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六卷 第五章 第五节 第一枝
监督:把生杀那一念,放到阳光底下
监督:把生杀那一念,放到阳光底下
第六卷 第五章 第五节 第一枝
监督:把生杀那一念,放到阳光底下
前两节立完——救法盲,是斩这条合法害人民链的唯一钥匙;用什么救——四股劲一齐使(法律扳那一念、文化暖心、经济釜底、政治化刀)。这一节起,小雷把那四股劲,落到一个个具体、你看得见、摸得着、也解你那口气的实在招法上。头一个招法,最简单,也最管用——监督。
小雷先把「法盲为什么敢按字面合法害人」这件事,再给你点一遍。
你回头看第二节第四枝——那一窝法盲,手里捏着的,是权力的核(生杀予夺那一念)。他们敢用这一念,按字面合法害人——为什么敢?
因为这一念,在暗处。
你想——那个法官在法庭上敲下那一锤,他签字的时候,他自己心里读的是字面还是本意,没人知道;那个立法者笔下立的那条法,他立的时候是为了护人民还是为了”为大家好”那一万个好理由(B 达 A),没人看见;那个律师替出得起钱的钻漏洞,他怎么钻的、为什么钻、得到什么,没人盯着;那个低级官员窗口里签字盖章,他凭什么签、凭什么不签,没人查。
他们手里那一念——从源头淌出来、淌成合法害人——全在暗处。正因为在暗处,他们才敢按字面办、按程序走、按漏洞钻、合法地害人。没人看着他们读的是字面还是本意,他们就在那一念的暗处,做着合法害人的事。
那这一样,怎么破?
破得最干净的法子,就一个字——光。
把那一念,从暗处,搬到阳光底下,让人人都看着。
这就是监督。
监督是什么?是把法盲手里那一念——他读的是字面还是本意,他立法判案辩护签字背后的理由,他每一笔操作的本意——放到光天化日之下,放到人人的眼睛底下。他读字面还是读本意、他护人民还是害人民、他立的法是合本意还是合那一万个好理由——明明白白,人人看得见。
那一念一旦放到了光底下,会怎么样?
他自己,就老实了。
你想——他原先敢按字面合法害人,是仗着”那一念在暗处”。现在,他签字之前要写明白”我为什么这么判、读的是字面还是本意、护住了谁”;他立一条法之前要摊明白”这条法为护谁立的、本意在哪、有没有偏离”;他替谁辩之前要摊明白”我替谁、为什么、得到什么、有没有钻漏洞”;他敲下那一锤之前要抬头看一眼——后头那么多双眼睛看着他那一念。
他还敢按字面合法害人吗?不敢了。不是有人拿刀架着他不让他按,是他自己,在那么多双眼睛底下,按不出来了。见不得本意的事,一旦放到本意尺子的光底下,自己就做不成了。
你看,这就是上一节那个”不敢”,落到实处的招法——四股劲里”政治化刀让他不敢”和”法律扳那一念让他不能”,配着监督一起走——刀化了(他没了强制工具),那一念放光底下(他没了暗处),他才是真的不能、不敢,再按字面合法害人。
而且,小雷要特别跟你分清一件事,跟第四章一脉——监督,不是叫人去打小报告、去告密、去揭发那一窝法盲个人。
这两样,差得远。
监督,是阳光、是正大光明的。它是把那一念——法盲手里那个生杀予夺的核——摆到明面上、摆到人人面前,让那一念,见得了光、经得起本意尺子的量。它针对的,是”那一念”(权力的核)——你这个握法的,得在光底下用法、按本意办、别在暗处按字面合法害人。它堂堂正正,不偷不藏。
打小报告、告密、揭发,是阴的、是躲在暗处的。它针对的,是”人”——是背地里整某个法官、揭某个律师的私生活、找某个立法者的把柄。它制造的,是人人提防、人人自危、互相揭发的那种害怕;而且它针对的恰恰不是那一念,是”人”——这正是这本书一路反对的「打人」(接第四节一脉:不打人,救人)。
小雷要的,是前一样——阳光底下、对着「那一念」的监督;不是后一样——暗处里、对着「人」的告密。监督,是让那一念在光底下规规矩矩、按本意走;不是发动人,去背地里整法盲、害法盲。一个是把权力的核摆到阳光下(正大光明、扳本意),一个是把法盲个人拖进阴影里(互相提防、用刀整人)。 小雷这本书,从头到尾用笔不用刀、堂堂正正——要的,自然是那阳光底下、扳本意的监督,不是那暗处里、对法盲个人的告密。
那你要问了——怎么个监督法?谁来看着那一念?
