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五卷 第五章 第六节
不平等条约
抢完之后的合法化包装
不平等条约
抢完之后的合法化包装
第五卷 第五章 第六节
不平等条约,抢完之后的合法化包装
上一节摆透了佔位,五个深度里最深的一层。这一节回到法律这根线上,看抢完之后的最后一道工序,立条约。抢是力量的事,条约是文字的事。一份条约,就是把已经抢到手的东西,写成一纸 " 合法 " 的既成事实。这一节用近代史上四份核心条约,把这套合法化的机制,一道一道摆给读者看。
一、抢,是力量的事,条约,是文字的事。一国的军队打到对方的首都,把对方逼到谈判桌前,签下一份文件,这份文件,就是力量对比在那一刻的固化。从签字这一刻起, " 抢 " 就完成了一次变身,从赤裸的动武,变成了 " 合法 " 的国际秩序。
条约真正的功能,不是约束强者,是把强者已经拿到手的东西,写成 " 合法的 " 既成事实,再让弱者用自己的国玺,为这件事盖章背书。这里有一个值得多想一层的地方,东西既然已经抢到手了,强者为什么还要费事去签一纸条约?因为纯靠武力按住的东西,是不稳的,今天打赢了占着,明天力量一变,对方随时可能翻脸夺回。可一旦签了字,事情就换了性质,从 " 我抢了你的 " ,变成 " 你同意给我的 " ,白纸黑字,还有对方的国玺为证,别的国家也跟着认这笔账。一纸条约,等于给赤裸的力量穿上了一件 " 合法 " 的外衣,从此抢来的东西,名正言顺。这正是黄宗羲 " 一家之法 " 在国际场上的极端版,不是一个皇帝立法压自己的百姓,而是一个或几个强权立法,借着弱国主权的那层形式,把强权的结果固化进国际秩序的文本里。这一节,就用近代史上四份核心条约,把这套合法化的机制,一道一道串起来摆清楚。
二、1842 年 8 月 29 日,南京下关江面的英国军舰康华丽号上,清朝钦差大臣耆英、伊里布,和英国全权代表璞鼎查,签下《南京条约》。这是中国近代史上第一份不平等条约,也是整个不平等条约体系的开端。条款一共十三条,核心是四条。第一,五口通商,广州、厦门、福州、宁波、上海,强制开为通商口岸。第二,香港岛割让。第三,赔款 2100 万银元。第四,协定关税,进出口的税率要两国共同议定,清朝不能自己说了算。
这第四条最致命。协定关税,意味着清朝从此失去了关税自主权,本国市场的那道保护门,被拆掉了。半年之后,1843 年又签《五口通商章程》和《虎门条约》,把治外法权和片面最惠国条款补了进去。从此外国人在中国的土地上,不受中国法律管辖,任何一国从中国拿到的特权,自动也落到别的条约国头上。三样加在一起,失去关税主权,失去司法主权,失去对外谈判的对等地位,一个独立国家在国际法意义上要靠的三根支柱,被一份条约同时抽掉。
三、1860 年 10 月 24 日和 25 日,第二次鸦片战争之后,清朝先后和英国、法国签下《北京条约》。这份条约签订的背景,要看清楚。1860 年 10 月 18 日,英法联军在咸丰皇帝出逃热河之后,下令焚毁圆明园,这座康熙、乾隆两代修起来的皇家园林, " 万园之园 " ,三百多座建筑、无数文物典籍,在三天的大火里化为灰烬。条约,就是在这片烟尘还没散尽的时候签的。
条款比《南京条约》又进了一步,九龙半岛南端割让,和香港岛连成一片,天津开为通商口岸,准许外国传教士到中国内地租买田地、建造教堂,赔英国、法国各 800 万两白银。这份条约的特点很清楚,用胜者放的那把火,照亮签字桌上的笔尖。咸丰本人逃在热河,签字的是恭亲王奕䜣,他没有别的选择,因为不签,就意味着英法联军继续往南打。条约的本质,在这种场景里露得最彻底,所谓 " 双方同意 " ,是一方用武力逼出来的 " 同意 " 。
四、1895 年 4 月 17 日,日本下关春帆楼,清朝全权大臣李鸿章,和日本首相伊藤博文、外相陆奥宗光,签下《马关条约》。这是甲午战争之后的清算文件。条款的分量,比前两份都重得多。第一,辽东半岛、台湾全岛和所有附属岛屿、澎湖列岛,割让日本(辽东半岛后来因俄、德、法三国干涉,以 3000 万两白银赎回)。第二,赔款 2 亿两白银,分八次付清,大约相当于清朝当时三年的财政总收入。第三,开沙市、重庆、苏州、杭州为通商口岸。第四,准许日本人在中国的通商口岸设厂制造。
这第四条尤其致命,因为它把日本的工业产能,直接安进了中国市场的内部,从此日本货可以在中国境内生产,连关税都不必再缴。《马关条约》签完之后的影响,远远超出条约本身。德国、俄国、法国看见日本拿到这么大一块好处,立刻也要 " 分一杯羹 " ,胶州湾、旅顺大连、广州湾相继被租借出去。1898 年,成了列强划分在华势力范围的高峰之年, " 瓜分中国 " 四个字,第一次成了国际舆论的常用语。一份条约撕开的口子,让所有列强都看清了清朝虚弱的底色。这就是力量对比的固化机制,一旦被一国突破,其余各国会立刻跟上来。
