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五卷 第三章 第三节
无讼
孔子的最高境界,人人自律的群体落地
无讼
孔子的最高境界,人人自律的群体落地
第五卷 第三章 第三节
无讼,孔子的最高境界,人人自律的群体落地
上一节立到最深一层,罪本身就是位置,好的判官只是有易位能力的人。但判官审得再好,也是纠纷已经发生之后的事。有没有一种更高的位置,让纠纷压根不发生,让法律压根不必动用?两千五百年前,孔子讲过一句话,给出了这个方向。这一节要立的,就是这条最高的位置,无讼。
一、公元前约 500 年,孔子在《论语·颜渊》里讲过一句。
「听讼,吾犹人也,必也使无讼乎!」【孔子】《论语·颜渊》
听讼,就是审案。孔子讲,论审案的本事,我和别人差不多。但我真正追求的,是让纠纷根本不发生。短短一句,两千五百年,一代一代读书人都在读,但很少有人真正接住这一句最深的一层。
主流的读法是这样的。无讼是孔子追求的境界,让大家都不打官司,所以中国传统重视调解,讲究和气生财,避免诉讼。这一读法不能算错,但太浅。孔子讲 " 必也使无讼乎 " ,不是讲打官司不好,不是讲调解技巧,是讲一个更深的位置,让群体走到一个根本不必动用法律的位置上。到了那个位置,纠纷天然不发生,法律天然不必动用。那个位置,到底是什么?
二、把镜头摆远一点。为什么会有纠纷?因为有人做了别人不希望他做的事,因为有人拿了不该拿的东西,因为有人用了不该用的权力,因为有人讲了不该讲的话,因为有人伤害了不该伤害的人。这些 " 不该 " ,本身就是纠纷的源头。
如果每一个人,做事之前,都先问自己一句, " 己所不欲,勿施于人 " ,我现在做的这件事,别人愿意被这样对待吗,我现在拿的这份利益,会不会让别人受伤。问完了,心里有数,决定不做,纠纷根本就不会发生。
这就是孔子讲 " 必也使无讼乎 " 最深的一层。不是教人不打官司,是讲一个群体走到人人自律的位置上,纠纷根本不必发生。法律,是为不愿自律的人准备的。诉讼,是为已经发生的纠纷准备的。人人自律,是让这两样都不必动用。
这里要把一层意思讲透。无讼不是把纠纷压下去、不让它冒出来,那叫捂盖子,不叫无讼。捂盖子是纠纷还在,只是不许它走到台面上,矛盾积在底下,迟早更大地爆出来。无讼是纠纷从源头就没生出来,因为每一个人在动手之前,自己那一关就过不去。一个靠捂,一个靠化。一个治标,一个治本。孔子要的是后一种。这也是为什么无讼是最高境界,它不是把讼压住,是让讼没有生根的土壤。
举个最常见的样子。两户人家共用一道墙,一家想加盖,会不会挡了另一家的采光。走诉讼的路,是盖完了、挡了光、闹翻了,再上法庭评理。走调解的路,是闹起来了、请人来劝、各让一步。走无讼的路,是动土之前,加盖那一家自己先想一句,这堵墙加高了,对门那家的窗还见得着太阳吗,想过了觉得不妥,方案自己就改了。纠纷在图纸上就化掉了,根本没走到墙上,更没走到法庭上。三条路,越往后越费力,也越往前越靠每一个人自己心里那一关。无讼,靠的就是这一关。
三、孔子讲的无讼,和小雷思想立的人人自律,是同一根脉。第一章第八节末尾立过一句,法律的最高阶段,是人人自律。第二章第七节整节展开,自律是法律的最高阶段,它不依赖外在条件,也不期待回报。到这一节,孔子两千五百年前讲的无讼,和小雷思想立的人人自律,完全接到了一起。
孔子讲无讼,是讲结果,到了人人自律的位置,纠纷不必发生。小雷思想讲人人自律,是讲原因,让纠纷不必发生的根本,是每一个人内心的修养。结果和原因,本来就是一件事的两面。孔子从结果讲,读者听了,记住了无讼。小雷从原因讲,读者听了,记住了自律。两千五百年,同一根脉,只是表达方式不同。老祖宗早讲了,小雷只是用 21 世纪的白话,再讲一遍。