最要紧的,是让那一念,本来就处在”人人看得见、本意尺子量得到”的位置上。
法官判决——理由摊明面:这一判读的是哪一条字面、对照的是哪一条本意、护住了谁、有没有反过来害了人。每一桩判决,本意尺子一量,是过得了关的、还是歪的,人人看得见。
立法者立法——本意摊明面:这一条法是为护哪一类人立的、本意在哪、有没有偏成苛捐杂税或刁难人民、有没有 B 达 A(拿一万个好理由立创收的法)。一条法立出来,本意尺子量得到,人人看得见。
律师替谁辩——理由摊明面:替谁辩、为什么、有没有钻漏洞、是替强势那一头合法地碾弱者、还是替老百姓护住本意。
低级官员签字盖章——理由摊明面:凭什么签、凭什么不签、是按部门规章的字面办还是按法律本意护人办、有没有用那张连民法都不达的破代码刑事抢钱。
那一念,一旦摊到明面,本意尺子立在那儿、人人手里——
这一念合本意、护住人民——过;
这一念偏字面、合法害人——本意尺子一量,立刻看见,他下一念就不敢再这么操作了。
不在暗处了,那一念,就在本意尺子的光底下了。
具体怎么把那一念摊到光底下、怎么让本意尺子人人都拿得到——那是办起来的人,要去一条一条做实的事(这本书是激光,照出这条路;怎么走,是读者去走的)。这一枝,你先把这个最根的道理记住:法盲敢按字面合法害人,是仗着那一念在暗处;那解法,就是把那一念放到光底下,让本意尺子人人看得见、量得到——他自己就老实了。
你再回头看第三节那条合法害人民的链——
那个签字夺家的法官,要是他签字的理由摊在明面、对着”法律本意是护人民”那把尺一量——他签得下去吗?签不下去。
那个立苛捐杂税的立法者,要是他立法的理由摊在明面、对着”为地主提供安全保障”那个原本承诺一量——他立得下去吗?立不下去。
那个钻漏洞替强势那一头开脱的律师,要是他的辩护摊在明面、对着”护人民护底层”那把尺一量——他钻得下去吗?钻不下去。
那个用破代码以刑事手段抢钱的低级官员,要是他签字的理由摊在明面、对着”行政只是服务人民”那把尺一量——他抢得下去吗?抢不下去。
监督这一招,不光管那些立法源头的法盲,也管那些落到现场的每一只签字、敲锤、盖章的手——都放到光底下,对着本意尺子量。那一念见光,那条合法害人民的链,就第一道堵住了——从源头堵到末端,每一念都见光,那条链上的每一只手,都不敢、也不能再合法害人。
这一枝,你记住——头一个招法是监督:法盲手里那一念(生杀予夺、权力的核)敢按字面合法害人,一半是仗着”那一念在暗处”;那就把那一念,从暗处搬到阳光底下,让人人看着、本意尺子量得到(法官判决理由摊明面、立法者立法本意摊明面、律师辩护理由摊明面、低级官员签字理由摊明面)——见不得本意的事,放到本意尺子的光底下,自己就做不成了(不是架刀逼他,是他自己按不出来)。监督是阳光、是正大光明、针对的是「那一念」(权力的核);绝不是打小报告、告密、揭发(那是阴的、躲暗处、针对「人」、是用刀整人、是这本书一路反对的)。小雷要的是阳光底下的监督、不是暗处里的告密——用笔不用刀、堂堂正正。它从源头堵到末端:每一念见光,那条链上的每一只手都不敢、也不能再合法害人。下一枝,小雷讲那道你最憋着一口气想问的——救他,到底是不是让他继续坐在原位上、合法地害人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