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六卷 第三章 第三节 第三枝
劳所得,归劳动的人
劳所得,归劳动的人
第六卷 第三章 第三节 第三枝
劳所得,归劳动的人
上一枝,小雷跟你说,劳的人那份慌,根在一道旧链子——把 “ 活下去 ” 焊死在 “ 有份工 ” 上。这一枝,小雷讲一条最朴素的公道,讲清了它,那道链子就开始松。
这条公道,就一句话——劳所得,归劳动的人。
你出了力,流了汗,花了时间,换来的那份所得,归你。这是天底下最朴素、最不该有争议的一条公道。第一节里小雷讲过,孔子说 “ 不患寡而患不均 ”,朱熹注那个 “ 均 ” 是 “ 各得其分 ”——每个人得到他该得的那一份。劳的人该得的那一份,是什么?就是他出的力,换来的所得。这份所得,归他,谁也不能白拿。
你说,这不是明摆着的吗?我干活挣的钱,当然归我,这还用讲?
小雷要你别急。这条看着明摆着的公道,今天,正被一双手,悄悄地,破坏着。
你想一个事。一个工人,在厂里干活,他一个月,凭他的力气、时间,给这家厂,创造了一万块的价值。可他到手的工资,是三千。那剩下的七千,哪去了?
你会说,那是应该的呀。厂房是老板的,机器是老板的,老板担着风险,老板抽走一部分,天经地义。
对,这话不错。资本这件工具——上一节小雷讲过——它聚起钱、办起厂、担着风险、把大伙组织起来生产,它该有它那一份回报。这是按劳分配里,资本那一份的公道:资本也出了力 ( 聚资、组织、担风险 ),资本也该得它那一份。
到这儿,都还公道。
可你再往下看。那剩下的七千,被抽走的那一部分,是合理的一份,还是被榨走的一大块?老板抽走两千、留给工人八千,是一回事;老板抽走九千五、只丢给工人五百,又是另一回事。
前一种,是资本得它该得的一份,劳也得劳该得的一份,两下都公道。
后一种,是资本仗着自己攥着厂、攥着机器、攥着 “ 你不干有的是人干 ” 的势,把本该归劳的那一大份,也榨了过去——这就不是分红了,这是榨。
榨到极处,是什么样?是上一节讲的血汗工厂——一个人累死累活,只换回刚够吊命的一口饭,他创造的绝大部分,全被那双手榨走了。那时候,“ 劳所得归劳动的人 ” 这条公道,就被彻底破坏了。劳的人,出了十分力,只拿回一分,那九分,被榨走了。他名义上是劳,实际上被榨成了奴 ( 接上一节 )。
所以 “ 劳所得归劳动的人 ” 这条公道,要害不在 “ 劳要不要分一点给资本 ”——该分,资本该得它那一份。要害在:资本不能仗着势,把本该归劳的那一大份,也榨过去。 劳出的力,换的所得,大头得归劳自己;资本得它合理的一份,不能榨。
那是谁,在破坏这条公道?是谁,把抽走 “ 合理一份 ” 变成了榨走 “ 一大块 ” ?
还是那双手。还是小雷一路埋着、要在这一章后头揭出来的那双手。不是所有的资本、不是所有的老板——绝大多数办厂的、做买卖的,抽走合理的一份,给劳留下该留的,两下公道,相安无事 ( 他们自己,上一节说过,也是握着资本的人、也是要被救的人 )。破坏这条公道的,是那一小撮,仗着攥着天量资本、攥着 “ 你不干饿死 ” 的势,把劳的人往死里榨的——那几只手。
把这条公道立直了,那道旧链子,就开始松了。
你回头看上一枝那道焊死的链子——活下去,焊死在有份工上。它为什么焊得那么死、那么勒人?就因为劳的人,出了十分力只拿回一分,大头被榨走了,他攒不下、缓不过、退不得,只能死死攥着那份工,一松手就活不下去。
可你把 “ 劳所得归劳动的人 ” 这条公道立直——劳出的力,大头归劳自己,资本只取合理的一份,不许榨——那劳的人,手里就宽裕了,就缓得过来了,就不必把命焊死在一份工上了。这条公道立直一分,那道链子,就松一分。
这一枝,你记住——劳所得归劳动的人,是最朴素的公道( 各得其分 );资本取它合理的一份,该;但不能仗势把本该归劳的大头也榨过去( 榨到极处,劳就成了奴 );破坏这条公道的,不是所有资本,是那一小撮往死里榨人的手。把这条公道立直,那道把活命焊死在工作上的旧链子,就开始松。
下一枝,小雷讲那道链子怎么彻底松开——靠一件天大的事:东西,第一次,够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