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六卷 第五章 第三节 第三枝
抢劫:以「法」为名的合法的抢
抢劫:以「法」为名的合法的抢
第六卷 第五章 第三节 第三枝
抢劫:以「法」为名的合法的抢
前两枝,照过刁难(磨人的精气神)、照过打压(按住人的腰)。这一枝,激光照到第三环——抢劫。
这一环,比前两环重——前两环耗你的日子、压你的腰;这一环,直接夺你的财、夺你的家。前两环是磨、是压;这一环是抢。
可这种抢,跟街上那种亮着刀的抢,不一样——它不动刀、不见血、还披着一身”法”的皮。合法的抢。
小雷给你讲清这道理之前,先把两句金句,对照着摆出来——
前人说过一句金句:税收,等于抢劫人民。
小雷说一句:交税,是人民的捐献。
你品这两句的差别——
前人那一刀,砍得狠。西方反税那一头,反复讲这句话——“税”这件事整个否掉,看作对人民的抢劫。这是站在”对抗政府”那一头说的。
小雷不在那一头。小雷把这一刀,接住,再把它扳正过来——
交税,是人民的捐献。
捐献是什么?
是人民,自愿地,从自己劳所得里,拿出一份,凑起来,给政府办公共事(护人民、给人民安居乐业、办警察消防学校)。是给的、是为公的、是有那颗心的——人民雇政府办事,这笔捐献,是给那台被雇的机器的酬劳(接第一节税的本意、接第四章政府本相)。
这不是被抢——是人民自愿捐出来的。
小雷为什么把它扳成”捐献”,不留在前人”抢劫”那一刀?
因为这本书一路的根——不打倒、扳本意。 前人是对抗(税=抢劫,整个否),小雷是认本意(税本就该是捐献,扳正它)。税本身不是错的,错的是被法盲反过来用了。
那现实里呢?
现实里的”税”,是不是人民的捐献?
不是。
法盲把人民的捐献,扭成了——强迫的、苛捐杂税的、抢去喂那条链的、合法的抢劫。
你再回头看前人那句”税收=抢劫人民”——他骂得对、骂得准:法盲反过来用的”税”,正是抢劫人民。前人骂的,正是法盲干的事。 只是前人把这道”反着用”,当成了”税本身”——所以他对抗。小雷分得清:税的本意是捐献(该认);被法盲反着用的,是抢劫(该解)。 一道分清楚,本意立住了,那道”合法的抢”,才看得真。
那这道合法的抢,到底有多狠?
小雷拿一桩你最熟、也最重的,给你算一算——地税。
地税是什么?小雷在第四章第三节第二枝立死了——是一笔保护费。你交这笔钱,政府该护你的家、给你一个安居乐业的环境。这是买卖、是交换、是对等的。
你交了——政府护了你的家吗?给了你安居乐业吗?没有(前面几节、几章,看完了:前线刁难、苛捐杂税、那道锁抽血、程序逼死人——一项没兑现)。
可这笔保护费,年年还得交。
那这笔年年要交的”保护费”,到底有多重?
小雷给你算——
地税是按比例收的:年年按你这房子当前的房价,收一个比例。
那比例无论是多少——只要年年累积、加上通胀(钱年年贬值、房价跟着涨)——你年年交的,跟着房价水涨船高、越涨越多。
你算下来——若干年后,你交进去的总额,已经超过了这间房子本身。
这是什么意思?
你劳作一辈子挣下这间房,本以为是你的;可这笔按比例的”保护费”,年年向你伸手——若干年后,你用”地税”的形式,已经把这间房子的整个钱,又交给了政府一遍。等于,政府已经”买”过这房子一次了——可它还在年年向你收。
你以为你”拥有”这间房——
不。你只是租的,租给政府的。租金,是地税。租约,是终身——你每年都得交,不交就把你赶出去。世世代代,你以为”你的”房子,其实一直是政府”租”给你住的——通过地税,无声无息地,被它合法地、温情地、一年一年——吃掉。
小雷换一个字——“吃掉”。
不是”没收”、不是”夺走”。是吃掉。一年一年、一口一口、慢慢咽下去——政府这台机器,披着合法地税的皮,把你劳作一辈子挣下的家,吃掉。
而你抗缴呢?
你不交地税,按程序,房子被拍卖、夺走。抗缴=失家。
这就接死了——头一枝、上一节、上一章一路的话:
那个交不起地税、失了家的人(第四章第三节第二枝那个守了一辈子家、连同自己一起留在那里的惨);最终,把人逼死了。
激光照到这里——清清楚楚——
这就是法盲,以”法”为名,在”地税”这件事上,对人民干的事——合法的抢。
可一道更要命的事,你或许没想到——
法盲不是抢有钱人。法盲抢的,恰恰是——那些连饭都吃不上、屋都没得住的人民。
你想,真正的有钱人,请得起最好的律师、找得到最巧的避税法子、把房子放进信托里——这套地税、那套苛捐杂税,他们多半能躲、能避、能转。
那这套”合法的抢”,最后真正抢到的,是谁?
是那些躲不了、避不了、转不动的人——是那些只有一间屋、一份小生意、一笔退休金、一家老小要养的人。是这一头,被抢得最狠。
法盲不是不长眼睛。他们把这套抢,砸在最弱、最没法反抗、最连饭都吃不上、屋都没得住的那一头人民身上——还披着”合法”、“合规”、“为大家好”的皮。
小雷给这件事,下一个定性——
反人类。
你听这三个字,可能觉得重。小雷给你掰开为什么够得上这三个字——
人类最起码的底线是什么?让人有饭吃、有屋住、活下去。这是”人之所以为人”的最底层——人没了这点,连”人”都做不成了。
法盲干的是什么?连这最起码的都不给的人(饭都吃不上、屋都没得住的人民),还要从他身上,强迫地、合法地、抠出钱来——这不是”难为他”,这是把他往”人”的底线之外推。一个连吃住都没有的人,你还要从他身上抠出税——你抠的不是他的日子,是他的命。
本该护人的(政府、法律),反过来,把人逼出”做人的底线”。 不是把全人类作为整体反过来对待——比那个更细、更狠——是把这世道里最没法反抗、最连饭都吃不上的那一头人民,作为”抢”的对象,连他做人的底线都不留给他。
这就够得上反人类。
法盲手里捏着生杀那一念(上一节第四枝立的)——他这一念,落到地税上,是合法地把你家吃掉;落到苛捐杂税上,是合法地从吃不上饭的人嘴里抠钱;落到那些”破代码以刑事手段抢钱”的低级官员手里,是合法地用部门规章给你扣个刑事帽子、抢你的财。
全是抢。全是合法的抢。全是反人类的、合法的抢。
激光照到这里——这一窝法盲在”抢”这件事上的样子,看得清清楚楚了:
把人民该自愿捐献的税,扭成强迫的、苛捐杂税的抢;
把地税那笔保护费,按比例+通胀,年年合法地吃掉人民的家;
把”破代码”举得跟”法”一样高,刑事手段抢人民的钱;
专挑最弱、最没法反抗、最连饭吃不上的人下手;
反人类。
可你回头看,这”抢”——抢的是钱、是家。人,还活着吗?
抢了你的钱、吃掉你的家、把你赶出去——你站在街上,没饭吃、没屋住、连一口安稳气都没了。 你走到哪里去?
你走,就走到了下一环——逼害。
抢,是夺你的财;逼害,是把你逼上死路。
下一枝,激光照最后一环、最凉的一环——逼害。 一路四样递进,到这一环,落到地上,是一条人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