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七卷 第十一章 第一节
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:这一路立法的根本宗旨
上一章末了留下一层要交代的:这一路立法,那根本的宗旨是什么?本节立明。全书一路救人、养心、立制度、护那五样、回人间、护天堂,底下贯穿始终的那一条根本宗旨,凝作六个字: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。这六个字,不是一句口号,是这一路立法的出发点,也是它的归宿;一切立法,皆从这里出发,也一切都要回到这里来检验:它到底有没有,真正全心全意地,为着人民。
一、这六个字,是出发点
先说这六个字何以是出发点。全书一路所立的一切,最初的那一念,都是从 “为人民” 三字起的。
为什么要救那被压在底层的人?为人民。为什么要养那颗护人之心、立那饿不着的底、扳那害民的公器、明那合法害人的法度?为人民。为什么要护那五样、回人间、护这天堂?为人民。这一路立法,样样件件,追到最初那一念,都是一个 “为人民”。不是为立说者自己,不是为哪一家哪一姓,不是为某一小群人的私利,是为着这世道上一个一个具体的、活生生的人。这六个字,是这一切立法的源头:先有了 “为人民” 这一念,才有了后面这一路的救、立、护。抽掉这一念,这一路立法便没了源头、没了出发点,也就无从谈起。
这一层,把全书那看似千头万绪的立法,收束到了一个极简的原点上。全书七卷,讲文化、讲经济、讲政治、讲法律,讲工具、讲真人、讲天堂,枝繁叶茂,头绪纷繁;可万千枝叶,追到源头,都从 “为人民” 这一粒种子萌发。这也是何以,读全书虽觉内容浩繁,却始终觉得它一气贯通、不散不乱:因它虽枝叶万千,却只有一条主脉,一个原点。抓住了 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” 这六个字,便抓住了全书的纲;纲一提起,那万千枝叶,便都顺理成章地垂了下来。故这六个字,不只是最初的一念,更是贯穿全书、统摄万法的那一条总纲;失了它,全书便成一盘散沙,有了它,全书才成一个一以贯之的整体。
二、这六个字,也是归宿与检验
这六个字,不只是出发点,也是归宿,是检验一切立法的那把尺。
一条立法立得对不对、好不好,拿什么来量?就拿这六个字来量:它到底有没有,全心全意地,为着人民?若一条立法,名义上冠冕堂皇,底下却是为了某一小群人的私利、为了某一台机器的自转、为了某一个 “我” 的名与权,那它便背了这六个字,纵然披着再好看的外衣,也是坏的、须扳正的。反过来,一条立法,若实实在在地为着人民、为着那一个个活人能活好,那它便合了这六个字,纵然朴素无华,也是对的、可立的。全书一路,何以能一以贯之、不偏不倚?正因有这六个字作那把尺,时时来量、来校:每立一法,都回头问一句,这可全心全意为着人民了?这一问,便是归宿,便是检验;一切立法,出发于此,也终须回到此处,接受这一问的校验。
这把尺之所以要紧,因立法这件事,最易在中途走样、变质。一条法,起初或真为人民而立;行得久了,渐渐被人钻了空子、掺了私货,或沦为某一群人牟利的工具,或异化成某一台机器自转的齿轮,那 “为人民” 的初心,便在不知不觉间被架空、被偷换了。上一卷立过的合法害人,正是这般走样的活例:法的形还在,法的魂已失。有了 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” 这把尺,便有了随时校正的凭据:无论一条法行了多久、披了多华丽的外衣,只要拿这把尺一量,量出它已不为人民、只为私利或机器,便知它已变质,便当扳正。这把尺,是立法不走样的守护;时时以它来量,那 “为人民” 的初心,才不至于在漫长的岁月里,被悄悄地偷换掉。
三、 “全心全意” 四字,最重
这六个字里, “为人民服务” 说的是方向,而 “全心全意” 四字,说的是分量,最重、最难,也最见真章。
