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五卷 第二章 第六节
弱者怎么办
大众的几种自救
弱者怎么办
大众的几种自救
第五卷 第二章 第六节
弱者怎么办,大众的几种自救
前五节讲了法律的位置、普法、律师、立法者、既得利益。核心结论是,法律自动倾向于有余的人,弱者很难用法律保护自己。那么,弱者怎么办。弱者没有足够的资源用法律,但弱者有其他的办法。历史上,弱者有过哪些选择。有人选择逃避,有人选择抱团,有人选择放弃法律转向自律,有人选择暴力反抗,有人选择修养自身。每一种选择都有代价,也都有收益。读这一节的时候,不用问 " 哪一种最好 ",因为没有普遍的最好。只有 " 对我这个位置来说,哪一种最合适 "。
一、公元前约 1000 年,伯夷叔齐讲过一种选择。伯夷和叔齐是商末周初的两个贤人。周武王要推翻商朝,伯夷叔齐反对。他们认为,推翻一个君主,就算有正义的理由,也违背了 " 臣义 "。所以,周武王成功了以后,伯夷叔齐就拒绝出仕,跑到首阳山去隐居。他们不吃周粟,靠采集野生植物果实维生,最后饿死在山里。
伯夷叔齐的选择,叫逃避。当弱者无法改变制度的时候,一种选择是离开,去一个法律约束不到的地方。历史上,有很多弱者选择了这一条。逃荒、逃亡、移民、隐居,都是这一类。中国历史上,很多不愿意出仕的隐士就是这一类。他们拒绝和一个他们认为不公正的政权合作,宁愿放弃功名利禄,也要保持自己的原则。
逃避的好处,是保持了自己的原则和尊严。代价,是要放弃社会的保护和便利。伯夷叔齐因为不愿意和周朝合作,最后饿死了。这个代价,很大。但对某些人来说,这是唯一能接受的选择。如果一个人无法接受一个制度的不公正,他又改变不了,那么离开,可能是唯一的方式。不是所有人都能做到伯夷叔齐那样的决绝,但这种选择本身,是值得敬重的。孔子两千五百年前就对伯夷叔齐的选择表示过敬意,虽然他自己没有选这一条。
二、公元前约 500 年,孔子讲过另一种选择。
「德不孤,必有邻。」【孔子】《论语·里仁》
品德不会孤独,必然会有志同道合的人靠近。孔子讲的是抱团。当弱者无法单独对抗制度的时候,一种选择是找到有相同理念的人,组织起来。这样,弱者就不是孤立的,而是一个群体。一个群体的力量,往往比单个的弱者大得多。
中国历史上,民间组织了很多这样的团体。从宗族、行会、同乡会,到现代的工会、协会、社团,都是这一类。这些组织,帮助弱者互相扶持、互相保护。一个单独的工人很弱,但一个有组织的工会,可以和资本家谈判。一个单独的农民很弱,但一个有组织的村落,可以协调灌溉、防灾、互助。
抱团的妙处在于,弱者通过组织获得了可以和强者谈判的能力。这不是改变了制度,但改变了自己在制度里的位置。一个有组织的群体,对既得利益方来说,就不再是可以忽视的弱者。
抱团的好处,是可以放大弱者的力量。代价,是要融入一个集体,失去一些个人的自由。每个人都要按照组织的规则行动,不能完全按照个人意愿。但对大多数弱者来说,这是一个很实际的选择。因为个人的自由在没有保障的前提下,往往不是最优先的。
三、公元前约 300 年,庄子讲过第三种选择。
「无用之用,是谓大用。」【庄子】《庄子·逍遥游》
无用的东西,它的无用本身,可能就是最大的用处。庄子讲的是,放弃法律。如果法律不为民服务,那民就不用法律。民自己有民的办法,用传统、用民风、用人伦道德,不用正式的法律。
这一种选择,在法律不发达的社会里,其实是常态。人们靠民风和道德来规范行为,而不靠法律。法律只在必要的时候才动用。这样,弱者就不用依赖法律制度,不用被法律的复杂性束缚。
但这一种选择的代价也很大。没有法律保护,弱者就完全依赖于人伦道德的维持。一旦有人背弃道德,弱者就没有办法。所以,这一种选择,只有在人伦道德足够强大、足够广泛的社会里,才能运作。现代社会,人伦道德在衰落,所以这一种选择越来越不可行。
四、公元前约 209 年,陈胜吴广讲过第四种选择。
「等死,死国可乎?」【陈胜】《史记·陈涉世家》
等死,死;反抗也死。既然都是死,为什么不反抗。陈胜吴广的选择,是暴力反抗。当弱者的处境已经无法忍受的时候,一种选择是武装起义,推翻不公正的制度。
历史上,大大小小的起义无数。农民起义、奴隶反抗、革命运动,都是这一类。暴力反抗的好处,是有可能真正改变制度。陈胜吴广的起义虽然最后失败了,但他们激发了民众的反抗意识,推动了历史的进步。
