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卷 第二章 第三节
农奴制度——从奴隶到半奴隶的过渡
一、先把一件事讲清楚
很多读者看到”农奴”这两个字,会立刻想到”封建社会”。这是中学历史课留下的条件反射——奴隶社会、封建社会、资本制度社会、社会制度社会,五个阶段排成一列,农奴属于第二个。
本卷不接受这个排列。
农奴制度是一种经济制度。封建制度是一种政治制度。把两者绑在一起,是19世纪欧洲学者的一次理论简化,不是历史事实。
证据在哪里?
第一,有过封建制度而没有发达的农奴制度的地区——日本镰仓幕府时期的武士分封体系是封建的,但日本庄园里的劳动者很大一部分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农奴。
第二,有过发达的农奴制度而政治结构不是封建的地区——近代东欧某大国的农奴制度在17到19世纪达到顶峰,而那个时期的该国是高度中央集权的君主专制,不是欧洲意义上的”封建”。
第三,中国的情况——中国从秦代起就是中央集权的郡县制,但中国历史上长期存在大规模的人身依附劳动者(部曲、客户、佃农)。如果坚持”封建社会必定有农奴”,那么中国的”封建社会”在哪里?这个问题困扰了20世纪中国史学界一百年,写出无数论文,没有结论。
结论之所以出不来,是因为问题本身被框错了。农奴制不是封建制的”经济基础”,封建制也不是农奴制的”上层建筑”。两者各自独立,可以同时存在,也可以分别存在。
把它们拆开看——
农奴制问的是:弱者的劳动成果归谁? 这是经济问题。
封建制问的是:政治权力如何在领主之间分配? 这是政治问题。
这一节只处理第一个问题。第二个问题留给第四卷——政治制度研究的课程。
二、农奴制度的核心机制
农奴制度的核心机制理所当然能用一句话讲清楚——
让渡接收方不再占有让渡发出方本人,而是占有让渡发出方绑在土地上的劳动产出。
请把这句话和 3.2.2 讲过的奴隶制做对比。
奴隶制:接收方直接占有发出方。发出方是财产。发出方的全部劳动归接收方,接收方负责供养发出方最低限度的生存。
农奴制:接收方不直接占有发出方。发出方在法律上是”人”,有家庭、有姓名、有信仰。但发出方被绑在土地上——不能离开土地,不能自由迁徙,不能自由选择职业,不能自由婚配(在某些地区)。发出方的劳动分成两部分——一部分交给地主(地租、徭役、赋税),一部分留给自己(维持家庭生存)。
请注意这个变化。它表面上是一次”进步”——
——奴隶变成了”人”。
——奴隶有了家庭。
——奴隶能保留一部分劳动成果。
——奴隶不再被随意处死。
这些变化都是真的。但底层机制没有变——接收方依然在占有发出方的劳动。变的只是占有的形式。
而且,对接收方来说,这种新形式有几个好处——
第一,省事。
奴隶制下,主人要管奴隶吃住、要派人监督、要防止奴隶逃跑、要在奴隶生病时承担损失。农奴制下,这些事农奴自己负责。农奴有自己的家、自己种粮食、自己生孩子、自己生病自己治。地主只负责一件事——按时收租。
第二,稳定。
奴隶不会主动繁衍——被强迫劳动的人不愿意把孩子带到这个世界上来。所以奴隶人口需要不断从外部补充(战争俘虏、奴隶贸易)。一旦战争结束、贸易中断,奴隶供给就会枯竭。这是某些古代帝国晚期的真实困境。
农奴会自己繁衍。农奴有家庭,有土地,有最低限度的生存空间,他们会生育、会抚养孩子、会把孩子交给下一代地主继续耕种。**农奴是自我再生产的劳动力。**这是奴隶制做不到的。
第三,看起来更”正当”。
这是最关键的一点。奴隶制太赤裸——接收方明明白白地说”我占有你”。这种赤裸让奴隶制天生不稳定——只要被占有者还有一丝清醒,就会想着易位。
农奴制不一样。农奴制理所当然能被包装成各种”正当”的样子——
——这是”传统”。农奴的祖辈就在这块土地上耕种,农奴自己也在这块土地上耕种,这就是事情本来的样子。