为人民服务,说起来容易;难的是 “全心全意” 那四个字。全心全意,是十分的心、十分的力,没有保留、没有掺假、没有夹带私心。它不是三分为人民、七分为自己;不是嘴上为人民、心里为自己;不是顺手为人民、要紧处为自己。它是把整颗心、整副力,全数交给 “为人民” 这一件事,不打折扣、不留余地。这四个字之所以最难,因为人心里那个 “我”,总想分一杯羹、总想留一条后路、总想在 “为人民” 的旗号下夹带一点私货。唯有把那个 “我” 放得极轻极淡,本来无一物,那 “全心全意” 四字,才做得到。故这六个字,与全书那本来无一物的底色,正是一体:唯有无我,方能全心全意;唯有全心全意,那为人民才是真的。
这也照出 “全心全意” 与 “半心半意” 之间那道极细、却极要紧的界。世上不乏口称为民的人,他们也做些为民的事,可那心里,总还留着一块给自己:为民三分,为己七分;人前为民,人后为己;小事上为民,大利前为己。这样的 “为民”,是半心半意的,是掺了假的;它经不起 “全心全意” 四字的照量。一照之下,那留给自己的一块,便无所遁形。全心全意之所以难,正难在这 “不留一块给自己” :人要彻底放下那个 “我”,把整颗心毫无保留地交出去,谈何容易?可也正因其难,这四个字才成了试金石:是真为民,还是假为民,拿这四个字一试,便见分晓。半心半意,终究藏着一个 “我”;唯全心全意,那 “我” 才真正让了位,让 “人民” 二字,坐到了那颗心的正中央。
四、这六个字,接着老祖宗一脉
这六个字,不是凭空造出的新说,它接着老祖宗那一脉,是先贤 “民为邦本” “天下为公” 一路思想的今日回响。
老祖宗早有 “民惟邦本,本固邦宁”:民是国的根本,根本稳固了,国才安宁。早有 “天下为公”:这天下是天下人的天下,不是一家一姓的私产。早有 “乐民之乐,忧民之忧”:以百姓的乐为乐,以百姓的忧为忧。这一脉思想,立的都是 “民为本、为公、为民” 那一份心。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六个字,正是这一脉在今日的凝练与承接:它把先贤那 “民为邦本、天下为公” 的一份心,凝成了六个明明白白的字,立作这一路立法的根本宗旨。故这六个字,形制上是新的,那一份 “以民为本” 的心,却是老祖宗一脉传下来的老底子。接这一脉,是这六个字的来处;也正因接着这一脉,它才立得深、立得稳。
值得一提的是,这一脉 “以民为本” 的心,在先贤那里,多是对居上位者的告诫:告诫君王、告诫为政者,当以民为本、当乐民之乐。而到今日,这六个字所指的,已不止是居上位者:它指向每一个握着真人位的人,指向每一个在自己岗位上、在自己日子里、能为旁人做点什么的普通人。为政者固当全心全意为人民,一个教师、一个医师、一个当差的、一个寻常的邻里,又何尝不当在自己那一方,全心全意地待人?先贤那 “民为邦本” 的心,本是自上而下的告诫;这六个字,则把它化作了人人可行、人人当行的一份担当。这一化,是承接,也是推扩:把先贤告诫君王的那一份心,推扩成了照拂天下每一个人、也人人可以践行的一份心。这便是这六个字,既接老祖宗一脉、又立先贤未及之义的地方。
五、本节立明的一层
本节立明这一路立法的根本宗旨,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。
这六个字,是出发点:全书一路的救、立、护,最初那一念,都是 “为人民”。它也是归宿与检验:每一条立法,都回头拿这六个字来量,看它有没有全心全意为着人民。这六字里, “全心全意” 四字最重、最难,须把那个 “我” 放到极轻极淡、本来无一物,方做得到;故这六个字,与全书那无我的底色,本是一体。而这六个字,接着老祖宗 “民为邦本、天下为公” 那一脉,是先贤之心在今日的承接。根本宗旨既明,下一节顺此再进:这一份心,究竟接的是老祖宗哪一脉?这一路立法,在那漫长的先贤传承里,站在什么位置?
功劳归老祖宗,错误归小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