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卷 第一章 第五节
王安石
11 世纪的一场宏观调控
第三卷 第一章 第五节
王安石
11 世纪的一场宏观调控
第三卷 第一章 第五节
王安石,11 世纪的一场宏观调控
一、上一节,盐铁论那场辩论,吵的是国家该不该下场管经济。这一节往后跳将近 1000 年,到北宋,看一个人把国家下场这件事,从朝堂上的辩论,真的推成了一场帝国规模的实操。这个人是王安石,1021 年到 1086 年的人,宋神宗在位时做到宰相,在 1069 到 1076 年间,主持了一场后世吵了将近 1000 年的大变法,史称熙宁变法。王安石接手的时候,北宋朝廷正被一堆缠在一起的财政和经济压力压着。军费年年往上涨,里头还包括每年送给辽国和西夏的那一大笔岁币。种地的农民越来越扛不住每年青黄不接那一段的资金短缺。各地之间的物产差异和价格起落,一头牵着民生,一头牵着税收。还有那套差役制度,本身就在不停地制造不稳定。王安石没有把这些问题当成一件一件互不相干的麻烦,他把它们看成一组相互咬合的结构性难题,他的回应,是一整套协调过的政策,目的就一个,提高国家调理整个经济的能力。要留意的是,这套政策不是从书斋的抽象推演里冒出来的,是从一线的行政经验里长出来,再被推到整个帝国的尺度上。
二、新法的具体措施很多,挑出最有代表性的六项,一项一项摆开看。第一项,青苗法。国家在播种的时节,向农民发放短期的贷款,到收成时按定好的利率收回本息。它要解决的,是农民一到青黄不接就只能去借民间高利贷、利滚利滚到倾家荡产的老问题,让国家的低息贷款,把民间的高利贷顶下去。国家定的利息,大约是两成,听着不算低,可是比起民间高利贷那种动辄翻倍、利滚利的盘剥,已经轻了一大截。这一项,结构上很像后来国家支持的农业信贷体系。第二项,市易法。物价低的时候国家出钱收购,物价高的时候国家把货抛出来,用这一收一抛,把价格的大起大落熨平。这一项,很像后来讲的缓冲库存制度,讲的价格稳定机制。第三项,均输法。由国家出面协调,把货物从有富余的地区,调到闹短缺的地区,减少各地之间的失衡。这一项,很像后来那套协调性的物流和分配系统。这三项摆在一起看,已经能看出王安石的心思,他要让国家的手,伸进信贷、伸进价格、伸进调配,把市场自己摆不平的那几块,扶一把。
三、第四项,募役法,也叫免役法。它把老百姓本来要亲身去服的那份劳役,改成交一笔钱,国家再拿这笔钱去雇人做事。这一改,把原来谁家摊上谁倒霉的劳役,变成了一笔可预测、可调度的财政开支。这一项,很像后来那种靠税收支撑的公共雇佣体系。第五项,保甲法。把民间的住户编成组,让他们承担地方上的治安和一部分辅助军事的职能。它的明面功能,是减轻国家养常备军的财政压力,可是它还有一层附带的效果,地方上的劳动和责任结构,被重新组织了一遍。第六项,农田水利法。由国家出面支持灌溉和土地的改良,把长远的生产能力往上扩。这一项,很像后来讲的公共基础设施投资。把这六项合起来,看到的不再是六个零散的补丁,是一张想把整个经济一起调起来的网。
四、单独看每一项,处理的都是一个具体的问题,可是合起来看,它们拼成的,是一次协调过的经济管理的尝试。从结构上读,这套体系里组合了好几样东西。有需求那一头的支撑,靠的是青苗法的信贷,加上市易法的价格干预。有供给那一头的扩张,靠的是农田水利的基础设施。有财政这一块的调整,靠的是募役法对税制的重构。还有风险的再分配,把原来压在少数集中的放贷者手里的那套盘剥,挪到了千千万万分散的生产者身上。这样一种组合,往大里说,已经很接近后来一些经济学框架讲的那个宏观层面的协调了。