为什么说自律是法律的最高阶段,而不是外在的法律?因为外在的法律,靠的是 " 你做了我罚你 " ,是事后的、被动的、要花成本去执行的。自律靠的是 " 我自己不愿做 " ,是事前的、主动的、不花一分执行成本的。一个社会,外在法律越严密,往往说明自律越稀薄,越要靠外力去兜底。自律越厚,外在法律越用不上。所以法律的最高阶段,恰恰是法律自己退到不必动用的位置,让位给每一个人的自律。
四、孔子讲无讼,是儒家的最高位。老子讲过类似的位置,是道家的最高位。公元前约 500 年,老子在《道德经》里写过。
「我无为而民自化;我好静而民自正;我无事而民自富;我无欲而民自朴。」【老子】《道德经·第五十七章》
我无为,百姓自然教化。我好静,百姓自然端正。我无事,百姓自然富足。我无欲,百姓自然朴素。老子讲的 " 无为 " ,不是什么都不做,是到了一个不必管的位置,治理自然完成。这个位置,和孔子讲的无讼,是同一个位置。孔子从司法的角度讲,叫无讼。老子从治理的角度讲,叫无为。本质是一个,让人事走到不必动用强制力的位置上。
公元前约 300 年,庄子在《齐物论》里写过。
「彼亦一是非,此亦一是非。」【庄子】《庄子·齐物论》
那一边有那一边的是非,这一边有这一边的是非。庄子讲的 " 齐物 " ,也指向同一个位置。当人能看到立场之争本身就是位置不同,立场之争自然化解,化解了立场之争,纠纷自然减少。这就是无讼在哲学层面最深的落地。上一节末尾立过,罪本身就是位置,好的判官只是有易位能力的人。庄子讲齐物,是把易位能力立成最高的智慧。人人有易位能力,人人能看到对方的位置,纠纷自然不发生,这就是无讼最深的一根。
儒家从修身讲,道家从治理讲,看起来两路,落点却是同一个。孔子要人人在心里立起 " 己所不欲 " ,老子要在上位者收住那只闲不住的手,庄子要每个人看破是非本是位置。三条路,通向的都是同一个位置,一个不必靠强制力去管、人事自己就理顺了的位置。这个位置,就是无讼的最高位。
五、孔子讲了无讼,中国两千多年,做到了吗?部分做到。公元约 1100 年代,北宋时期,乡约的传统开始兴起。蓝田吕氏兄弟,吕大钧等人,写下《吕氏乡约》,把无讼思想落到具体的乡村治理中。
「德业相劝,过失相规,礼俗相交,患难相恤。」《吕氏乡约》
德业互相劝勉,过失互相规劝,礼俗互相往来,患难互相救助。这一套,是中国第一份系统的乡约,目的就是让乡村走到无讼的位置,靠人人自律,纠纷天然减少。公元约 1518 年,王阳明在江西南赣推行 " 南赣乡约 " ,把吕氏乡约系统化,配合地方司法,形成一套调解、自律、必要时再审判的完整体系。公元约 1600 年代之后,明清两代,乡约在中国基层广泛运行,多数乡村纠纷都在乡约层面解决,不必上到县衙。
乡约怎么运作?它不是一本挂在墙上的条文,是乡里人定期聚到一处,把这一段日子里谁做了好事、谁有了过失,当众说一说。做了好事的,大家记着、学着。有了过失的,不是拉去治罪,是当面规劝,让他自己改。一来二去,每个人心里都装着一杆秤,知道乡邻都看着,知道什么事做了会被规劝。这杆秤立起来了,多数小纠纷在闹大之前,自己就消下去了。这就是把无讼从孔子的一句话,落成了乡里能用的一套规矩。
但小雷必须老老实实摆出另一面,讲不等于做到,做了也不等于做得好。乡约也有它的偏。由地方士绅主导,可能偏向有权有势的一边。调解求的是 " 和 " ,但 " 和 " 有时候压住的恰恰是真正的不公。受欺压的弱者,往往找不到比调解更有力的救济。中国传统里,无讼的理想、乡约的实践、民间的调解,是真东西。但同样真的是,这一套有时候也会变成压制弱者的工具。两面都摆出来,读者自己看。