五、1901 年 9 月 7 日,北京西班牙公使馆,清朝全权代表奕劻、李鸿章,和十一国公使,签下《辛丑条约》。这是义和团事件和八国联军入侵之后的总清算。条款的核心是赔款,白银 4.5 亿两,加上分期的利息,到 1940 年付清,本息合计近 10 亿两,这个数目,相当于清朝七年的财政总收入。赔款分摊到各省,从此中央财政被这一根锁链死死锁住,每年的预算,都要先扣出赔款的份额,再谈别的。
除了赔款,《辛丑条约》还规定,北京东交民巷划为使馆区,外国军队可以驻扎,中国人不得居住,大沽炮台拆除,京津沿线由外国军队驻扎。 " 庚子赔款 " 这个词,从此成了清末民初财政史上最沉重的一根。后来的历史里,有一个耐人寻味的转折,美国和英国等国,陆续把部分庚子赔款退还中国,用在教育上,办起了留美预备学校,资助一批学子出洋求学,培养出胡适、竺可桢、赵元任这一批近代学人。一笔从抢的逻辑里出来的钱,最后转成了另一种文化的力量。历史的褶皱,常常这样曲折。
六、四份条约摆完,一个机制就清楚了。每一份条约,都是力量对比在那一刻的文字固化,每一份条约,都用弱国的国玺,给强国的所得盖上 " 合法 " 的印章。这就是国际 " 法律 " 真实的身份,它不是凌驾于各国之上的更高规则,是当时最强的几个国家立的 " 一家之法 " ,借弱国签字盖章的形式,固化进国际秩序的文本。
把镜头往后拉到 1945 年。这一年的 6 月 26 日,旧金山,50 个国家签下《联合国宪章》,中国代表第一个落笔。表面上,这是一份和不平等条约性质截然不同的文件,所有签字国主权平等,相互尊重,禁止动武。然而宪章的内核里,写着另一根力量结构,安理会五个常任理事国,美国、苏联、英国、法国、中国,各握一张否决票。这五个席位,映的是 1945 年二战刚结束时的力量对比,这一张否决票,把这个力量对比,固化成了联合国整套机制的运行规则。说穿了,五常这五把交椅,是 1945 年那一刻世界力量的一张快照,谁打赢了这场大战,谁就坐进去,坐进去就攥住了一张能叫停一切的否决票。八十年过去,世界的力量版图早已挪动了好几回,可这张快照还挂在墙上,没换过。任何关于和平、安全、制裁、出兵的重大决议,只要五常里有一国投下否决票,整套机制立刻停摆。从 1945 年到今天,否决票被各方动用的次数已经数以百计,决议被卡住的案例不胜枚举。规则的形式,从《南京条约》到《联合国宪章》,看着天翻地覆,规则的内核,力量对比的固化,一脉相承。
七、罗斯福把中国抬进五常这一笔,要单独点一下。1943 年开罗会议,罗斯福力主把中国列进战后世界的四强(后来加上法国,成了五常),当时英国的丘吉尔和苏联的斯大林,都不太看得上当时积弱的中国。罗斯福坚持的理由很清楚,中国是抗击日本的主战场之一,是亚洲最大的国家,没有中国参与的战后秩序,稳不住。
这里要看清楚一件事,罗斯福抬的,是 " 中国 " 这把椅子,不是当时坐在这把椅子上的某一个具体政权。这把椅子,从 1945 年到 1971 年由国民政府坐着,1971 年联合国大会 2758 号决议之后,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坐着,坐的人换了,椅子还在那里,五常的位置还在那里。这一笔的位置学含义极深,国际秩序里最要紧的那个 " 位置 " ,往往不是由现在谁坐着决定的,而是由谁当年立下了这把椅子决定的。坐椅子的人会换,会老,会下台,可椅子本身一旦立在那里,就成了一个长久的位置,谁能坐上去,坐上去能做什么,早在立椅子那一刻就定了大半。黄宗羲讲 " 一家之法 " ,立法者的身份,决定了法的归属,放到国际场上,立椅子的人,决定了椅子的归属。
本节立第五章第六点。条约也好,宪章也好,骨子里都是力量对比的文字固化,是当时最强的几个国家立的一家之法,借弱国或各国的签字盖章,写成 " 合法 " 的既成事实。不是规则在统治国家,是国家的力量在不同的时代立下不同的规则,再让别国在这些规则里讨生活。
从抢者怎么抢,到抢到多深,再到抢完怎么用条约盖上合法的印章,强者这一边的位置,到这里基本摆全了。可前面这几节,一直把被抢者放在被动挨抢的位置上,好像它只能眼睁睁看着。下一节,把镜头彻底转向被抢者,问一句,面对抢者,被抢的国家,就只有干挨着这一条路吗?历史上的被抢者,其实站过几种很不一样的位置。
功劳归老祖宗,错误归小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