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卷 第一学期 第六章 第一节
" 不 " 字是定义字
上一章末了,我们点破了一件怪事:讲了整整五章刁难,这里从头到尾没有骂过刁难者一句 " 坏人 " ,也没有下过一句 " 这样做不对 " 的判决。这一章,我们就专门来讲这道笔法:为什么只摆位置,偏偏不下那个 " 不 " 字。这一章,讲的是这一整套书自己,是怎么落笔的。头一节,我们先从一个最小的字讲起,那个 " 不 " 字。看清楚了这一个字,你就看清楚了,写字的人把自己摆在了哪个位置上。
一、两种句子,两个位置
我们先看两种句子,同讲一件事,位置却差了十万八千里。
第一种,是这样讲的:
" 那个窗口后面的人,卡了办事人一趟,只放一道要求,攥着下一张牌。 "
第二种,是这样讲的:
" 那个窗口后面的人,太坏了,这样刁难人,不对,应该受到谴责。 "
大家品一品,这两种句子,差在哪里?
第一种,只是把发生的事摆在那里。谁在什么位置上、做了什么,一五一十摆出来。它不加一个 " 不 " 字,不下一个判决。看的人看完,自己心里会有一杆秤。
第二种,加了 " 太坏了 " 、" 不对 " 、" 应该谴责 " 。它不光摆事,还替看的人把判决下好了。看的人还没来得及自己想,写字的人已经把结论塞到他嘴里了。
这两种句子背后,是两个完全不同的位置。第一种,写字的人把自己摆在 " 记录者 " 的位置上,我只负责把事看清楚、摆清楚,判决交给你。第二种,写字的人把自己摆到了 " 审判者 " 的位置上,我不光看,我还要替你定罪。
这一整套书,从头到尾守的,是第一种。为什么?这一节,我们就把这个道理,讲透。
二、" 不 " 一出口,就从记录者,跳成了审判者
先看那个 " 不 " 字一出口,会发生什么。
" 这样做,不对。 " " 这样的人,不好。 " " 这种行为,不应该。 "
这些 " 不 " 字,听起来,站在正义这一边,很痛快。可是,就在你说出这个 " 不 " 字的那一秒,一件你没察觉的事发生了:你从一个 " 看事的人 " ,跳成了一个 " 判事的人 " 。你手里凭空多了一把尺子,一把 " 对错 " 的尺子。你拿着这把尺子去量别人,量出 " 不对 " ,就给他判一个罪。
大家有没有觉得,这个动作眼熟?
这,不正是上一章讲的那把尺子吗?刁难者手里,也有一把尺子," 材料必须齐全,差一点,不行 " 。你手里,现在也有一把," 人必须行得正,差一点,不对 " 。刁难者拿尺子量材料,下判决的人拿尺子量人品。用的是同一个动作:拿一道法去量一个活人,量出不合就惩罚。
这,就是最深、也最叫人心里一沉的一层:一个成天,站在道德高处,对这个 " 不 " 、对那个 " 不 " ,把别人一个个判过去的人,其实正在用刁难的方式反对刁难。他反对的是刁难的内容,他用的是刁难的手法。
所以,这一整套书,才格外小心,不肯轻易下那个 " 不 " 字。因为,一下 " 不 " 字,写字的人自己,就先坐到了那个 " 审判者 " 的位置上,就先成了他所反对的那种人。
三、不下判决,不是没有是非
讲到这里,一定有同学,要着急了:照这么说,难道看见刁难就不管了?看见恶,就不吭声了?难道,是非,都不要了吗?
这是这一节,最要紧的一个地方,一定要讲清楚,免得走到另一个极端去。
不下判决,不是没有是非。恰恰相反,是把是非,还给你自己。
你看第一种句子," 那个人,卡了办事人一趟,只放一道要求,攥着下一张牌 " 。这句话里,有没有是非?有。你看完,心里,清清楚楚,这不是一件好事。这个 " 清清楚楚 " ,就是是非。可这个是非,是你自己看出来的,是从你自己心里长出来的一杆秤。它比任何一句 " 他太坏了 " 都要稳,都要深。因为,别人塞给你的判决,你转头就忘了;自己看出来的是非,你一辈子都记得。
所以,不下判决,不是取消是非,是不越俎代庖,不替你把是非嚼碎了喂到你嘴里。写字的人只做一件事:把事摆到最清楚,让你自己看见。看见了,那杆秤自己就立起来了。这比硬塞给你一个结论要高明得多,也尊重你得多。
一个真正尊重看书人的写字人,会把看书人当成一个有能力自己判断的成年人,而不是一个需要被喂结论的孩子。摆位置、不下判决,骨子里是这一份对看书人的尊重。
四、老子早讲过:处无为之事,行不言之教
这道 " 不下判决 " 的笔法,不是这里新想出来的。两千五百年前,老子就把它讲到了根上。
老子在《道德经》里讲:
「是以圣人处无为之事,行不言之教。」【老子】《道德经·第二章》
意思是:所以,那有道的圣人,做事是 " 无为 " 的,不硬去操控;教化是 " 不言 " 的,不靠一句一句地去说教。
大家品一品这个 " 不言之教 " 。最高明的教化,不是耳提面命,不是一条一条地告诉你,这个对、那个错。最高明的教化,是把事情本来的样子摆在你面前,让你自己去看,自己去悟。你自己悟出来的,才真正,是你的。别人硬塞给你的,始终是别人的。
这一整套书,守的 " 摆位置,不下判决 " ,正是老子这个 " 不言之教 " ,在两千五百年后,接着往下走。摆位置,就是 " 不言 " ,就是把事情摆出来,不多嘴替你下结论。这不是这里的发明,是老祖宗早就立好的一道笔法。功劳,归老子。
五、这一节立的位置,过桥到下一节
这一节,我们从一个最小的 " 不 " 字,讲起,讲清楚了写字人的位置。
同讲一件事,有两种句子:一种只摆事实,把判决交给看的人;另一种加一个 " 不 " 字,替看的人把罪定了。这两种,背后是记录者和审判者两个位置。" 不 " 一出口,人就从看事的跳成了判事的,手里多了一把量人的尺子,而这恰恰就是刁难那个动作。一个人很容易用刁难的手法去反对刁难。
不下判决,不是没有是非,是把是非还给看书人自己,是一份尊重。老子 " 不言之教 " ,两千五百年前,就立好了这道根。
那么,这道 " 只摆事实、不下判决 " 的笔法,我们的老祖宗,是怎么,一代一代,用出来的?下一节,我们就翻开史书,看一看,古人的那一支笔,是怎么只摆位置、不着一字褒贬,却让千百年后的人自己看得清清楚楚的。下一节见。
功劳归老祖宗,错误归小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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