这里得把话说回来,这种比较,是功能上的像,不是术语上的同。王安石嘴里不会蹦出宏观经济这四个字,凯恩斯也根本不知道世上有过一个青苗法。可是两边面对的,是同一类的问题,做出的,是同一类的回应。隔着将近 900 年,隔着东西两个世界,两边的手,伸向了同一个地方。还要看到一层,王安石这套国家下场的调控,不是他一个人在 11 世纪凭空想出来的。往前数,管子的轻重之术,早就讲过国家怎么低买高卖去平抑物价,汉代桑弘羊的盐铁均输,又把国家协调推到过一个高度,王安石不过是把这条国家下场的老线接过来,再往前推了一大步,推到一个把信贷、价格、调配、劳役、基建一起协调起来的、空前完整的规模。这条线,从管子到桑弘羊再到王安石,是中国老祖宗一脉相承的国家协调的位置,不是哪一个朝代的灵机一动。
五、后来那些被归在凯恩斯主义、或者发展型国家这类标签底下的经济学传统,反反复复强调的,是这么几件事,关键的市场会有不稳,国家在里头该有一个干预的角色,财政和金融的工具得彼此协调着用,还有,得把好几项政策,整合进一个更大的框架里通盘考虑。王安石的新法,在实践里,恰恰表现出了结构上接得上的这几样特征。这里要把分寸再点一遍,意义不在等同,王安石那套不等于凯恩斯那套。意义在反复出现,相似的问题,在隔着千年、隔着大洋的不同历史条件下,会催生出相似的政策逻辑。近代那些学者,把这套逻辑拆得更细、说得更系统、给了它一套现代的术语,这是他们那一行的专业活,老实记在他们名下。可是这套逻辑头一回在帝国规模上被试出来,是在 11 世纪的中国,是王安石。
六、和这一章前面几节讲的那些文本不一样,新法不是停在纸上的主张,它被实施了,而且是在整个帝国的尺度上实施的。这一点,分量很重。因为它带进来了好几样纯粹啃文本永远啃不出来的东西。一套政策再好看,到了地方上,会撞上行政能力的实际约束,有的地方官得力,有的地方官糊弄。会撞上地区之间的千差万别,同一道法令,在江南和在河北,跑出来的样子完全两回事。会撞上活生生的政治阻力,动了谁的奶酪,谁就跳出来挡。还会撞上设计和执行之间那道甩不掉的偏差,纸上写得圆圆满满,落到胥吏手里就走了形。举一个例子,青苗法白纸黑字写的是自愿借贷,可是到了地方,有些官员为了凑政绩、为了多收那两成利息,硬把贷款摊派给根本不需要的农户,连殷实的人家也被逼着借,本来是救人的法子,落地就变成了害人的摊派。所以这一段历史留下的记录,不是纯概念的推演,是带着泥土、带着伤的经验,尽管这些经验本身,也不完整、也有争议。
七、到 1085 年神宗一死,局面翻转,新法大体上被废掉了。带头废新法的,是接替上来的旧党领袖司马光,他一上台,几乎把新法一项一项全停了,史称元祐更化。有意思的是,连旧党内部,对该不该废、该废哪几项,也吵成一团,像苏轼这样的人,就觉得免役法其实有它的好处、不该一笔抹掉。这本身就说明,新法不是一句好坏能盖棺定论的东西。要解释这场失败,最好别去归到某一个单一的原因上。史料摆出来的,是好几股力量在那里互相搅。一股是行政能力的分布不均,有些路府推得动,有些路府推不动。一股是被新法动了利益的那些集团的抵制,他们有的是办法把法令架空。一股是朝堂上的党争,新党旧党你来我往,政策成了党派斗争的筹码。还有一股,是在地方落地那一层的种种扭曲,好好的法子被执行歪了。这些麻烦,没有一样是宋代独有的,它们是任何一场大规模政策推行时,都会反反复复冒出来的老难题,今天任何一个想推大改革的政府,照样躲不开。
