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五卷 第二章 第八节
清醒地选择自己的位置
清醒地选择自己的位置
第五卷 第二章 第八节
清醒地选择自己的位置
前七节讲了法律的各种位置,从立法者是谁、普法给谁、律师做什么、既得利益怎么维持、弱者怎么自救、到最后自律是最高法律。现在最后一节,讲的是,在看清了所有这些位置以后,一个人怎样清醒地选择自己的位置。选择不是凭感觉,也不是跟风,而是建立在清醒的认识基础上的选择。
一、这一节的关键词是 " 清醒 "。什么叫清醒。清醒就是,看清楚自己在哪里,看清楚周围的环境是什么,看清楚自己的条件是什么,然后在这个基础上做选择。不清醒的选择,是盲目的,是被引导的,是被既得利益方牵着走的。清醒的选择,是自主的,是有根据的,是对自己负责的。
清醒的反面是什么。是自欺欺人。一个人自欺欺人,表现在很多地方。最常见的,就是他看不清自己的条件。他以为自己比实际能力强,或者以为自己比实际地位高。或者,他看不清周围的环境,被美好的宣传蒙蔽,不知道真实的位置。或者,他做选择的时候,被自己的欲望牵着走,以为自己是清醒地选择,其实是被欲望引导。这些,都是不清醒的表现。
前七节,讲的全是环境和位置。现在最后一节,讲的是个人在这个环境和位置里,怎样去选择。这个选择的权利,永远是属于个人的,不属于制度,不属于法律,不属于权力。无论制度多么不公正,权力多么强大,这个选择的权利,谁也夺不走。这是最后一根底线。只要一个人还有清醒的意识,他就还有选择的权力。权力可以限制一个人的自由度,但权力限制不了一个人的选择。在最坏的环境下,一个人还是可以选择自己怎样面对。
二、孔子讲过。
「君子求诸己。」【孔子】《论语·卫灵公》
第七节讲过这一句。现在从另一个角度讲。君子的特点,是什么。是不怪别人,而是怪自己。这看起来像是一种被动的选择,好像君子是被迫地要求自己。但实际上,这是最主动的选择。因为怪别人,是把责任推给别人。怪自己,是把权力收回来。一个人怪自己,就是说,这个事情的改变权在我手里。我有能力改变。这就是最强大的位置。
相反,怪别人的人,表面上在抱怨,其实是在放弃权力。因为他把改变的责任推给了别人。别人如果改变了,他就改变。别人如果没改变,他就永远改变不了。这样,他就完全依赖于别人。这是最被动的位置。两种人,虽然外在的处境可能一样,但内在的自由程度完全不同。求诸己的人,即使被压制,内心也是自由的。求诸人的人,即使没人压制,内心也是被奴役的。
所以,清醒地选择,第一步就是,接受自己对自己的负责。不怪别人,不怪环境,不怪法律。就问自己,在我能控制的范围内,我能做什么。
三、老子讲过。
「自知者明。」【老子】《道德经·第三十三章》
了解自己的人,是有洞察力的。老子讲的是,清醒地选择的第二步,就是了解自己。自己有什么条件。自己有什么限制。自己真正想要什么。自己能承受什么代价。自己的优势在哪里,劣势在哪里。这些,都要清楚。
很多人的选择,其实是被自己的幻想引导的。他们不了解自己,只是想象自己是什么样的。他们想象自己是个英雄,想象自己能改变世界,所以就做出了不切实际的选择。结果就是,选的路越走越难,最后放弃,反而比从来没有选过更失望。而如果一开始就清楚地了解自己,就会选择适合自己的路。这条路,虽然不一定是最光荣的,不一定能改变世界,但是是最持久的,是最能完成的,是最能体现自己价值的。
四、孟子讲过。
「自反而缩,虽千万人吾往矣。」【孟子】《孟子·梁惠王下》
反过来看自己有理,即使面对千万人,我也会坚持。孟子讲的是,清醒地选择的第三步,就是有勇气坚持自己的选择。不是为了讨好别人而改变。不是为了顺应潮流而放弃。一旦选择了,就要坚持。
这里有一个很关键的前提,就是 " 自反而缩 ",反过来看自己有理。也就是说,这个坚持,不是固执,不是蛮干。而是经过了反思,确认自己是对的,才坚持。这样的坚持,才有力量。这样的选择,才值得坚持。孟子讲的不是盲目的坚持,而是有根据的坚持。这个根据,就是对自己和对道理的深刻理解。
五、王阳明讲过。
「破心中贼难。」【王阳明】《王阳明全集》
