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六卷 第五章 第一节 第二枝
读本意,不读字面
读本意,不读字面
第六卷 第五章 第一节 第二枝
读本意,不读字面
上一枝,激光开机,焦点锁定——法律的本意,是保护人民;衡量一切的就一把尺。这一枝,小雷把这把尺,再钉深一层——告诉你,这把尺到底怎么量、什么叫”读本意,不读字面”。
你大概想,“读本意”是什么意思?“本意”听起来虚虚的,怎么读?“字面”看得见摸得着,怎么不读?
小雷给你掰开,用最简单的话——
读字面是什么?是低头,盯着那一行行法条、那一道道程序、那一格格表格,一个字、一个字,挨着看;看完,对照规矩,问一句:合不合?合,过;不合,罚。眼睛、脑子,都在那些字上。
读本意是什么?是抬头,越过那一行行字,看到底下那个活生生的人——这条法、这个判决、这道程序,落到他身上,护住他了,还是害了他?眼睛、脑子,都在那个人身上。
你看,这两种”读”,差在哪——
读字面的人,看的是字、是条文、是程序。
读本意的人,看的是人、是有没有护住人。
而法律的本意(上一枝立的)是保护人民——本意里,那个最里头的,就是”人”。所以读本意,本质上,就是读那个被这条法、这个判决、这道程序,落到身上的”人”。法律的尺子,量的从来不是字,是人。
读字面的人,错在哪?
他不是不识字、不是不懂法条——恰恰相反,他可能比谁都熟那些字、那些条文、那些程序。他错在——他眼里只有那些字,没有底下那个人。他抠完字面、对完程序、走完流程,得意洋洋宣布:“合规!”——可他没抬头看一眼,他这一通”合规”下来,落到一个活人身上,那个人,被压垮了、家被夺了、命被逼掉了。他不管。他眼里没有人,只有字。
这种人,小雷上一章给他起过名字——法盲。
懂的是死字面,盲的是活的人。
而读本意的人,是什么样?
他也会看法条、看程序——这些他也熟。可他读完字、对完程序之后,他抬起头来,看那个人——他问一句:这条法、这道判决,落到这个活人身上,护住他了吗?害了他吗?
护住了,他点头:合规,也合本意。
害了——哪怕字面、程序,挑不出一点错——他也会停下来,低声说一句:这事,不对。
为什么不对?字面、程序,都合规啊。
因为它害了那个本该被法律保护的人。法律的本意是护人——你这一通”合规”,把人害了,就是背了法律的本意。字面的合规,挡不住本意的歪。
这就是读本意和读字面,最深的差别——
读字面的,最高境界是:合规。
读本意的,最高境界是:护住了人。
而法律的最高境界,从来不是”合规”——是护住人。所以法律最高境界的”懂法”,不是字面熟、程序精;是读得懂底下那个人。
这一道,小雷上一枝那句千年金句——“法律不外乎人情”——给你撑根了:人情就是那个底下的人,就是人之常情、人之常理、那颗护人的心。法律离了人情,就是离了底下那个人,就剩一堆死字面——离了”读本意”的最高境界,就剩”读字面”的合规。
那是不是说,字面、程序就没用、不用读?
不是。字面、程序是壳,是给读本意的人,盛着本意用的——一个会读本意的人,照样要懂字面、过程序;但他读字面是为了透过字面看到人,过程序是为了让护人这件事走得稳、走得齐。字面是工具,本意是目的;用工具是为达目的,不是颠倒过来——拿工具压过目的、拿合规压过护人。
读字面的法盲,恰恰是颠倒了——他把字面当目的(合规就是赢、就是对、就是法),把本意(护人)忘了,甚至——为了”合规”,把人害了,他还觉得自己赢了。他用工具,压过了目的;用合规,压过了护人。这就是法盲最深的错。
所以你看,小雷这把”读本意,不读字面”的尺子,量出来的东西,是这样——
那个写满法条的判决书,字字合规——量到底下:把一个守了一辈子家的人,逼到家破人亡。字面合规,本意全无;这判决书是歪的,写它的人是法盲。
那个一万个好理由的新税,程序齐全、立法合规——量到底下:钱没用在好理由上、移作他用,老百姓血被抽干。字面合规,本意全无;这税是歪的,立它的人是法盲。
那个用破代码、以刑事手段抢钱的罚款——量到底下:人被刑事级别地抢了财,规章却连民法都够不上。字面”合规”(合那个低级规章),本意全无;这罚款是歪的,干它的人是法盲。
这把尺,简单——只问一句:护没护住人?
量起来——一量一个准,再厚的皮、再齐的字、再周密的程序,藏不住底下的肉。
那你最大的一个问题,怕是憋到这儿了——
那些占着”法律代表/象征/化身”位置的人,立法的、判法的、讲法的、执法的——这一整大类人——拿这把尺一量,会量出一个什么?
那是下一节的事,是这束激光要照穿的、最让人头皮发麻的一道反差。这一枝,你先把这把”读本意不读字面”的尺子,立死——它量的从来不是字,是人;最高境界不是合规,是护住人;千年金句”法律不外乎人情”撑根——离了人,就是离了法。
这一枝,你记住——“读本意,不读字面”是这把尺子的用法。读字面是低头看条文程序(眼里只有字),读本意是抬头看那个被法落到身上的人(眼里只有人);法律的本意里那个最里头的就是”人”,所以读本意=读那个被落到身上的活人=法律量的从来不是字是人。读字面的人不是不识字(他可能比谁都熟)、是眼里只有字没有人(合规了就得意宣布、不抬头看一眼是不是把人压垮逼死了)——这种人叫法盲(懂死字面盲活的人)。读本意的人也熟字面程序、但读完字会抬头看那个人、问一句”护住他了吗”——护住=合规也合本意,害了=哪怕字面挑不出错也是背本意(字面合规挡不住本意的歪)。法律最高境界不是合规、是护住人(千年金句”法律不外乎人情”撑根——人情就是那底下的人、那颗护人的心、法律离了人情就剩一堆死字面)。字面是壳/工具、本意是目的;法盲最深的错是颠倒了——把字面当目的、把本意(护人)忘了、为了合规把人害了还觉得自己赢了。这把尺一量:判决书逼人家破人亡=字面合规本意全无=判决歪、写它的人是法盲;新税款移作他用=字面合规本意全无=税歪、立税的人是法盲;用破代码刑事手段抢钱=字面”合规”本意全无=罚款歪、干这的人是法盲。下一节小雷领你看:这把尺量到那些”法律代表”身上,量出了什么。下一枝,小雷立”法律是活尺子不是死刀”——为什么这把尺该是活的引人自律、不是死的去执去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