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六卷 第五章 第四节
法盲满地都是,手里捏着的,是一个人的生路死路
上一节,照穿了那道反差,法律的代表竟是法盲,又分清了谁是法盲。这一节,接着照,看一看这一窝法盲,在人间长出了几种形态来;再照到最深、最凉的那一处,这一窝法盲,手里捏着的,到底是什么。看完你会脊背发凉,一窝读不懂本意的草包,手里捏着的,是千千万万活人的生路死路。
一、消极的法盲:兢兢业业按程序碾人
一样一样,给你看。头一种,最日常、最常见的,消极的法盲。他不是坏人。他没存心要害谁、没想着要谋什么私。他就是个安安分分的、按规矩办事的专业人士。坐在他法官的位置上、律师的事务所里、立法的桌前,他每天读法条、走程序、办案子,兢兢业业。可他眼里只有字面,没有底下那个活人。
那个交不起地税的老人,按程序,房子该拍卖,他签字。每一步都合程序。他不会停下来想一句,这个老人没了家,他要去哪儿?这家拍卖了,他活得下去吗?他不想。他想的是,程序齐了,签字。他签完字、办完手续,回家,吃一顿安稳的晚饭,睡个踏实的觉。他不觉得自己干了什么坏事,他觉得自己是个好公民、好专业人士。可他干的事呢?把人逼到家破人亡、逼到死路上。他不是坏人,他是法盲。眼里只有字、没有人,办完合规的程序,从来不抬头看一眼底下那个被他这一通程序碾过去的活人是死是活。他这种法盲,最常见,也最伤人,因为他自己都不知道他在伤人。
二、积极的法盲:清醒地拿字面钻漏洞谋私
第二种,更狠一层,积极的法盲。这种人不光是眼里只有字,他还主动拿着这套字面,去钻空子、谋自己的私。他对法条、对漏洞,比谁都精,精到他能从一个逗号、一个或字、一个用词的歧义里,钻出一条道来,把黑的说成白的、把该担责的开脱掉、把该受罚的逃过去。谁出得起钱,他替谁钻。
那个把家里的污水排到河里、害了一村人的工厂老板,交得起律师费,律师替他从环保法的一个用词里钻出漏洞,案子赢了;村里那些被污水害病的老人小孩,没人替他们说话。那个开车撞死了人、本该负责的,交得起律师费,律师替他从程序的一个瑕疵里钻出空子,无罪开释;被撞死的人家里那个寡母,没钱请律师,看着害死人的走出法庭、还笑着跟律师握手。律师那一头,尤其是这种法盲的重灾区。不是所有律师,但是大部分这一类人,精通的就是这套钻漏洞的活。他们读了一肚子法条,可那些法条在他们手里,不是用来护人的,是用来替出得起钱的人开脱、把没钱说话的人碾过去的工具。这种法盲,比第一种更狠,第一种是糊涂,他不知道自己在伤人;第二种是清醒,他知道自己在伤人、还专门拿那套字面去伤人。清醒地、专业地、合法地伤人,这种法盲,是这世道最让人作呕的一种。
三、退休的法盲:连自己已是平民都读不懂
第三种,让人最摇头叹气的,退休的法盲。这种人,已经退休了。脱了法袍、离了法庭、不再握判案的权,他就是个平民了,跟你我一样,平民一个。这是个最简单不过的事实。可这种法盲,盲到连自己已经是平民这件最基本的事实都看不见。
他还把自己当法官。在外头招摇,我是某某法官、我是退休法官,拿那张早过期的旧身份,出去揽生意、办私事、给人施压、捞好处。人家请他吃饭、请他出主意、请他打招呼,他乐呵呵地享受这些;而别人请他,图的就是他那块前法官的招牌。他连自己现在是什么身份都读不懂,还说他懂法?他用一张早过期的旧身份,行不该行的事,谋自己的私,这就跟那些用连民法都不达的破代码以刑事手段抢钱的低级官员,是同一路,用一个不该用的东西,行一件不该行的事,谋自己的私。盲到根本的根本。
四、在位的法盲:用个人意志凌驾法律
第四种,让人最作呕的,在位的法盲,用个人意志凌驾于法律之上,坐在人民头上作威作福。这种人,是最高形态的草包。他坐在法官位置上,本该做什么?按法律本意公正断案、替法说话。他坐在那个位置上,代表的是法,不是他这个人。可他干的是什么?把自己的个人意志,他喜欢谁、讨厌谁、看不起谁、想压谁、想护谁,凌驾于法律之上。
法律本意往后退,他个人那点意志、偏见、喜好、私心,往前站。判出来的判决,名义上是法,实际上是他,他借法的口,说自己的话;他借法袍的样子,撒自己的野。这比第一种读字面不读本意更狠,读字面好歹他还在读字面;这个用个人意志凌驾法律,连字面都不读了,直接拿自己代替了法。他不是法盲,他是把法挤走、自己当法。这是最高形态的草包,里头不光没装本意,连字面都没装,装的全是他自己。而对人民来说,这种法盲坐在那个位置上,把他的偏见、私心、喜好、报复,当判决砸到人民头上,那种被一个法盲用个人意志压在头上、动不得他、还有理说不出的滋味,就跟有人坐在你头上欺负你、糟践你一样,又脏、又欺人、你还动不得他。
五、律师那一头:用法害人还得意
还有一种,再补一笔,律师那一头。虽然律师那一头的法盲,主要落在积极的法盲那种里头,但律师那个职业本身,是这道反差最深的一处。他理论上、职责上,是替人读懂法、用懂法的人,是帮普通人理解那把护人的尺、帮普通人用那把尺护住自己的。可现实里大部分这类人,他不替老百姓读懂尺,他替出得起钱的人钻尺的漏洞;他不帮普通人用法律护住自己,他帮强势的人用法律碾过弱势的人。他把懂法的代表那个招牌,反过来用了。
