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卷 第一学期 第九章 第三节
罗马法把人定义成物
上一节,亚里士多德先生把这件事讲圆了。这一节,罗马人把它写下来。写得极精确,极冷静,极经得起推敲。这一笔,影响了后世两千年。今天签的每一份合同,骨架里都还有它。
一、罗马把它推到了古代世界的极致
罗马把希腊那一套接了过来,又往前推了一大步。
从共和国晚期到帝国早期,奴隶人口估计占了帝国总人口的三分之一。意大利半岛的某些地方,奴的人数可能比自由民还多。
富裕的罗马家族,手里有几百到几千名奴。一户贵族家里同时养着几千个人,并不稀奇。
上一章数过那份名单,这里再看一遍:厨子,园丁,教师,医生,文书,舞女,武士,各样工匠。
请把教师和医生这两样,再看一眼。这一家的孩子怎么读书,这一家的主人病了谁来看,都在这份名单里。
请回想这一卷开头那间屋子。那位不会做饭的主人,就是这样一位罗马人。他的命,捏在那几百双手里。
二、然后,他们把它写进了法
罗马法对奴的法律地位,有极其精确的规定。
在《十二铜表法》和后来的《国法大全》里,奴被定义成一样东西:物。
财产。
跟牛,跟马,跟土地,跟房屋,归在同一类。
主人可以买卖、赠予、抵押、出租自己的奴,就跟他买卖、赠予、抵押、出租自己的牛,是一个道理。
请把这句话再念一遍:是一个道理。
不是差不多。不是类似。在法律上,是同一条道理,同一栏,同一个格子。
三、公元前 286 年那一条
罗马人做事,精确到了让人发凉的地步。
公元前 286 年的阿奎利亚法规定:一个人要是害死了别人的奴,他得赔偿这个奴的市场价值。
赔偿的方式,和害死了别人的牲口,完全一样。
请把这一条的逻辑,一个字一个字看清楚。
一个人死了。谁受了损失。
按这条法律:受损失的是主人。因为他的财产没了。
那个死掉的人本人呢。法律没有提他。因为在法律的意义上,他根本不是人。他是那件被毁掉的东西。
四、这一笔,是这一卷里最冷的一笔
请在这里停一停。
商代把人拉去祭天,那是暴力,那很难看,可它诚实。
罗马这一条,一个凶字也没有。它讲的是赔偿,是市价,是一桩民事纠纷该怎么了结。它公道,它讲理,它对双方都很公平。
它公平地对待了那两个人:害人的,和丢了财产的。
它只是没有把第三个人算进去。
请把这一层看清楚。这不是野蛮。这是文明。这是人类法律史上最精密的一套东西,是后世无数法典的祖宗,是今天法学院里还在教的东西。
而它做的这件事,是把一个人,从人这一栏里,划掉了。
偽越精致,越难识别。这一句,到这里已经不是一句道理了。这是那条法条,摆在眼前。
五、它传下来了
罗马法这一整套把人当财产的精确建构,影响了后世两千年。
它是后来某些国家跨海贩奴的法律模板。船上装着的是货,掉进海里的是损失,损失可以找保险公司赔。每一步,都有法条撑着。
某种意义上,它也是现代财产法的祖宗。今天买一样东西、卖一样东西、抵押一样东西,那一整套规矩,根就在这里。
请把这一层记牢,它是这一卷最要紧的一句伏笔:
罗马法这一手,把人,转化成了财产。
这一手在两千年后还会再现。只不过到时候,对象换了。
换成了劳动力。换成了债务。
六、把这一栏,翻成今天的样子
请看今天。
今天没有一部法律,把人写在物那一栏里。这是真的,这是了不起的进步,两千年没有白走,这一点这一卷不含糊。
可是请再看一眼。
一个人的劳动力,可以按小时买卖。一个人的三十年,可以抵押给银行。一个人的注意力,可以打包卖给广告商,一千次曝光值多少钱,有行情,有报价。一个人的健康数据、他的行踪、他半夜三点在看什么,都可以定价。
人没有进物这一栏。
可是从人身上一片一片切下来的东西,进了那一栏。
请回想第一学期第八章那一句:僮手指千。司马迁不数人,他数手指。
今天也不数人。今天数的是工时,是流量,是点击,是月供。
这一手,罗马人两千年前就做完了:把一个活人,转化成一栏可以计价、可以流通、可以入账的东西。
后人做的,只是把这一手,做得更细,更看不见。
七、这一章立的位置,过渡到下一章
这一章走完,立稳第九层意思。
第一节,雅典的哲学是矿井里挖出来的。三个人里有一个是奴,两三万人在地底下,那一票的自由是他们的一辈子换来的。第二节,亚里士多德先生那一句天生的奴隶:那句我理所当然,长到了最体面的样子;偽最精致的时候,往往出自那个时代最好的头脑。第三节,罗马法把人写进了物那一栏:一个人被害死了,赔的是主人的损失,因为在法律的意义上,他不是人。
这一层要立的话是:这道位置不是哪一种文化的毛病。两个从没见过面的文明,各自走到那句我理所当然被制度化的一步,长出来的东西,骨架一模一样。哪里有偽被制度化,哪里就会长出形态相似的东西。
那么,锁链走到了这一步,还能往哪里走。
还能。下一步,锁链会消失。
真的消失。人身上不再有铁。他有名字,有家,有自己的小屋,有一小块自己的地。他不再属于任何人。
可他还是走不了。
下一章,农奴,那道位置换了一层皮。
功劳归老祖宗,错误归小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