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五卷 第五章 第二节
国际行为的五个深度
国际行为的五个深度
第五卷 第五章 第二节
国际行为的五个深度
上一节立稳了第一块地基,国与国之间没有最高的立法者,也没有最高的执法者,有的只是力量的对比。既然没有法律兜底,那强国对弱国,到底能做到哪一步?这一节就把这件事摆开。从最浅到最深,国际行为分五个层次,一层比一层难看穿。最深的那一层,是小雷新立的一根,佔位。
一、读历史的人,有一个很容易掉进去的筐,把国与国之间所有的强弱关系,一律塞进 " 殖民 " 这两个字里。殖民主义这个词,20 世纪后半叶被反复讨论,被一批又一批学者、被各地的民族独立运动、被数不清的著作拆开来分析,早已成了描述强权压弱国的通用标签。萨义德在 1978 年的《东方主义》里,讲西方对东方的话语主导。弗朗茨·法农在《全球受苦人》里,讲殖民地民众心里留下的创伤。沃勒斯坦的世界体系理论,把全球分成核心、半边缘、边缘三层,讲资源怎样从边缘流向核心。这些人,各有各的洞见,各有各的贡献,但他们大体都在同一个平面上打转,把强权对弱国的种种行为,统统装进 " 殖民 " 或者 " 帝国主义 " 这一个概念里,再在里面分门别类。
这样分,不是没有用,但它遮住了一个更要紧的问题。强国对弱国的行为,其实有深有浅,深浅不同,对被作用的那个国家和文明,留下的影响天差地别。把所有的伤都叫 " 殖民 " ,就像把所有的伤都叫 " 受伤 " ,不管是擦破一层皮,还是伤到了五脏六腑,都用同一个词,说的是实话,但什么也看不清。
这一节,就要把这个深浅摆清楚。国与国之间,强者对弱者的行为,从浅到深,分五个层次。每往深走一层,对那个被作用的国家影响就更彻底,更难被当时的人看穿,更难被抵御,也更难在事后扳回来。这五层不是凭空划的,是从历史里一桩一桩归出来的,每一层都有真实的样本可以对照。五层摆完,读者自然会明白,为什么说 " 殖民 " 只是最浅的那一层,而最深的那一层,才是真正考验一个文明能不能延续下去的生死关口。
二、第一层,也是最浅的一层,殖民。
殖民的本质,一句话,你来了,但你还是外国人。被殖民的那片土地上,有宗主国的军队、官员、商人、传教士,有宗主国的旗帜和语言,有宗主国定下的税收和贸易规则。但有一件事,殖民者无论如何做不到,让被殖民的人忘记自己是谁。英国人在印度统治再多年,印度人还是印度人。法国人在越南经营再多年,越南人还是越南人。荷兰人在印度尼西亚盘踞再多年,印尼人还是印尼人。殖民者是客,被殖民者是主,这个位置关系,从头到尾都写在双方的身份里,谁也没忘。
正因为这样,殖民这一层,天生有一个终点。被殖民者的民族意识一旦醒过来,把外来者请走的力量就会一点点攒起来,殖民者迟早要走。20 世纪那一场席卷全球的去殖民化浪潮,正是这个位置逻辑的自然结果。英国退出印度,法国退出越南,荷兰退出印尼,葡萄牙退出莫桑比克,一个接一个,没有例外。殖民者自己清楚是外来的,被殖民者也清楚谁是外来的。这一个 " 清楚 " ,就是殖民这一层天然的上限,怎么也越不过去。
三、第二层,抢资源,抢人口。
这一层比殖民更直接,可以和殖民同时发生,但在历史上常常以更赤裸的样子单独出现。抢资源,是直接把一个地方的物质财富搬走,不打算长期统治,也不打算留下来管理。葡萄牙人在 15、16 世纪沿着非洲海岸建的那些据点,多半是为了卡住黄金和香料的流通节点,把财货运走,并不一定要管当地的人。西班牙人在拉丁美洲大规模开采白银,把波托西银矿的产出一船一船运回欧洲,让整个欧洲的货币供应在一个世纪里翻了几倍,而矿山里的原住民,是在用性命去换这些白银。
抢人口,是这一层里最极端的样子。跨大西洋的奴隶贸易,从 16 世纪中叶一直延续到 19 世纪,估计有一千二百万到一千五百万名非洲人,被强行运过大洋送到美洲,去给种植园当劳力。这不是统治,不是殖民,是把活人当成货物,直接搬走。做这桩买卖的人,根本不打算在非洲建立什么长久的政权,他们要的就是人,活着运到对岸,卖掉,再跑下一趟。
这一层行为的逻辑,是把别人的资源、别人的人口,当成可以单方面取用的原料。抢完就走,不留一丝治理的责任。这是五层里唯一一层,连 " 统治 " 的意图都没有的,要的只是把东西和人搬空。殖民好歹要在那片土地上住下来、管起来,抢资源抢人口连住下来都嫌麻烦,拿了就走,下一回还来。位置越靠这一头,对被作用一方的牵挂就越少,下手也就越狠。
四、第三层,抢领土。