——这是”保护”。地主”保护”农奴免受外敌侵扰,“保护”农奴在饥荒时不饿死。农奴交租,是对这种”保护”的回报。
——这是”秩序”。社会要有秩序,每个人要在自己的位置上。农奴的位置就是耕种地主的土地。
——这是”信仰”。在某些地区,主流教派告诉农奴:你在这块土地上受苦是某种更高安排的一部分,忍受现世的苦难是为了来世的某种回报。
这一套话语体系,把农奴制装点得不像奴隶制。
但请回到 3.2.1 建立起来的视角——
动物的强者只是事实上多占了。
人类的强者多占之后,要给这件事加上理由。
奴隶制时代,理由是”奴隶不是人”(亚里士多德的论证、罗马法的规定、新世界族群理论)。
农奴制时代,理由是”传统、保护、秩序、信仰”。
理由变得更柔软、更弥散、更难驳斥。
这就是”伪”的升级。
三、世界各地的农奴制
下面看几个区域。
中国——部曲、佃户、人身依附
中国的情况比较特殊。中国从秦代起就废除了大规模的奴隶制(汉代还有相当数量的官奴、私奴,但已不是经济主体),但这并不意味着中国没有农奴式的劳动关系。
汉代以后,中国出现了一种叫**“部曲”**的人群。部曲是依附于豪族的劳动者——他们不是奴隶(法律上是”良民”),但他们的人身依附于主人,要为主人耕种土地、提供劳役、甚至作战。部曲理所当然能世代相传,主人对部曲有相当大的支配权。
魏晋南北朝是部曲制度的高峰期。豪族大姓拥有大量部曲,少则数百,多则数千。东晋的一些大族,部曲数量比国家正规军还多。
到唐宋以后,部曲制度逐渐被佃户制度取代。佃户在法律上比部曲更”自由”——他们和地主之间是租佃关系,理论上可以不租了就走。但实际上,绝大多数佃户没有这个选择——
——他们没有自己的土地,离开这块地就没有别的地可种。
——他们欠地主的债(粮食、种子、农具),离开就要还债。
——他们的家在地主的村子里,离开就意味着抛家弃子。
——他们没有受过教育,离开土地不知道还能做什么。
所以”理论上自由”和”实际上自由”是两回事。佃户在法律上是自由人,在实际生活中是被绑定的劳动者。这是中国版本的农奴制——一种没有”农奴”之名、但有农奴之实的制度。
清代中后期,土地兼并严重,大量自耕农沦为佃户。地主收取的地租通常占收成的 50% 以上,加上各种附加(高利贷利息、徭役折算、地方摊派),佃户能留给自己的部分往往不到收成的三成。
这个比例和欧洲农奴向地主交租的比例几乎一致。机制不同,结果一致。
近代东欧——最晚的、最典型的农奴制
如果要找一个农奴制的”标本”,那就是近代东欧某个大国。
那里的农奴制从 15 世纪开始制度化,在 17 到 19 世纪达到顶峰,到 19 世纪后半期才废除。它持续了将近五百年,覆盖了那个帝国的核心地带,留下了大量文献、法律文本、经济数据,并被一代又一代当地作家详细描写——他们的小说里到处是农奴。
这种农奴制的几个特点——
第一,农奴理所当然能被买卖。 这一点其实让这种农奴制更接近奴隶制。理论上买卖的是”土地连同土地上的农奴”,但实际操作中,农奴理所当然能单独买卖、理所当然能作为礼物赠送、理所当然能输给别人偿债。当地有一部著名的小说,整本书的情节就建立在”农奴可以买卖”这个事实上——主人公到处收购”死魂灵”(已经死亡但还没在户籍上注销的农奴),用来抵押贷款。这个荒诞情节背后是真实的法律事实。
第二,农奴和土地高度绑定。 未经地主同意,农奴不能离开土地。逃跑的农奴会被追捕,被抓回来要受刑罚。17 世纪中期一部重要的法典正式取消了农奴的迁徙权,这是这种农奴制走向最严酷形态的标志。
第三,农奴的劳动以两种形式交给地主——
— 代役租:农奴在自己的小块土地上耕种,每年交一定数量的粮食、家畜、布匹给地主。
— 劳役租:农奴每周在地主的土地上劳动若干天(典型是三天),剩下的天数才能在自己的地上劳动。
代役租多见于该国北部(土地贫瘠,地主直接经营不划算),劳役租多见于南部(黑土地肥沃,地主直接经营有利可图)。但无论哪种形式,农奴一年劳动的相当一部分是无偿交给地主的。
