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五卷 第九章 第二节
稀缺资源的几种形态
上一节立稳了根命题,法律是强者为独占稀缺资源而立的工具。可"稀缺"两个字,听起来好像只有粮食不够、土地不够才算。这一节把它拆开看。稀缺不是一种,是四种,物质的、位置的、关系的、文化的,一类比一类隐蔽,一类比一类深。
一、先把四类摆出来
第一类,物质资源,土地、食物、水、矿产、住所,人活着先要吃穿住,这一类最实在,也最看得见。第二类,位置资源,权力、官位、头衔、准入资格,一个朝代的宰相就一位,位置天然有限。第三类,关系资源,婚姻、子嗣、信任、人脉,人不只要活着,还要有人陪、有后代。第四类,文化资源,教育、知识、名声、话语权,这一类最虚,却最顽固。
请留意一件事,越往后,这一类越不像"稀缺",越藏在漂亮话的后面,可它分配人生的力气,一点不比土地小。
二、第一类,物质,最直观
人要活先要吃,要吃就要有地,地不够粮就不够,粮不够就要争。公元前约七百年,管仲把这一层挑明。
「必先富民,民富则易治也,民贫则难治也。」【管仲】《管子·治国》
他还有一句更熟的,仓廪实而知礼节,衣食足而知荣辱,肚子先填饱,礼义才谈得上。老子从另一头讲。
「金玉满堂,莫之能守。」【老子】《道德经·第九章》
金玉堆满屋,反而守不住;他又讲,民之饥,以其上食税之多,民众挨饿,是上面税收得太重。管子讲"缺"的麻烦,老子讲"满"的麻烦,一头一尾都摆给后人看。物质稀缺里最大的一项是土地,历代为它立的法一道接一道,从井田到摊丁入亩,西方从罗马土地法到英国圈地,这条长线留到下一节专门挖。物质这一类最看得见,所以法也最直白,田法、税法、矿法、水法,都明明白白写着。
三、第二类,位置,比物质更狠
为什么更狠,因为物质可以增产,产能上来就能缓解,位置不行。一个朝代的宰相就一位,一个县的县令就一位,哪怕粮食堆成山,宰相也还是一个。位置天然有限、不可复制。
老祖宗在这一类上立的工具最精致、最持久,就是科举。它从隋朝立起,到明清成熟,一千三百年。它有两面妙处,一面,真开了一条路,寒门子弟读书应考,一路能做官,范仲淹少年断齑画粥,最后做到参知政事,这不是空话;另一面,它把位置的争夺,从战场拉到了考场,本要打仗才能争的位置,如今一篇文章就能争,替统治者省了多少血、多少乱。到今天,工具换了名字,根没换,高考、考公、各种资格证,都是为位置稀缺立的一道过滤关,形式变了,"立一道关把多数人挡在外面"这一根没变。
四、第三类,关系,最隐蔽,却最切身
人要活,不只要吃穿要位置,还要有人陪。婚姻是关系稀缺里最大的一项。周礼讲同姓不婚,表面是怕近亲,细看是把婚姻拿来做政治联盟,姬姓的周王室和姜姓的诸侯一代代通婚,一张姻亲网就是一张政治版图;到汉代又有和亲,把宗室女嫁出去换和平。这都是法律为关系稀缺立的工具。
往家族里看,一夫一妻多妾、嫡庶之分,把关系切得清清楚楚。正妻一位,妾可多位,妾生的是庶出,不能继承大宗。《红楼梦》里赵姨娘和贾环母子,就是这套法压出来的活样本,赵姨娘是宝玉同父的妾,在贾府里地位连大丫鬟都不如,贾环因庶出被排挤被嫌弃,曹雪芹什么也没说,只摆位置,读者自己看。一套关系的法,在一个家族内部,就能压出两套人生。到今天,婚姻的明规矩松了,可关系稀缺没消失,只从"妾的位置"换成了"合适配偶难寻",从门当户对,换成了户籍、学历、收入这些暗规矩。
五、第四类,文化,最隐形,分配人生的力气却最强
物质稀缺产能上来能缓解,位置稀缺制度松动能扩容,关系稀缺观念变了能重组,唯独文化稀缺,一旦被一群人独占,能延续上百年上千年,比哪一类都顽固。
孔子两千五百年前讲有教无类,在识字的人不到百分之五的时代,这是了不起的一道松动。可它也有前提,入学要送一束肉干作学费,送得起的已经不是最底层,所以孔子弟子里有穷有富,却几乎没有真正的农夫和奴隶。有教无类,是相对贵族垄断的一道松动,不是完全的敞开,这份分寸孔子自己清楚,是后人吹得太满。文化稀缺最难看穿,因为它穿着"教育公平""知识开放"的外衣,可从汉代太学只收官宦子弟,到明清进士大半出在江南几个富庶州府,再到今天把好学校绑在学区房上,一条线下来都是同一件事,文化资源天然往有余那边集中。法名义上"全国统一",实际上谁家有藏书、有名师、有几代积累,谁家的孩子就占先。
六、把四类穿起来看
物质,人人看得见,法最直白;位置,稍深一层,还看得见,法变精致;关系,再深一层,多数人活在里面却没意识到自己被一套关系的法框着;文化,最深一层,多数人一辈子没看穿,因为它的外衣最光鲜。
四类一类比一类隐蔽,可根上是同一根,产能不足,资源稀缺,强者立法独占,弱者要么接受、要么对抗、要么跳出。一千年也好三千年也好,东方也好西方也好,这一根没换过,换的只是稀缺的种类,和法律披的外衣。
七、这一节立的位置
这一节立第二十七层,稀缺不是一种,是四种,物质的、位置的、关系的、文化的。物质最实,文化最虚,可虚的那一类,分配人生的力气一点不比实的小,甚至更大,因为它藏得最深、最不容易被人当成"稀缺"来反抗。
看清这四类,再回头看身边任何一部法律、任何一条规矩,都能先问一句,它框的到底是哪一类稀缺。问清楚了,这部法为谁立、向着谁,也就清楚了一半。
下一节,强者立法独占,土地这条线。会专门深挖四类里最大、最实的一类,土地,中国从井田到摊丁入亩,西方从罗马土地法到英国圈地,两条长线并起来看,看强者怎么一代代换名字、换外衣,可独占这一根从没换过。请读者带着"稀缺有四类"这一层,走进下一节。
功劳归老祖宗,错误归小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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