抢领土和殖民不一样。殖民是在别人的土地上建立统治,但这块土地的归属,法理上还存着一层张力,宗主国和被殖民者之间,那根权力的弦始终绷着。抢领土,是把这块土地直接割走,并进自己的版图,再用一纸条约固定下来,从此这块地在地图上就改了姓。中国近代史上最典型的样本,是一连串不平等条约之后的割地,香港岛在 1842 年《南京条约》割让,九龙在 1860 年《北京条约》再割,台湾在 1895 年《马关条约》割让,旅顺、大连在 1898 年被租借出去。这些土地割出去,当地的居民不一定被赶走,也不一定被同化,但土地的归属变了,条约白纸黑字,成了 " 合法 " 的事实。
抢领土这一层,比单纯抢资源更深,因为它动的是地图,动的是法理上的归属,用一纸条约,把强权拿到手的结果,固化成了 " 国际秩序 " 的一部分。但它还没到最深的地步。领土割走了,地上的人还是原来的人,他们的文化、语言、世代的记忆,不会因为地图上多了一条线就自动消失。一条边界可以重画很多次,画线的人换了一拨又一拨,线下面过日子的人,心里那本账并没有跟着改。
五、第四层,立条约,立规则。
这一层比抢领土更隐蔽,也更持久。强权不一定要占着你的土地,只要攥住规则,照样能让一个弱国长期处在吃亏的位置上。不平等条约,是这一层最典型的样子。治外法权,让外国人在中国的土地上不受中国法律管辖。协定关税,让中国不能自己决定本国的进出口税率。最惠国条款,让一国给任何别国的好处,自动也落到条约国头上。这些条款,不动一兵一卒,只用法律的语言写进一份双边协议,再让弱国盖上自己的印章,替强权背书。这是这一层最妙的地方,动武的那一手都收了起来,落到纸面上的,全是 " 双方同意 " 四个字。
这一层,正是黄宗羲 " 一家之法 " 在国际场上的极端版。不是一个皇帝立法压自己的百姓,而是一个或几个强权立法,借着弱国主权的那层形式,实质上把弱国并进自己的法律体系里。20 世纪以后,这一层的样子更精细了,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放贷时附的条件,世界贸易组织的整套规则框架,名目繁多的双边投资协定,表面上人人平等,实质上规则由谁主导,谁就在这盘棋里先落了一手。写规则的人,和被规则管着的人,从来不站在同一个位置上。
六、第五层,也是最深的一层,佔位。
佔位和前四层,有一个根上的不同。前面四层,殖民也好,抢资源也好,抢领土也好,立条约也好,都还是 " 外来者对本地者 " 的关系,有一个清清楚楚的外和内,强权是外来的,被施力的是本地的,双方的身份,从头到尾分得明明白白。佔位不同。佔位的结果,是外来者变成了你,你反过来成了外来者那段历史的一部分,而这桩事,被后来的史书写成了 " 本来就是这样 " 。
用最直白的话讲,殖民,是你来了,但你还是外国,总有一天你会被请走。佔位,是你来了,你成了这个国家,这个国家的人成了你的子民,史书把你写成这个国家的一个朝代,你的名字从此刻进了这片土地的正史。蒙古人建的元朝(1271-1368),在中国历史里就叫 " 元朝 " ,是中国历史序列里的一个朝代,不是一段外族占领史,而是中国史的一个组成部分。满洲人建的清朝(1644-1912),也是一样,不是 " 满洲人统治中国两百六十八年 " ,而是 " 清朝,中国最后一个封建王朝 " 。这一个位置上的置换,才是五个深度里最深、最彻底、影响也最长远的一种。
佔位是本章最关键的一笔,后面会专门拿出一节来摆透。这里先把它钉在最深的位置上,让读者记住它和前四层那道分界,外与内还在不在。
七、把这五层摆在一起,一个规律就浮出来了。越深的行为,越不需要一个显眼的外来者身份,越不容易被当时的人看穿,也越难在事后扳回来。殖民者一旦被请走,被殖民留下的痕迹可以慢慢修复。被搬走的资源,也许能换个方式重新积累。被割出去的领土,有时候历史会给一次收回的机会。不平等条约,随着力量对比改变,终究能够废除。但佔位一旦成功,被改写的是历史本身,外来者已经成了正史的一部分,要扳回它,比扳回前面四层都难得多,因为你得先把那段历史是什么说清楚,而那段历史的书写权,已经握在佔位者的手里了。
本节立第五章第二点。国与国之间的行为,从浅到深,分五层,殖民、抢资源抢人口、抢领土、立条约、佔位,一层比一层深,一层比一层难看穿、难抵御、难逆转。看清了这五层,再看任何一桩强弱之间的事,就不会笼统地一律叫 " 殖民 " ,而能问一句,这到底是哪一层。
下一节,先看抢者的位置,是什么样的力量结构,把一个国家推上抢者的位置,再往后一节,看被抢者。两边的位置摆清楚了,这五个深度为什么会发生,就有了答案。
功劳归老祖宗,错误归小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