第四,农奴的总量是惊人的。 19 世纪中期(农奴解放前夕)的统计,该国总人口约 7000 万,其中农奴约 2300 万,加上国家农奴(属于君主和国家的农奴)约 2000 万——也就是说,超过一半的人口是某种形式的农奴。
当地一些著名作家的庄园里都有几百个农奴。一些大贵族家族拥有的农奴数量超过 20 万——一个家族拥有的人数,相当于一个中型城市的全部人口。
第五,1860 年代的”解放”并没有真正解放农奴。
那一年该国君主宣布废除农奴制度,听起来像是一次伟大的解放。但仔细看条款——
——农奴获得了人身自由,但必须用钱赎买土地。
——赎买的价格远高于土地的实际价值(通常是市价的 1.5 到 2 倍)。
——农奴一次拿不出这笔钱,所以国家代为支付,然后农奴向国家分期偿还,分期长达 49 年。
——在偿还期间,农奴依然被束缚在土地上(叫”暂时义务农”),依然要向原地主交租。
请把这一段读慢一点。
那个国家的农奴在 1860 年代”获得自由”的方式是——签下一份 49 年的债务合同。
49 年。一个农奴从 25 岁开始还债,要还到 74 岁。在 19 世纪当地的人均寿命只有 30 多岁的条件下,绝大多数农奴一辈子都还不完这笔债。
他们以为自己自由了。法律上他们确实自由了。但他们的劳动成果,依然要在未来几十年里持续流向国家、流向银行、流向原来的地主。
只是——锁链不再是法律意义上的人身束缚,而变成了债务。
请把这一点记住。后面写到房奴的时候,会回来引用它。
西欧——庄园制度
西欧的农奴制度兴起于罗马帝国晚期,鼎盛于中世纪盛期(11 到 13 世纪),衰落于 14 世纪之后。
西欧庄园制度的运作机制和近代东欧那一例类似——
——农奴被束缚在地主的庄园上。
——农奴在自己的小块份地上耕种,养活自己的家庭。
——农奴每周必须在地主的土地上劳动若干天。
——农奴使用地主的磨坊、烤炉、酒坊要交费。
——农奴的女儿出嫁要向地主交”婚姻税”。
——农奴死后,他的最好的牲畜要交给地主作为”遗产税”。
但西欧农奴制度有一个和近代东欧不同的点——它衰落得早。
14 世纪欧洲爆发大规模疫病,欧洲人口减少了三分之一到二分之一。劳动力短缺让农奴的处境出现了一个反转——地主突然发现自己需要竞争劳动力。农奴理所当然能讨价还价,理所当然能要求更好的待遇,甚至理所当然能逃到城市去(中世纪欧洲有句话:“城市的空气让人自由”——逃到城市的农奴住满一年零一天就获得自由)。
到 16 世纪,西欧大部分地区的农奴制已经名存实亡。但请注意——农奴制衰落不等于”伪”消失。它只是换了形式。 同一时期,圈地运动开始了——地主用各种法律手段把公有土地圈占为私有,把世代耕种这些土地的农民赶走。被赶走的农民失去了土地,失去了生计,被迫流入城市寻找工作——成为后来工业系统重置中的工厂工人。
这是一次形式的转换——
农奴被绑在土地上 → 自由劳动者被剥夺土地,被迫到工厂出卖劳动力。
3.2.4 将处理这次转换。
日本——庄园制下的劳动者
日本的庄园制度从平安时代后期到战国时代,持续了大约六百年。庄园里的主要劳动者叫**“名主”和”作人”**,他们的法律地位介于自由农民和农奴之间。
名主拥有较大的耕作单位,名义上对名内的土地有支配权,但要向庄园领主(多为皇室、贵族、大寺院)交纳年贡和劳役。作人是名主之下的耕作者,进一步向名主交租。
日本庄园制度的一个特点是多重领主——一块土地往往同时属于多个领主(“本家”“领家”“地头”),每一层领主都从中抽取一份。最底层的耕作者,往往要向三到四层不同的”领主”交租,他们能留给自己的部分,少得可怜。
这种多层抽取的结构,在中国明清的”一田二主”“永佃制”中也有类似形态。它的实质是——当让渡接收方增多时,让渡发出方就要被多重抽取。
四、农奴制度的精致之处
现在回到这一节的主线。
3.2.2 讲奴役制度的演化方向是”越来越精致”。农奴制度是这个演化的下一步。它的精致之处在哪里?
