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五卷 第一编 第二章
大众的三句老话,法的底座在这里
上一章把法为何物、偽、法律服务于谁立稳,从第一层垒到第四层。这一章接着往下走,专挑三句被主流法学瞧不起、大众却天天挂在嘴边的老话:法律不外乎人情、法不治众、人无完人。这三句听着像鸡汤,其实每一句都藏着老祖宗早就摆下的一层深理。这一章要做的,就是把它们从两层偏见里一句句搬出来,还它们本来的位置。
第一节讲法律不外乎人情,人情不是走后门、徇私,是人之常情,是人之所以为人的根。孔子讲父为子隐、子为父隐,直在其中矣,不是包庇,是法律不该逼儿子亲手把父亲送进牢里。孟子讲舜若父亲杀人,宁可弃天下、背父而逃。董仲舒立春秋决狱,论心定罪。西方的衡平法也摸到了同一层。人情本身也是偽,也会偏,法与情谁判得对,还得看判的人,立第五层。
第二节讲法不治众,法律的执行能力有天花板,犯法的人数一旦超过边界,法就治不动了,这不是法律的失败,是法律作为人造工具的天然边界。老子讲法令滋彰、盗贼多有,陈胜吴广逼上大泽乡那句天下苦秦久矣,是这层最早的样本,美国禁酒令十三年也是同一出戏。立法者的责任是让法律落在能运转的边界内,而不是凭空造出更多违法者,立第六层。
第三节讲人无完人,把法律最深的底座挖掘出来。立法、执法、判案、守法的都是活生生的人,人不完美,所以法律永远不完美。荀子讲人性本恶、其善者偽也,孔子讲幸而有过人必知之,孟子讲古之君子过则改之,老子讲自知者明,王阳明讲破山中贼易、破心中贼难,麦迪逊讲若人是天使便不需要政府。承认这一层是清醒,不承认是盲目,这一节把前面七层完全收拢,合成一张完整的网,立第七层。
三节从第五层垒到第七层,把法的底座立到了最深。这一章走完,读者会明白,大众口里那些被瞧不起的老话,往往比教科书上的大词更接近法的真相。这一章的姿态也没变,两句真话都摆出正反两面,只摆位置,不下结论,把判断交给读者自己。
本章目录
功劳归老祖宗,错误归小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