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六卷 第五章 第三节 第二枝
打压:以「法」为名的压住你
打压:以「法」为名的压住你
第六卷 第五章 第三节 第二枝
打压:以「法」为名的压住你
上一枝,照过头一环——刁难。这一枝,激光接着照下一环——打压。
刁难和打压,差在哪?
刁难是”为难”——他卡你、拖你、耗你;事还在你手里,他不让你顺顺当当办成。
打压是”压住你”——他不光是为难,是直接用权、用条文、用判决,**把你压住、压趴下、压到你不能动、动不了。
刁难是不让你顺顺地走;打压是按住你、不让你站起来。一个是为难,一个是用权压人。比刁难,重一层。
那这一窝法盲,怎么以”法”为名,打压人民?
小雷给你看两层——
头一层,用程序、条文,把你压住。
你或许遇到过这种事,或听人讲过——
一个老百姓,被某个有权有势的、欺负了。他不服,去告。
法庭上,那一头请了厉害的律师;他这边,请不起。律师把那一头的事,从一个条文的漏洞里,钻出一道理来;又从一个程序的瑕疵里,把这事的责任,推得干干净净。
法官低头一看:条文是这么写的、程序是这么走的——合规。锤一敲,老百姓输了。
老百姓不服,要上诉——上诉要走更多程序、更多条文、更多日子、更多钱。他耗不起。就这样,被这一套”合规”的程序、条文,一道一道,压下去——他想抬头说一句”这不对啊”,可那些程序、条文,像一座山,压在他头上。他动不了,他抬不起头来。
那个欺负他的,没事,回家继续欺负下一个。
他自己,从此以后,看见那一头的人,连话都不敢大声说——他被压住了。被那一套”合规”的程序条文,压住了。
你看,这就是打压——比刁难重一层。刁难是耗你的日子;打压是按住你、让你抬不起头、动不了、连话都不敢大声说。 用的不是刀、不是拳头——用的是程序、条文、判决。是法盲手里那一套”合规”的字面,变成了一座山,压在老百姓头上。
第二层,更狠——用法袍、用法槌、个人意志凌驾法律之上,直接压你。
这一层,是上一节第三枝那个”在位的法盲”,落到现场的样子(接第二节第三枝)。
某个法官,看你不顺眼——或者,他跟那一头的人,有交情;或者,他就是脾气这么大、想压压你、显显自己的威。
他坐在法庭上,披着法袍、敲着法槌——他不按法律本意,也不全按字面——他按他个人的意志。
他想压你——他就用判决压你。哪怕这桩事,你根本没错;哪怕字面、本意,都该判你赢——他个人觉得”这个人不顺眼”“那一头跟我有交情”“我得让这个人知道厉害”——他就压。
判决一下来——你输了。你回头看判决书,怎么看都不对、字面都对不上、本意更不沾边——可他敲了那一锤。锤一敲,这就是”法”。
你能怎么办?
你能告他么?他坐在那个位置上,背后有一整套”法律体系”撑着——你告他”个人意志凌驾法律”,谁来判?还是法官系统里的人。
你能讲理么?讲给谁?他披着法袍,他的话就是”法”。
你能反抗么?反抗就是”藐视法庭”,更重的罪等着你。
你只能站在那儿、看着他敲下那一锤——你的命运、你的家、你的清白、你的尊严,被一个法盲,用他个人的意志,压在你头上、像有人坐在你头上拉屎一样(接第二节第三枝小雷的字)——又脏、又欺人、你还动不得他。
这种打压,比第一层更狠。第一层(程序条文压你)好歹还披着”合规”的皮——你输得”明明白白”,虽然冤,理上还能找出哪个条文不对、哪个程序不齐;这一层(个人意志凌驾),连那层皮都不要了——他敲下那一锤,没理由,没解释,没”合规”——就因为他想。
这是法盲最高形态的打压——草包用自己的偏见、私心、喜好,直接代替了法,压在你头上。 而你,作为人民,连个说理的地方都没有。
激光照过这两层——
第一层:用”合规”的程序、条文,把人压住。法盲在法庭上按字面办、按程序走,老百姓被这套字面合规的山,压得抬不起头。
第二层:用法袍、法槌、个人意志,凌驾在法律之上,直接压人。法盲连字面都不读了,拿自己代替了法、坐在人民头上、拉下来一道道压人的判决。
不管哪一层——结果是一样的:老百姓被合法地、合规地、有理说不出地,压住了。
那这”压住”,到底有多沉?
你回头看头一枝,刁难磨掉一个人的精气神;这一枝的打压,比刁难重一层——它不是慢慢磨,是当头一压。一压下去,一个人的腰,弯了;他那点想抬头说话的劲,被这一压,压没了。 他不敢再告了、不敢再说了、不敢再反抗了。从此以后,看见那一头的人、看见法庭、看见任何”权”的样子——他低头。他被这一压,压成了一个不再敢站直的人。
这种”压”,不光压住他一个人。
那一头的人,看见这老百姓被压住了——他下次欺负别人,更理直气壮。
旁边的人,看见这老百姓被压住了——他们心里告诉自己:算了,别告了,告了也是输。
整个世道——看见越来越多的人被压住,越来越多的人选择”算了”——整个世道,被这种合法的打压,压得一片低头、不敢出声。
这就是打压,最深的伤——它不光压一个人,它压住整个世道的腰,让每个人都低头、都不敢、都”算了”。
可你看,这一层一层压人的,是谁?
是那些披着法袍、坐在法庭、立着法条、敲着法槌的人——人们眼里的”法律代表”。
是那些该护着老百姓不被压住的人。
他们本该是替老百姓压住那只欺负人的手的——结果,他们成了那只压人的手。本该护人的,反过来压人。本意被反着用——这就是打压在法律层面的样子。
而压住一个人,下一步——就该夺他的东西了。
夺财、夺家、夺命——这就是下一环:抢劫。
下一枝,激光照第三环——抢劫。这一环,是小雷今天给你喂得最厚、最凉的一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