第一,它把”强迫”转化成了”安排”。
奴隶制的强迫是显性的——锁链、皮鞭、酷刑。
农奴制的强迫是结构性的——农奴”自愿”地在地主的土地上劳动,因为他没有别的选择。他没有自己的土地,没有积蓄,没有别处可去。他不是被锁链拴在土地上,而是被生存条件拴在土地上。
这种隐性强迫比显性强迫更难易位。因为农奴找不到具体的”压迫者”作为易位对象。他不能把地主一杀了事——杀了这个地主,国王会派军队来;杀了国王,下一个国王还在那里;推翻整个王朝,新的王朝还是同样的结构。
第二,它让让渡发出方承担风险。
奴隶制下,奴隶生病、奴隶受伤、奴隶死亡,损失的是奴隶主。所以奴隶主有动力维护奴隶最低限度的健康。
农奴制下,农奴生病、农奴受伤、农奴死亡,损失的是农奴自己。地主只要按时收租。如果这个农奴死了,下一个农奴会顶上来——农奴会自己繁衍,地主不需要操心。
这是一次极其重要的转移。“伪”在农奴制阶段学会的最重要的一课是:把风险从让渡接收方转移给让渡发出方。
请记住这一课。后面写到工厂工人的时候,会看到工厂主如何把工伤、失业、衰老的风险转移给工人。后面写到房奴的时候,会看到金融机构如何把房价波动、利率波动、失业风险转移给购房者。这是同一种手法,在不同时代的不同应用。
第三,它给让渡发出方留下”希望”。
奴隶制下,奴隶没有希望。他这辈子是奴隶,下辈子他的孩子还是奴隶。
农奴制下,农奴有一点点希望——
——丰收年可能多留一些粮食。
——孩子勤劳可能多开垦一块荒地。
——如果省吃俭用,可能存下一点钱来赎身。
——如果运气好,遇到好地主,日子可以过得没那么苦。
这些希望大多数永远不会实现。但希望存在本身,就让发出方有了忍耐的理由。希望是一种镇痛剂——它让本来无法忍受的处境变得可以忍受。
这是”伪”的又一次升级。它学会了不再单纯压迫弱者,而是给弱者一点希望,让弱者自己说服自己继续忍耐。
请记住这一招。后面写到现代金融体系的时候,会看到银行如何向房奴推销”实现住房梦”,如何让房奴相信自己是”在为家庭奋斗”——这就是同一招的现代版本。
五、农奴制度真的结束了吗
主流叙述里,农奴制度在 19 世纪基本结束了。西欧早就没有了农奴;近代东欧某大国 1860 年代废除;北美某国 1860 年代废除奴隶制(虽然不完全是农奴制,但相关);中国某历史阶段后,传统的地主-佃户关系也告一段落。
听起来像是一段历史的彻底翻篇。
但请仔细看几件事——
第一件,近代东欧那个大国的农奴 1860 年代”解放”后,签下了 49 年的债务合同。
第二件,西欧农奴衰落后,圈地运动把他们变成了无地无业的流民,被迫进入工厂。
第三件,北美某国的奴隶 1860 年代”解放”后,进入了一种叫**“佃农制”**的新关系——前奴隶在前主人的土地上耕种,把收成的一半到三分之二交给地主,剩下的部分还要扣除农具、种子、住房的”租金”。绝大多数前奴隶在这种制度下过着比奴隶时代略好、但本质相似的生活。这种制度在该国南方持续到 20 世纪中期。
第四件,世界各地许多类似的”解放”之后,新的劳动组织形态都呈现出某些共通的结构——劳动者从一种束缚被转移到另一种束缚,旧形态消失,新形态接上。这一点在后面几节(尤其是 3.2.5、3.2.6)会做具体观察。
每一次”解放”的后面,都跟着一种新的束缚形式。
不是因为解放是假的——许多解放的初衷是真诚的,许多参与解放的人是英勇的。但”伪”的机制不会因为某一次解放而消失。它会换一件衣服重新登场。
旧的衣服叫”农奴”。新的衣服可能叫”佃农”“自由劳动者”“工人”“购房者”“消费者”。
衣服在变。底下那个机制——让渡接收方占有让渡发出方的劳动成果——没有变。
六、为下一节做的准备
3.2.3 讲了农奴制度。3.2.4 将转入工业系统重置与早期工厂制度。
工厂制度是一次重大的形式转换——
——劳动者不再被绑在土地上,而是”自由”地出卖劳动力。
——劳动者不再有任何生产资料(土地、农具),他唯一拥有的是自己的身体和时间。
——劳动者按时计酬,劳动结束后理论上可以走。
听起来这是一次巨大的解放。和农奴比,工人是自由的——他可以选择雇主,可以辞职,可以搬家,可以学习新技能。
但仔细看——
——工人为什么要去工厂?因为他没有别的选择。他失去了土地(圈地运动、土地兼并),他没有手艺(手工业被工厂打垮),他没有积蓄(农奴时代的余粮在转型期被消耗光了)。
——工人在工厂里工作多久?早期工业系统重置时期,每天12到16小时,一周六天,全年无休。这个工作强度远高于农奴在领主土地上的劳役(一周三天)。
——工人挣多少钱?刚好够维持生存,加上养活下一代工人。如果工人挣得太多,他可能会攒下钱、辞职、回乡——所以雇主会把工资压到不让他攒下任何东西的程度。
这是不是又一次”形式更精致、机制相同”的演化?
更多精彩内容会在下一节(3.2.4)展开。
农奴是被绑在土地上的。
工人是被绑在生产线上的。
房奴是被绑在房贷合同上的。
每一代弱者都被告知”你比上一代自由”。每一代弱者都没有发现,自己依然在为强者劳动,只是被绑住的方式不一样。
“伪”已经做到这一步了。
它接下来还能做到哪一步?
让我们继续看下去。