而且,律师这个职业里那种赢了案子就是赢的劲,名声、奖金、案源,把赢压过了对。赢了,哪怕这一场赢是钻了漏洞、把该护的人碾了,他也得意洋洋。他眼里的赢和输,跟法律本意里的护人和害人,已经是两套尺子了。这就是律师那一头法盲,最深的一处,他读了一辈子法,最后读丢了法的本意,把自己的成就感建立在了用法害人上。这一类人,是法盲里头,最让人寒心的一种。照过这一窝,消极的、积极的、退休的、在位的、律师那一头,满地都是。这世道的法庭里、律所里、立法机关里、执法的窗口前,你随便指一个出来,多半就是上头这几种里的一种。法盲,不是个别现象、不是几颗害群之马,是这一整窝。
六、权力最里头那个核,是生杀予夺那一念
你看完这一窝,心里大概冒出一句话,那为什么这一窝法盲,能让这世道这么疼?因为他们手里捏着的,不是一杆笔、不是一支麦克风、不是一个建议,他们手里捏着的,是一个人的生路死路。先问你一句最简单的话,权力,到底是什么?你大概会答,权力是能管人、能定法、能罚钱、能盖章。这些都对。可这些,都是权力的皮、是它伸出来的手、是它的工具。
那权力最里头那个核,剥到最里头、最里头那一颗,是什么?给你一句话,剥到这个核,权力最大的本质,是放一个该死的人一条生路;反过来,也能让一个该活的人去死。就这一念之间。你品这一念。这一念里头,握着的,是什么?是一个人的命。不是钱、不是面子、不是地位,是命。一个活生生的人,他往后是活着的、是死的、是生不如死的,就在握这权的那个人,一念之间,定了。这就是权力最里头那个核,生杀予夺,那一念。你回头想,皇帝最大的权力是什么?不是龙袍、不是玉玺、不是百官跪拜。是他朱笔一勾,下面那个人就死了;他朱笔一抹,下面那个该死的人就活了。就这一念。千古帝王的权,剥到最里头,就这一念。
七、这一念,今天落到了法盲手里
那这一念,今天,落到哪里去了?落到了法律这台机器上。落到了立法者手里,他立的法里,写了什么是该死的罪、什么程度的罪该判什么,他笔一动,定了哪一类人、哪一种行为,该活、该死。这一念,在他笔下。落到法官手里,他坐在法庭上,敲下那一锤,这个人有罪、无罪,判几年、判极刑,夺家、保家,活、死。这一念,在他锤下。落到律师手里,他替出得起钱的辩、不替没钱的辩,他从一个用词的漏洞里给害人的开脱、让该担责的脱罪,这一念,从他嘴里走过。落到执法官员手里,他这一签字、这一拿走、这一拍卖,一个家就没了,一个人就走上了死路。这一念,在他签字的笔下。
立法者、法官、律师、执法官员,他们四种人,手里捏着的,正是这同一个核,一个人的生路死路,在他们一念、一判、一笔、一锤之间。这就是这一窝法盲,手里捏着的东西。你回头看这道分量,那一念,是千古帝王最大的权;那一念,在这一窝人手里捏着。可这一窝人,是什么人?是前面给你照过的,那一窝法盲。一窝读不懂本意的法盲,手里捏着的,是一个一个活人的生路死路。
八、一窝草包捏着千万人的生杀,合法的杀人
把这件事,往你心里头,再钉深一层,法盲,捏着生杀。你品这四个字。这是天底下,最恐怖的一件事。为什么是最恐怖的?你想,一个人手里捏着另一个人的生死,这件事本身就够重了。可如果握着这权的,是个有品德、读得懂法律本意、心里装着护人那颗心的人,这权重,他还顶得住,他签字之前,会停一停,抬头看一眼底下那个活人,问一句,这事对不对、护住了没?可这一窝法盲呢?他眼里只有字、没有人。他签字之前,不会停下来。他用手里那杆笔、那只法槌、那张嘴,定一个又一个活人的生路死路,可他心里没装那个活人。这就是,拿千千万万个活人的命,陪一个空肚子的草包,赌他那一念。
而捏着这命的,是一窝读不懂法律本意的法盲。一窝草包,捏着千千万万活人的生杀。天底下,还有比这更恐怖的事吗?没有了。战乱年代,刀兵相见,一刀砍下去,谁砍的、为什么砍,明明白白。可这一窝法盲,他们不动刀、不见血。他们用法袍、用法槌、用法条、用程序,温温的、规规矩矩的,把一个一个活人,合法地、合程序地、有理有据地,送上死路。合法的杀人。刀兵的杀,是看得见的;这种合法的杀,是看不见的、是温吞的、是没人能怪罪的。签字的法官心安理得,钻漏洞的律师收着费回家睡安稳觉,立法者下了班还能跟人谈笑风生。可那些被他们这一念合法地送上死路的人呢?没人替他们说话,没人替他们记一笔。他们的家破了、人没了,这世道照常运转,第二天,那一窝法盲,又坐回他们的法庭、律所、立法机关,接着捏下一个人的生路死路。照到这里,已经照到了最深、最凉的那一处。读到这儿,你心里那股要打倒这帮法盲的火,怕又烧到了顶,可几千年都在打、打不掉,下一节,要照清楚,这一窝法盲在人间,到底怎么一步一步,把人逼上死路的。
功劳归老祖宗,错误归小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