于需求,产能跟上,稀缺消失,强者不必再立法独占,弱者不必再违法争夺。这是后面讲救人那一卷的根,这一编只指个方向,不展开。
九、这一节立的位置
这一节立第二十六层,法律不是天上掉下来的公正,是地上长出来的工具,它的根在产能不足,它的立法者是强者,它最初的用处,是独占稀缺、制约抢夺。把韩非的源头请出来,把黄宗羲的中段接上,再把七层推理一层层摆给读者看,这一编的地基就立稳了。
读者带着这一根命题,往下看每一类稀缺、每一道法律、每一次改革,眼睛就不一样了。它不是要读者从此仇视法律,是要读者看穿之后,反而更冷静,知道该往哪儿使劲,才真的松得动这个结。
下一节,稀缺资源的几种形态。会把"稀缺"两个字拆开看,原来不只粮食不够才叫稀缺,位置不够、名额不够、名声不够,都是稀缺,法律为每一种稀缺都立过工具。请读者带着"法律的根在稀缺"这一层,走进下一节。
功劳归老祖宗,错误归小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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