打破自己内心的欲望和执念,比打破外部的敌人还难。王阳明讲的是,清醒地选择的第四步,就是战胜自己的欲望。一个人的选择,往往会被自己的欲望扭曲。贪图安逸,贪图利益,贪图名声,贪图权力,这些欲望,都会扭曲一个人的选择。一个人以为自己在清醒地选择,其实是在被欲望牵着走。要清醒地选择,就要打破这些欲望。
这很难。所以王阳明说, " 破心中贼难 "。比打败千军万马还难。一个人要战胜自己的欲望,需要不断地自省,不断地反思,不断地和自己的本能对抗。但这个难,是值得的。因为只有打破了内心的贼,一个人才能真正自由。才能真正清醒地选择。
六、司马迁讲过。
「究天人之际,通古今之变,成一家之言。」【司马迁】《史记·太史公自序》
穷尽天地人事,理通过去未来,形成自己的观点。司马迁讲的是,清醒地选择,需要广博的知识和深刻的思考。不是凭着一己之见就选择。而是要了解天地,了解历史,了解人性,了解现实,然后才能 " 成一家之言 ",形成自己的观点。
这一层讲的是,清醒的选择,不是孤立的个人选择。而是建立在对整个人类文明、历史、现实的理解基础上的选择。一个人读的书少,经历少,对人性和历史的理解浅,他就很难做出真正清醒的选择。他的选择容易受到流行观念的影响,容易被权力或利益引导。所以,阅读和思考,是清醒选择的基础。
七、讲到这里,本节立第二章第八桩,也是本章的最后一桩。清醒地选择自己的位置,需要五个条件。这五个条件,互相联系,互相支撑。不能说哪一个更重要,而是这五个都要同时做到。
第一,接受自己的责任。不怪别人,不怪环境,而是问自己能做什么。求诸己,不求诸人。这是清醒选择的起点。一个人如果还在怪别人,他就还没有开始清醒。
第二,了解自己的条件和限制。不自欺欺人,清楚自己是谁,能力在哪里,缺陷在哪里。这样才能选择适合自己的位置。而不是选择一个看起来很光荣,但自己完全做不到的位置。
第三,坚持自己经过反思确认的选择。不为了讨好别人而改变。不为了顺应潮流而放弃。但这个坚持必须建立在真实的理解基础上,而不是固执和蛮干。反思就是要不断地问自己,我的选择还对吗。如果发现错了,就要改。但如果确认还是对的,就要坚持。
第四,不断地战胜自己的欲望。打破内心的贪心、恐惧、懒惰。保持自己的选择不被欲望扭曲。一个人的一生,就是在和自己的欲望作战。战胜得越多,就越自由。
第五,不断地进修和思考。使自己的选择建立在深刻的理解基础上,而不是浅薄的幻想。阅读历史、思考人性、观察现实,都是必要的。一个不读书的人,很难做出清醒的选择。
这五个条件,没有一个是容易的。但是,一个人如果做到了这五点,他就不会被法律制度束缚,不会被既得利益方利用,不会被社会舆论裹挟。他就获得了真正的自由。这个自由,来自他自己,不来自制度。这就是清醒选择的力量。
八、收束和预告。
前七节讲了什么是法律,谁立法律,法律怎么传,谁用法律,怎样用法律,最后谁来自律。这一章讲的,是法律的最深的位置。不是法律的条文,不是法律的程序,而是法律背后的人的位置。
但本章最重要的一层,是讲的不是法律本身,而是人在法律系统里的位置。强者用法律维持现状,既得利益方常驻立法现场,弱者用各种办法自救,最高的自救方式是自律。在这个系统里,每个人都可以清醒地选择自己的位置。一个人可以选择成为维护现状的既得利益方,可以选择成为被动适应的弱者,也可以选择成为自律的君子。
清醒的选择,就是权力。无论在什么制度下,无论在什么环境下,每个人都有选择的权力。这个权力,谁也夺不走。只有一个人自己放弃,才会失去这个权力。一个人可以被剥夺自由,但不能被剥夺选择的权力。自由是外在的,选择是内在的。外在的东西可以被夺走,但内在的选择权,永远属于自己。
这就是为什么,即使在最黑暗的时代,还是有人能活得有尊严。因为他们清醒地选择了自己的位置,清醒地坚持了自己的原则。他们的尊严,不来自外在的制度或权力,而来自自己的清醒选择。
下一章,第五卷第三章,讲的是法律的一个最具体的问题,举证。法律要保护人,首先要证明某个人做了什么。那么,谁来举证。被告还是原告。假定有罪还是假定无罪。这些看起来是技术性的问题,实际上,都隐含着深刻的位置逻辑。有了第一章和第二章的基础,读者可以自己去看透第三章的位置。请读者进入第三章。
功劳归老祖宗,错误归小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