六、把镜头转到西方。英美法系发展出一套和无讼几乎相反的文化,诉讼文化。它的核心,是把纠纷推到法庭上,通过律师、法官、程序、判例,形成正式判决。这一套有它的优势,程序透明,判决记录在案,形成判例供后世参考。也有它的代价。律师产业链巨大,一个普通纠纷可能要花掉几万美元律师费。案件周期长,一个民事案件可能拖上几年。双方关系破裂,通过诉讼解决的纠纷,往往让原本还能缓和的关系彻底敌对。当代美国是一个出了名好讼的社会,人均诉讼率极高,整个社会的运转,相当一部分都消耗在诉讼上。这就是第二章第五节立过的,法律的最大客户是既得利益和律师产业链,在司法文化层面的具体落地。走到极致,就是放弃了人人自律这个最高位。
诉讼文化不是坏东西,它在不自律的现实里,给了弱者一条讲理的路,这是它的功劳。但它的代价也在这里,它默认了纠纷一定会发生,于是把全部力气都花在 " 纠纷发生之后怎么办 " ,而不是 " 让纠纷少发生 " 。力气越往后端堆,前端就越荒。这正是无讼的反面。无讼把力气放在最前端,让纠纷别生出来。诉讼文化把力气放在最后端,等纠纷生出来再处理。两头都需要,但孰高孰低,孔子两千五百年前已经讲明白了。
当代东方,也在走向西方化。当代中国、日本、韩国,都在引入西方的诉讼制度,诉讼率逐年上升,传统调解的位置慢慢被边缘化。两条脉,西方诉讼文化和东方调解传统,同时在运转,这是当代东方面临的最深一层张力。是保留无讼这个最高位,还是全面拥抱诉讼文化?小雷不下判决,只把两条脉的位置和代价摆出来,让读者自己看。
七、讲到这里,本节立第三章第三点。无讼是孔子的最高境界,但更深一层,无讼是人人自律的群体落地。孔子讲的,老子讲的,庄子讲的,小雷思想立的人人自律,都是同一根脉。
但小雷必须再往前走一步。人人自律,为什么可能?如果一个群体里,一部分人吃不饱穿不暖,他们不可能自律,他们必须为生存挣扎,必须抢必须夺。所以人人自律的前提,是物质层面的基础,那就是产能大于需求。产能大于需求,意味着每一个人都不必为生存抢夺。不必抢夺,心里才能稳。心里稳,才有自律的可能。老子两千五百年前讲 " 民富则易治 " ,管子讲 " 必先富民 " ,都是同一根脉,人人自律的物质基础,是产能大于需求。
但只有产能大于需求加上人人自律,还不够。因为即使物质充足、多数人自律,仍然有少数人,可能拿到一点点权力,就用到极致,刁难别人。这种刁难,是日常的、细小的、微观的恶,不是大奸大恶,是一杯水里的一只虫子。这是当代社会最常见的恶,也是最难根除的恶。所以无讼的真东西,还要加一层,不刁难别人。
什么叫一杯水里的一只虫子?办事窗口前,材料齐了,偏说你少一张。盖一个章,今天说领导不在,明天说系统坏了。一件本该一次办成的小事,被人为地拖成三趟五趟。这些都不是大恶,没人会因此坐牢,可它一点一点磨掉普通人的精气神。产能再足、多数人再自律,只要这一只虫子还在,那杯水就不干净。所以不刁难别人,看着是最小的一层,却是无讼能不能真正落地的最后一道关。
合起来三层,人人自律,产能大于需求,不刁难别人,三者合一,才是真正的无讼,也才是孔子两千五百年前讲的最深境界。这一层境界,历史上从未真正完整达到过。但作为方向,它比任何 " 完善的制度 " 都更值得追求。
这三层,为什么缺一不可?只有产能大于需求,没有人人自律,物质够了,人心不足,照样有人去争自己那一份之外的东西。只有人人自律,没有产能大于需求,多数人想自律,可一部分人连饭都吃不上,自律对他们是奢侈,让一个饿着肚子的人 " 己所不欲,勿施于人 " ,是站着说话。前两层都有了,没有 " 不刁难别人 " 这一层,照样有人拿着巴掌大的权力,把别人的日子过得不安生。三层咬在一起,少一层,无讼就立不住。
下一节,第五卷第三章第四节,法是死的,人是活的。会从大众一句最朴素的老话讲起,揭开法律的真实位置,为什么死的法律落到活人身上,总有那一层张力,根本原因不在法律本身,在产能。请读者带着无讼这一层最高位置,进入下一节。
功劳归老祖宗,错误归小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