八、新法被废这件事本身,既证明不了、也反驳不了这套政策框架到底有没有价值。它说的,是另一件更具体的事。一项政策灵不灵,不光看这个想法本身对不对,还得看三样东西,看行政能力够不够,看政治上撑不撑得住,看制度之间协调不协调。这就把分析的焦点,从想法对不对,挪到了在什么条件下这个想法才转得动。这是另一个层面的问题,比单纯评判一个想法的对错,要难得多,也值得想得多。这也正是这本书一直在做的事,不急着给一个想法、一个制度判对错、定高低,先去看它在什么位置上、在什么条件下,会长成什么样子。王安石变法是好是坏,本身就是个被问错了的问题。该问的是,这套国家下场调控的位置,在 11 世纪那个行政条件、那个政治格局下,能转到什么程度,转不动的地方又卡在哪里。
九、最值得多想的,是这将近 1000 年里,王安石这个人的形象,怎么在两个极端之间来回荡。从南宋一直到清末,主流的说法是,王安石是个把国家搞乱了的奸臣,他那套新法,是败坏祖宗成法的祸根。到了 20 世纪初一直到当代,一套新的说法又冒出来,王安石成了伟大的改革家,他那套新法,成了进步的、反抗保守势力的旗帜。这两套说法,看着针锋相对,其实干的是同一件事,都在把一场技术上极其复杂的政策实验,压扁成一个简单的道德故事,不是奸臣就是英雄,不是失败就是悲壮,要么一味地贬,要么一味地捧。可是只要认真去翻《续资治通鉴长编》里关于这场变法的记录,就会发现真实的情形,比这复杂得多。青苗法在有些地区运转得很好,在另一些地区,被底下的胥吏歪曲成了硬摊派。市易法在大城市起到了平抑物价的作用,在边远地方却变成了官商勾结。免役法在富户那里减轻了负担,在中下户那里反而加重了。这些一地一个样、一层一个样的细节,在奸臣对英雄的二元故事里,全部消失得干干净净。是谁让它们消失的,不是某一个具体的人,是近 1000 年里一代又一代写文章、编教材、讲故事的人,每一个都觉得自己在还原历史,可每一个,都用自己那个时代的标尺,把上一代的简化,又往前简化了一步。这种简化,是人为的。老祖宗有个字,专门讲这种人手做出来的东西,偽。偽不是假的意思,偽就是人为者,是人做出来的。把一场有成有败、千头万绪的实验,加工成一个戴帽子或者不戴帽子的人物形象,这是人为的偽,不是历史本身长成那个样子。位置只有分工不同,王安石不是奸臣,也不是英雄,他站的,是国家下场调控的那一道位置,那道位置无所谓道德上的高低,只有在具体条件下转得动转不动的分别。正因为那套道德故事是人为撑起来的,所以它也能被人撑回去,读原始文献的好处,就是把这层人为的加工反过来,让近 1000 年前那场真实的、复杂的、既有成效也有失败的实验,重新变得可以讨论,而不是只能被拿去站队。
十、王安石新法的具体内容,有没有直接传进近代欧洲的经济思想,没有充分的文献证据。欧洲对中国国家治理实践的那种笼统了解,从 17 世纪起确实就在流传,可是对这些改革的现代学术研究,是在现代宏观经济理论成形之后才发生的,所以这里看到的相似,更应该理解成各自独立的趋同,不是直接的影响。这一节摆下来,有几件事是站得住的。新法可以读成一次在好几个经济领域里协调推进的干预。它的结构,和后来的宏观经济框架,有功能上的相似。它被真正实施过,提供了超出纸面理论之外的历史证据。它的结局,又把大规模政策落地时反复出现的那几类约束,摆到了明面上。这几件事都是描述性的、比较性的,不是要替王安石翻案,也不是要给他定罪。和这一章前几节撞见的,还是同一件事,源头明明就在那里,讲故事的人绕了过去,或者把它压成了一个方便传讲的形象。从管子到王安石,这一章把先秦到宋代那条经济思想的脉络,走了一大半。下一节换一个角度,讲永乐大典,讲那部惊人的大书,讲中国的知识,是怎么经由耶稣会,一点一点流进近代欧洲的视野的。
功劳归老祖宗,错误归小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