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卷 第四十九章 第二节
政治那个位,管的是另外哪三件事
上一节数完了经济这个位管的三件事,也数出了它办不了的三件:定规矩,断是非,动强制。这三件事不会因为没有人办就消失。第四十三章讲过一句:一件事若是真的,撤掉名目也撤不掉那件事。这三件都是真的,所以一定有人在办。这一节就看这三件事落在哪一个位上,也看清楚它们为什么必须落在那里,而不能落在做买卖的人手里。
一、第一件:定规矩,也就是画界
先看定规矩。这一整个学期讲了那么多次界:四把尺之间的界,两把尺之间按段按事按层的界,第四把尺只许走到哪里为止的界。可界到底是谁画的?这一问,前面几章一直绕着走,到这里躲不过去了。第四十五章说过,界可以商量,该年年改,不能商量的是必须有一道界。那一章没有答的是:那道界由谁落笔。
落笔的,不能是任何一个下场做买卖的人。一间厂不能定所有厂都要守的用工规矩,一个行当不能定所有人都要守的斤两尺寸,一家最大的铺子也不能定别家铺子几点开门。定这些的,是那个不下场的位。
这一件事往下再走一步,就是白纸黑字写下来、天下都照着办的那一套东西。那一套东西的来历、道理和分寸,是第五卷《法律制度》的题目。这一节只把它的位置摆出来:界要有人画,画界的人不能是下场的人。
二、第二件:断是非,也就是评理
第二件是断是非。两家争起来,工钱该不该扣,货该不该退,那一纸约到底算不算数,各说各有理,而且往往两边都说得出道理。第一学期到这一学期,讲过许多次账看得见、话可以商量。可账摆开了、话说完了,两头还是不服,怎么办?总要有一个人来断。
断的人有一个死条件:他不能在这一场买卖里有份。他若也卖同样的货,也放同样的债,也等着从这一场里抽一笔,那么无论他断得多公道,输的那一头都不会服;而且往往真的不该服,因为谁也不知道他那一句话里,有几分是替自己那一份货说的。
这就是这一个位最要紧的那一样本事:不下场。第四十七章讲那一场盐铁之辩,两边吵得极凶,可那一场架能开得成,靠的是有一个不站在任何一边、又肯把两边请来的地方。断是非这一件事,也是同一个道理。
三、第三件:动强制,也就是让人不得不认
第三件最不好看,可它是前两件的腿。规矩定了,若谁也不必照办,那规矩就只是一纸好看的空话;是非断了,若输的那一头不认账,那断了也等于没有断,评理的人反倒成了笑话。所以后头必须跟着一样力气:能让人不得不认。
这一样力气就是第四把尺。第四十章立过它的位最窄:不许把孩子放进井下,不许在吃的东西里掺不该掺的,订好的约要认,欠下的钱要还。这一节可以补上它的来处:它正当的来处只有一个,就是从定规矩和断是非那里来;离开了这两样,它就没有来处,只剩下力气本身。
这一层要看得极清楚。同样是不许人走,一种是法院判了要还债、于是不许他把钱转走,另一种是那纸约写着三年不许去别家做工。前一种是这一个位在办自己的事,办的是让人不得不认账;后一种是那道墙自己长出来的,办的是把人钉在原地不许动。两件事外面看着都是不许走,底下完全不是一回事。第四十七章说过要分清两种墙:拦住伤害的和拦住别人做同样一件事的。这里再补一层:还要看这一道墙是从哪一个位上来的。
四、为什么这三件必须在经济之外
把这三件事合起来看,会看见它们有一个共同的骨头:它们全靠不下场这三个字撑着。定规矩的人若自己也在场上,他会把界画在对自己顺手的地方,而且画的时候多半理直气壮;断是非的人若自己也在场上,他那一把尺一定偏,偏得他自己都察觉不到;动强制的力气若长在做买卖的人手里,那就是第四十章讲的最坏的一种情形,拿强制去顶另外三件正事。
这里要说一句公道话:这不是说做买卖的人品德不好。第四十一章立过,位置不是身份。一个人站在那个位置上,眼睛先看见的就是那一头的事;他不是存心要偏,是他站在那里,眼睛就够不着另一头;第四十五章说过,出力的人先看见工资表,担险的人先看见还款日,三个人都没有说谎。上一节末了那一句在这里再说一遍:懂行的人下场去当尺,那把尺就一定偏。
所以这三件事跟经济那三件事之间,隔的不是一道信不过人的墙,是一道位置的界。两头都是办事的人,只是办的事不同;谁也不比谁高,这是第四十章立的老规矩:只摆位置,不排座次。
五、这个位给的东西,正是制衡那三条路
再往前看一步,会看见一件更要紧的事:第四十七章讲的制衡三条路,有两条要靠这个位给。头一条是人还能说话。两千一百年前那一场架,是朝廷把各地的读书人请到京城,让他们当着管国库的人的面把话讲完。那一张桌子不是自己长出来的,是这个位开的。今天一间厂里定工钱,一个行当里定规矩,一座城里定一件跟人人有关的事,能不能有一张两头都上得来的桌子,也还是这个位说了算。
第二条是账看得见。账要怎么记,哪几笔必须摆到明处,谁有权去查,查出不对怎么办,这些都不是账房先生自己定的。第四十四章说过,账看得见,两头才不必靠猜;可谁来规定它必须看得见,是这个位。
第三条是人走得掉。第四十七章讲过,能不买,先要买得起别的;能走掉,先要没有人把他钉住。那纸三年不许去别家的约到底算不算数,正是这个位一句话的事。
所以这两层不是各过各的。底下这一层要靠上面那一层,才守得住自己那道界;这就是上一章说的,两层互相咬着。
这三条路里,还要顺手记住一件事:这个位给的是路,不是结果。它开一张桌子,可它不能替两头把话讲完;它规定账要摆到明处,可它不能替人把账看懂;它不许人写那种钉死人的约,可它不能替一个人攒出说不的本钱。路开着,走不走、走得动走不动,还看底下这一层各人自己。第四十七章说过,形式上的自由是他有权说不,实质上的自由是他有本钱说不;前一半是这个位能给的,后一半得靠底下那一层去挣。
六、这个位也有它办不了的
数完了这个位管的,也要数一件它办不了的,不然这一节就成了替它说好话。它办不了上一节那第一件事:把东西做出来。令下得再密,粮不会自己从地里长出来;催得再紧,机器不会自己转,木头也不会自己变成椅子。第四十三章讲过强制独大那一种塌法:人还站在那里,手也还在动,心已经不在了,做出来的东西一年不如一年。
所以这个位办的事,说到底是让别人办得成事:把界画清楚,让两头知道往哪里使劲;把是非断明白,让肯守约的人不吃亏;把那一样力气留在最窄的地方,让不肯守约的人占不着便宜,也让肯出力的人放心去做。它自己不下场,也正因为不下场,才办得成这几件事。
孔子那一句在这里第二次落地:不在其位,不谋其政。这一句不是叫人袖手不管,也不是叫人闭嘴。一个人当然可以关心,可以说话,第四十七章第一条路讲的正是说话;可说话是说话,替那个位拍板是另一回事。谋,指的是替它拿主意,不是指关心它。
这两个位怎么分、怎么互相看着、又怎么防着对方伸手,正是第四卷《政治制度》和第五卷《法律制度》整整两卷的题目。这一章只把界画到这里为止,往下不越位。
功劳归老祖宗,错误归小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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