但暴力反抗的代价也最大。起义者往往会被镇压,失败的结果是死亡。即使成功了,新的制度也未必比旧的好。陈胜吴广推翻了秦朝,但汉朝建立以后,用的制度和秦朝并没有根本的不同。所以,暴力反抗,是一种孤注一掷的选择。不是到了绝望的时候,很难有人真的去选。
五、公元前约 500 年,老子讲过第五种选择。
「上善若水。」【老子】《道德经·第八章》
最高的善,像水一样。水没有锋芒,没有对抗,但水可以穿透一切。老子讲的是自律。当弱者无法改变外部制度的时候,一种选择是改变自己。通过自律、品德、修身,提升自己的品质和能力,这样即使在不公正的制度里,也能活得有尊严。
这是一种内向的选择。不是去改变制度,而是去适应制度。但适应,不是被压低,而是在制度的缝隙里,活出自己的价值。一个有修养的人,即使身处不公正的制度里,也能保持自己的原则。一个有能力的人,即使资源受限,也能找到办法。有的人通过自学成为学者,有的人通过修养获得民众尊重,有的人通过诚信在商业里立足。这都是自律的成果。
老子讲的 " 上善若水 ",意思是,不要硬碰硬,而是像水一样柔软,但最终会穿透一切。弱者如果想用暴力和强者对抗,很难赢。但如果像水一样,持续地、柔软地、不放弃地去改善自己,最终可能改变位置。
自律和修养的好处,是不依赖于制度的改变。代价,是需要极强的个人意志。一个人要做到真正的自律,要战胜自己内心的懒惰和欲望,要在不公正的环境里保持原则,这比改变制度有时候还要难。但一旦做到了,这个人就获得了一种内在的自由,不受外部制度的约束。这就是古代隐士和贤人能够在专制制度下保持尊严的原因。他们的自由,来自内心,而不是来自制度。
六、这五种选择,还有其他的变体。有人选择逃避法律,躲进山里。有人选择利用法律的空隙,用合法的办法规避不公正的法律。有人选择进修,通过教育提升自己的位置。有人选择经营,通过商业改变自己的财富。有人选择艺术,通过文化表达自己的抗议。有人选择信仰,通过宗教寻求精神的寄托。
所有这些选择,都有一个共同点,就是在确定了制度无法改变的时候,弱者找到了适合自己的生活方式。
七、但这里有一个很深的位置。这些选择,看起来是弱者的自救。但实际上,这些选择也是既得利益方想看到的。既得利益方最希望看到弱者怎样?最希望弱者逃避,离开社会,不要来烦他。或者,弱者自己修养,自己改变,不要改变制度。或者,弱者选择暴力反抗,这样既得利益方就可以名正言顺地镇压,维护秩序。或者,弱者选择相信宗教和信仰,把希望寄托在来世,而不是改变现世。或者,弱者选择抱团,但只要抱团不威胁既得利益方的根本权力,既得利益方就可以容忍。
所有这些选择,表面上是弱者的自救,实际上也维持了现状。既得利益方不需要改变,每一种自救的方式,都让弱者去适应制度,而不是改变制度。
这就是为什么,一个制度越不公正,弱者的自救选择就越多。因为制度逼着弱者去寻找各种办法活下去,而不是去推翻制度。制度越坏,弱者的创意办法就越多,但制度本身还是没变。从既得利益方的角度看,这是最完美的结局。弱者有选择,所以看起来是自由的。弱者有办法活下去,所以看起来是有尊严的。但弱者永远在制度内部打转,永远不会真正威胁到既得利益的结构。这就是结构性不公正最隐蔽的地方。
八、讲到这里,本节立第二章第六桩。弱者有多种选择,逃避、抱团、放弃法律、暴力反抗、修养自身,以及各种变体。每一种选择都有代价,也都有收益。没有哪一种是普遍最好的。只有 " 对我这个位置、这个时代、这个群体来说,哪一种最合适 "。
一个关键的问题是,弱者在做出选择的时候,要清楚地知道自己在选什么,代价是什么。不是盲目地跟风,也不是被既得利益方引导。知道了自己的选择,知道了代价,弱者才能真正对自己负责。
下一节,第五卷第二章第七节,自律,为什么最高法律是自律。这一节讲的是,在前六节的所有位置都看穿了以后,弱者有没有办法超越位置。第五节讲了既得利益的结构,第六节讲了弱者的自救。但有没有一种办法,既不依赖于改变制度,也不只是被动地适应,而是主动地提升自己。答案是自律。自律是一个人能给自己的最高的法律。不依赖于外部的制度,不依赖于他人的公正,完全依赖于自己的意志。这一层,是超越法律的。请读者进入第七节。
功劳归老祖宗,错误归小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