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六卷 第五章 第三节 第四枝
逼害:逼到死路上,合法的杀人
逼害:逼到死路上,合法的杀人
第六卷 第五章 第三节 第四枝
逼害:逼到死路上,合法的杀人
前三枝,照过刁难(磨人精气神)、打压(按人的腰)、抢劫(吃人的家、抢人的财)。这一枝,激光照到第四环、也是这一整条链的最后一环——逼害。
逼害是什么?
是把人,逼到走投无路、逼上死路、逼到不想活了、逼到真的没了。
前三环,再怎么重,人还活着——被刁难磨着、被打压压着、被抢劫抢着,人还能咬牙、还能撑着、还能给自己留口气。到这一环,人,活不下去了。
这是一整条害人民链子的尽头——落到地上,是一条人命。
那这一窝法盲,怎么以”法”为名,把人逼到这一步?
小雷给你看——
一个人,怎么走到这一步的?
你回头看前三环——刁难、打压、抢劫——一环扣一环。一个老百姓,被这一窝法盲一路碾过来:
先是刁难——他办点事,被低级官员的破代码,刁难得来回跑。日子被耗了,精气神被磨了一层。
再是打压——他不服去告,被法庭按字面判输了;他想申诉,请不起律师;他被那一套”合规”的程序,压得抬不起头。腰,被压弯了。
再是抢劫——他那间守了一辈子的家,被地税年年按比例+通胀,吃掉一大半;他那点辛苦攒下的钱,被苛捐杂税、被罚款,一点一点抠走。家,没了;钱,没了。
到这一步,他还剩什么?
没饭吃、没屋住、没钱花、没人替他说话、没地方告状、没力气再抗。他站在街上、站在风里——他抬头,没指望;他低头,是绝路。
他被这一窝法盲,合法地、一环一环地,逼到了死路上。
那个交不起地税、家被夺、最后跟着家一起留在那里的人(第四章第三节、上一枝立过的那桩惨)——他是怎么走到那一步的?
不是一天走到的。是被这一整条链——刁难、打压、抢劫——一寸一寸,逼到那一步的。他不是”想死”,他是被逼得”没法活”。
而干这件事的法盲呢?
没人觉得自己干了什么。
判他家被夺的法官——他签字的时候,按程序、按字面。他不知道这一签,签掉的是一条人命。他下了班,回家吃晚饭,跟妻子讲今天又结了几个案子——“按规矩办的”。
立那条让他交不起地税的税法的立法者——他立法的时候,按”为大家好”的理由。他不知道这条法,把多少人逼到死路。他下了班,跟同事谈笑风生——“我尽到立法的职责”。
那个钻漏洞替强势那一头开脱的律师——他赢了案子,收了律师费,回家睡安稳觉——“我替当事人争取了最大利益”。
那个用破代码、刑事手段抢他钱的低级官员——他下班打卡走人,跟家人吃饭——“今天又按规章办了几桩”。
没人觉得自己干了什么。 每个人都按”自己那一摊的程序”办完了事——程序齐了、字面对了、规矩走了。
可这些”按程序办完事”的人,每个人手里那一份——刁难一份、判决一份、税法一份、罚款一份、漏洞一份——加在一起,把一个活人,合法地、一寸一寸地、有理有据地——送上了死路。
这就是小雷今天点死的那句话——合法的杀人。
刀兵年代,一刀砍下去,砍的是谁、为什么砍——明明白白。砍人的,得担责;死的人,有人替他说话;这条命,是有数的。
可这种合法的杀人——
不动刀。 用的是法袍、法槌、法条、程序。
不见血。 一个人就那么饿了、冷了、没了。
没人能怪罪。 法官按程序、立法者按职责、律师按合同、官员按规章——每个人都”合规”,每个人都”没错”。
死的人,没人替说话。 没有”杀人犯”——谁是凶手?整条链上每个人,都说不是我。
这条命,不入账。 这世道照常运转,第二天,那一窝法盲又坐回他们的法庭、律所、立法机关,接着办下一个案子——下一桩判决、下一条税法、下一个钻漏洞的辩护、下一张罚单。接着捏下一个人的生路死路。
这种杀,比刀兵年代的杀,可怕得多。
刀兵年代的杀,是看得见的、是有人担责的、是能记一笔的。
这种合法的杀,是看不见的、是没人担责的、是没人记的——它无声无息,可它每天,在这世道上,都在发生。
激光照到这里——
激光照到了这一整章、最深、最凉、最让人无话可说的那一处。
法盲手里那一念(上一节第四枝立的”生杀予夺”),落到现场——就是这。把一个又一个活人,合法地、一寸一寸地、有理有据地、温温的、规规矩矩的——送上死路。
而每一个被这么送上死路的人,临走前,回头看——
他被法律本该保护的;他交了一辈子保护费的;他相信过那一万个好理由的;他指望过那个法庭、那个律师、那个窗口、那个签字的官员、那条立着的法——
可这些,没有一个,护住他。它们全反过来——把他逼到了这一步。
小雷今天点的那句总魂——
法律的本意,是保护人民。被这帮法盲,反过来用——打压、刁难、抢劫、逼害——招招都害死人(民)。
四枝照下来,刁难、打压、抢劫、逼害——四样递进、一环扣一环——招招都害死人民。
下一枝,激光要收口——把这四样合在一起,钉死”非救不可”那道死命令。读到这里,你心里那股火,怕又烧到了顶。可几千年都在打、打不掉——下一节起,小雷领你走那条几千年没人走过的路:不打人,救人,从源头切断这条害人民的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