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六卷 第五章 第二节 第四枝
法盲手里捏着的,是一个人的生路死路
前三枝,激光照过那道反差(法律代表=法盲)、分清了谁是法盲、看遍了这一窝法盲的几种形态。这一枝,激光要照到最深、最凉的那一处——这一窝法盲,手里捏着的,到底是什么。
小雷先问你一句最简单的话——
权力,到底是什么?
你大概会答:权力是能管人、能定法、能罚钱、能调兵、能盖章。这些都对。可这些,都是权力的皮、是它伸出来的手、是它的工具。
那权力最里头那个核——剥到最里头、最里头那一颗——是什么?
小雷给你一句话,剥到这个核——
权力最大的本质,是放一个该死的人一条生路;反过来,也能让一个该活的人去死。
就这一念之间。
你品这一念。这一念里头,握着的,是什么?
是一个人的命。
不是钱、不是面子、不是地位——是命。一个活生生的人,他往后是活着的、是死的、是生不如死的——就在握这权的那个人,一念之间,定了。
这就是权力最里头那个核——生杀予夺,那一念。
你回头想,皇帝最大的权力是什么?不是龙袍、不是玉玺、不是百官跪拜。是——他朱笔一勾,下面那个人就死了;他朱笔一抹,下面那个该死的人就活了。就这一念。 千古帝王的权,剥到最里头,就这一念。
那这一念,今天,落到哪里去了?
落到了法律这台机器上。
落到了——
立法者手里:他立的法里,写了什么是”该死的罪”、什么程度的罪该判什么;他笔一动,定了哪一类人、哪一种行为,该活、该死。这一念,在他笔下。
法官手里:他坐在法庭上,敲下那一锤——这个人,有罪、无罪;判几年、判死刑;夺家、保家;活、死。这一念,在他锤下。
律师手里:他替出得起钱的辩、不替没钱的辩;他从一个用词的漏洞里给行凶者开脱、让该担责的脱罪——这一念,从他嘴里走过。一个人的命运,被他这边那张嘴,推过去、拨过来。
“执法”官员手里:他这一签字、这一锁拿走、这一拍卖——一个家就没了,一个人就走上了死路。这一念,在他签字的笔下。
立法者、法官、律师、“执法”官员——他们四种人,手里捏着的,正是这同一个核:
一个人的生路死路,在他们一念、一判、一笔、一锤之间。
这就是这一窝法盲,手里捏着的东西。
你回头看这道分量——
那一念,是千古帝王最大的权。
那一念,在这一窝人手里捏着。
可这一窝人,是什么人?
是前三枝小雷给你照过的——那一窝法盲。
消极的法盲(兢兢业业按程序碾人,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在伤人);
积极的法盲(清醒地拿字面钻漏洞谋私,把该护的碾过去);
退休的法盲(连自己已是平民都读不懂的);
在位的法盲(用个人意志凌驾法律的);
律师那一头(用法害人还得意洋洋的)。
这一窝法盲,手里捏着的——是一个一个活人的生路死路。
小雷把这件事,往你心里头,再钉深一层——
法盲,捏着生杀。
你品这五个字。这是天底下,最恐怖的一件事。
为什么是最恐怖的?
你想,一个人手里捏着另一个人的生死——这件事本身就够重了。可如果握着这权的,是个有品德、读得懂法律本意、心里装着护人那颗心的人——这权重,他还顶得住。他签字之前,会停一停,抬头看一眼底下那个活人,问一句:这事,对不对?护住了没?
可这一窝法盲呢?
他眼里只有字、没有人。他签字之前,不会停下来。他抬眼,看不见底下那个活人——他眼里全是法条、程序、漏洞、自己那点心思。他用手里那杆笔、那只法槌、那张嘴,定一个又一个活人的生路死路——可他心里没装那个活人。
这就是——拿千千万万个活人的命,陪一个空肚子的草包,赌他那一念、那一念、又那一念。 他赌错了,就是一个家破人亡;他赌错了一百次,就是一百个家破人亡;这一窝法盲赌错一辈子,是无数个家破人亡、无数个活人被合法地送上死路。
这就是为什么,地税那道账,算到最后是把人逼死了(上一刀小雷点死的那句);为什么律师钻漏洞,让人家破人亡;为什么低级官员用破代码以刑事手段抢钱——招招都害死人(民)。
因为他们手里捏着的,不是别的——是一个一个活人的命。
而捏着这命的,是一窝读不懂法律本意的法盲。
一窝草包,捏着千千万万活人的生杀。
天底下,还有比这更恐怖的事吗?
没有了。
战乱年代,刀兵相见,一刀砍下去,谁砍的、为什么砍,明明白白。
可这一窝法盲——他们不动刀、不见血。他们用法袍、用法槌、用法条、用程序——温温的、规规矩矩的、慢慢的——把一个一个活人,合法地、合程序地、有理有据地,送上死路。
合法的杀人。
刀兵的杀,是看得见的;这种合法的杀,是看不见的、是温吞的、是没人能怪罪的——签字的法官心安理得(“我按程序办的”)、钻漏洞的律师收着律师费回家睡安稳觉(“我替我当事人争取了最大利益”)、立法者下了班还能跟人谈笑风生(“我尽到立法的职责了”)。
可那些被他们这一念、那一判、这一笔、那一锤——合法地送上死路的人呢?
没人替他们说话。
没人替他们记一笔。
他们的家破了、人没了——这世道照常运转,第二天,那一窝法盲,又坐回他们的法庭、律所、立法机关,接着捏下一个人的生路死路。
激光照到这里——已经照到了最深、最凉的那一处。
读到这里,你心里那股要”打倒这帮法盲”的火,怕是又烧到了顶。
可你回头看小雷第四章第四节立过的——头一步不是打,是救。几千年了,攥着同样的火、打过的人,多了去了;那一窝法盲,纹丝没动、合法的杀人还在继续。
光打,解决不了。
那解法,是什么?
那是这一章后面几节,小雷要带你去走的——先救那一窝法盲(不是放过他们,是把他们从那个空草包里救出来、补满本意、扶回真懂法的样子),救了他们,那些本来要被他们一念送上死路的成百上千、世世代代的活人,就一齐救了。这就是第四章末小雷点过的那句话,落到法律这一章的样子:救法盲,是为救所有被法盲害的人——切断那道”合法的杀人”的源头。
但下一节,激光还要再走一程——先看清楚,这一窝法盲,在人间,到底是怎么打压、刁难、抢劫、逼害人民至死的。把”招招都害死人(民)“那一刀,钉死了,“非救不可”这件事,才立得稳、读者才认。
第二节,到这儿,立全了——
激光照过:那道头皮发麻的反差(法律代表=法盲);分清了谁是法盲(不是老百姓,是该懂本意却只懂字面的这一窝人);看遍了这一窝的几种形态(消极/积极/退休/在位/律师那一头,满地都是);点穿了他们手里捏着的(生杀予夺那一念——天底下最恐怖的事,一窝草包捏着千万人的生杀)。
下一节,激光接着照——这一窝法盲在人间,到底怎么把”招招都害死人(民)“这件事,一刀一刀,落到一个一个活人身上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